六合区区级水功能区划分实践与思考
2012-09-11李香华陈文权龚来存
李香华 陈文权 龚来存
六合区区级水功能区划分实践与思考
李香华 陈文权 龚来存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于2003年由江苏省政府批复实施。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资源量的需求愈来愈大,对水资源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省级水功能区划覆盖面不足的弊端日益显现。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基本框架,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法定依据,进行区级水功能区划分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通过对南京市六合区区级水功能区划分工作实践的分析和探讨,总结了一点思路和经验,为今后区县一级的水功能区划分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区划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法定依据。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意见,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奠定科学基础,为其他涉水规划的编制提供控制方案。
二、区划水体范围
由于一、二级河道和中型水库均已划为省级水功能区,因此根据六合区自然、社会经济现状、水资源量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资源质量现状及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已划分的省级水功能区,确定区划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六合区境内未划分省级水功能区的三级河道和部分四级河道。
(2)现状为饮用水源的水库或库容300万m3以上的小(Ⅰ)型水库。
(3)具有景观娱乐功能的城市湖泊。
三、水功能需求分析
在进行划分前,首先应分析区域内各种水体的功能需求,明确了需求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具体划分工作。
1.保护区和缓冲区
按照水功能区划理论,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进行保护的水域;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水域。在省级水功能区以外的水体中,无该类别水功能的需求,因此,本次区划不涉及保护区和缓冲区。
2.保留区
六合区北部主要以农业为主,根据相关规划,六合区将全力做大特色蔬菜园艺、健康规模养殖、富硒农副产品和生态休闲四大支柱产业。对于一些远离城郊,仅有农业灌溉用途的水域可划定为保留区加以保护,保障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3.开发利用区
(1)饮用水源区。六合区的五座中型水库已划分为省级饮用水源区。经调查,未划定的水域中有几座小型水库现状具有生活用水供水功能。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管理水库,保护水库水质,须将这些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区,禁止其他开发利用行为。
(2)工业用水区。根据六合区土地利用规划,2030年工业用地将有所增加,而工业用水将主要集中在各级工业园区,因此,对园区附近的取排水河道需划定为工业用水区,用于规范工业企业取水排水行为。
(3)农业用水区。六合区的农业经济较为发达,根据六合区农业“1115”工程规划,共涉及13个镇(街道),土地总面积为195.1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为88.62万亩,工程区总面积为83.78万亩。因此农业用水需求巨大。对于已开发或规划作为农业用水的水域,且该地区人类活动较多,则划定为农业用水区。
(4)景观娱乐用水区。根据区域定位,六合区将建设成为南京江北现代化宜居新市区,对现状和规划的城镇化地区河道、具有景观娱乐功能的城市湖泊划为景观娱乐用水区。
(5)其他二级水功能区。渔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鱼、虾、蟹等水生生物养殖需求而划定的水域;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质状况过渡衔接而划定的水域;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且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水域。根据六合区河道的实际情况,并遵循区划原则及水体功能需求,重点考虑与规划和省级水功能区划相一致,本次区划不涉及这几类水功能区。
四、划分程序
本次水功能区划工作中,按照《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确定的区划原则和办法,以2010年为基准年,在大量收集有关资料及现场查勘、水质监测的基础上,根据区划范围内河流水库的现状使用功能、水资源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入河排污口现状,及六合区2006~2010年社会经济、城镇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对全区水资源供需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同时结合省级水功能区划成果确定各水体的功能、长度、起止位置、水质目标,最终编制完成区级水功能区划报告征求意见稿;并由区政府主持召开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在此基础上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报告;区划报告通过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后,履行报批手续,由区政府批准实施。
五、划分成果
六合区区级水功能区划工作成果包括区划报告及相应的区划登记表和区划图。主要对六合区境内省级水功能区以外的24条河流、10个水库、1个湖泊进行了水功能区划。本次水功能区划共划分一级水功能区35个,其中保留区10个,开发利用区25个,无保护区和缓冲区,见表1。
在25个开发利用区内,划分饮用水源区4个,工业用水区6个,农业用水区13个,景观娱乐用水区2个,无渔业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见表2。
六、工作思考
区县一级的水功能区划分工作是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可供引用借鉴的实践经验还不多。本次区划工作完成后,进行了初步总结思考,经验和心得如下。
1.严格按照规范、规程进行区划工作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已颁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划分的技术要求、程序和方法,是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2.区级水功能区需求相对单一
对于划分过省级水功能区的区县来讲,区县级水功能区划一般只涉及到本区境内的三级、四级河道及一些小水库,三级、四级河道一般都为区境内流域性河道的支流,河道长度较短,因此不需要设置缓冲区和过渡区。对于小水库,若现状作为饮用水源地必须加以保护,划为饮用水源区;对于现状仅有农业灌溉用途的小水库,本着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的原则,划为保留区。
3.与省级水功能区划密切相关
区级水功能区划的水体一般都为支流。作为支流,它的水体功能与上级河道的功能密切相关,如上级河道为保护区,则在保护区附近的支流一般情况下也应划为保护区。若上级河道为工业用水区,则在工业用水区范围内的支流一般情况也应划为工业用水区,在符合相关规划的情况其他开发利用区亦可;若上级河道为农业用水区,则在农业用水区范围内的支流应划为农业用水区或保留区。
4.收集各类规划资料的重要性
在划分过程中,资料的收集相当重要。各水体的功能不仅要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符合与上级水功能区相协调的要求,同时还要和区域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工业规划、农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相一致,资料收集的齐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新划分的水功能区是否体现区域发展目标,是否切实为区域发展服务。
表1 六合区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情况统计表
表2 六合区水功能区二级区划情况统计表
5.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前期沟通重要性
在本次工作中,根据资料掌握的情况和对工作的理解程度不同,先期召开了3次沟通协调会,在会上将技术路线、初步想法、工作进展、存在困难等进行充分交流,使得一些潜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为下一步具体划分,形成征求意见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协调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水功能区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不能只顾开发不顾保护,也不应一味强调保护而限制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从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本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高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的原则对各类水体进行了功能区划分。在这个原则条件下,结合规划,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统筹考虑后才能明确各个水体的功能需求。
7.关于水功能区命名
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水功能区分区命名采用形象化复合名称,即“河名+地名+水域功能”。省级水功能区中,如“滁河六合保留区”、“八百河六合农业用水区”等,地名中只体现区县信息,并未细化到街道(乡镇)一级。在对区级水功能区命名时,应考虑到街道(乡镇)的地理因素及分界情况,体现水功能区划分的针对性和地域性。
8.现场查勘和水质监测
查勘过程中进行水质采样,只有明确现状水质后才能确定各新划分的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京分局 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