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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2012-09-06

中国新闻周刊 2012年38期
关键词:馒头

消费原则

我同学的老公,是传说中的金领,年薪好几十万,在我们这个中等城市,算得上一成功人士了,然而却抠门得令人难以理解。比如,除了最热的那几天,我同学家不允许开空调,开了也会在她睡着后关掉,全然不管她被热醒时的咆哮。再比如,喝过的饮料瓶子一定要帶回家攒起来卖掉,不能白白便宜拾荒者。防止随手扔掉的秘诀是,路上别喝完,留几口到家喝。

然而,同学的老公出国旅游,给自己购置名表,给她买名包,一掷万金,眼睛都不帶眨的。所以,她老公不是抠门,只是消费上向“能体现自己的成功”的那一部分倾斜。

我弟听了这故事,笑了。他的消费原则是,不把钱扔在交通工具上。所以,我弟虽然满身名牌,请客吃饭绝不手软,但哪怕道再远,他也总是坚持坐火车。以前他所在城市的车,不是现在这种一块钱坐到底的,一般是三站路五毛钱,四站路就要一块钱。他们单位离第四站比较近,离第三站比较远,但他每次都是坐三站路就下车,虽然夏天因为走得渴经常要另外花一块钱买瓶矿泉水。

他更怕坐出租车,看着计价器上的红字一个劲儿跳他就紧张,以至于会要求司机找个毛巾先把那表蒙上。因为这种变态心理,他手里有了点钱,就赶紧去买了辆夏利。尽管每年交保险时也有些肉痛,但最起码不用那么零敲碎打地活受罪了。

我的朋友陈老思平时绝对不是一个心疼钱的主儿。她家有个真皮沙发,6000块钱买的,买下后怎么看都不顺眼,某天,她找来一个拾破烂的,给了人家100块钱,叫人家帮忙拉走,拉到哪里她不管,只要别让她看见就成;她家还有一个红木茶几,有天她做梦梦到了一个特别朴拙的树根茶几,醒来她就上街买了一个搬回了家。至于原来那个弄哪儿了她没跟我讲。

这样一个人,却有一个毛病,叫做“间歇性葛朗台症”。犯病的时候,她心里咯噔一声想,哎呀,不能这样浪费了啊!因为,这不但是一种不好的消费观,还是一种不紧凑的人生态度。想完她就像变了一个人,精神抖擞地开始了一块钱掰两半花的节俭生涯。有一次她妹约她去逛街,她坚决要求坐公交车,头天晚上还亲自蒸了一锅馒头做干粮。

不过,这种症状持续时间不长,很快,就会发生变本加厉的反弹。然后,生活又恢复正常。

文/闫红

天生吃货

朋友从杭州帶了一块金华火腿。我盘算怎么吃时,脑子里突然想起一篇文章,叶圣陶的《潘先生在难中》。情节印象不深,独独记得一个场景。潘先生家的孩子咬着指头说:“我要吃火腿汤淘饭。”潘先生现了点窘态偏装作没事的样子说;“只消来两客蛋炒饭。”火腿汤淘饭,会比扬州蛋炒饭更好吃吗?当时就颇好奇这食物的滋味。

令我垂涎的还有鲁迅先生的文章。不提别的,单单《社戏》里几个少年简单煮的罗汉豆,在水乡豆麦和蕴藻的香气里,也显得魅力非凡令人神往。

好吧,我承认年少时读书,常常忽略掉其他,单单记得些吃食。西方人常通过描写人们大快朵颐的丑态来表现其贪婪。《羊脂球》里的女主人公,帶着一只满是美味的提篮,“盛着两只胶冻鲜明的子鸡,好些点心,好些梨子和四瓶波尔多的名产红葡萄酒”,但都被那些饕餮之徒吞掉了,甚至不肯分她一点。后来羊脂球为了同车人,被迫陪德国军官过夜,饿着肚子上车时,这些人却正眼都不看她,只管大嚼野兔胶冻,“看得见一些冻了的猪油透在那种和其他肉末相混的棕色野味中间,像是许多雪白的溪涧”。仿佛是《舌尖上的法国》,让吃货神往。

同样是饕餮之徒,中国作家笔下的就可爱得多。《金瓶梅》里,应伯爵和谢希大在西门庆家吃水面。这两位帮闲的出门都帶着现代人吃自助餐“扶着墙进来”的架势,“只三扒两咽就是一碗,两人登时狠了七碗”。过了一会儿有人送礼,送了“一盒鲜乌菱、一盒鲜荸荠、四尾冰湃的大鲥鱼、一盒枇杷果”,又端上两大盘肉及各式蔬菜,应伯爵一边暗自后悔面吃得太多,一边继续眼疾手快地吃。对他来说,有便宜不占就等于赔钱,良心都不安。搁现在碰上这场面,西门庆准得发个微博:“宋大人送了一头鲜猪一应花子这货也太能吃了……”

《金瓶梅》里独独李瓶儿会做的泡螺如今已经失传。越现代化,小作坊式的食品越难寻,好吃的东西越少。京城好一点的馆子都人头攒动,好一点的油条摊子都排着长队,我爸爸对此非常不理解。我说,大城市都不做饭,总得找地方吃吧,就像你拿着一把玉米站在院子里撒,自然会有一群鸡围过来抢食。

我爸送了邻居老太太几个馒头之后,他们全家人见面都要念叨馒头好吃。染色馒头横空出世之后,电视里立马冒出专家来,给大家讲解如何区分真正的玉米面馒头和染色馒头——这年头,专家门槛真低啊。

有时尚界人士爱好做美食,在家蒸包子时微博直播,欢迎上门取用,立即应者云集。广大网友真心想吃,为了一个包子,愿意穿越半个城市,还自觉拿东西来换。结果就是,博主用一锅包子换了一桌子杂七杂八的吃食。既然《中国好声音》中有那么多学员相信自己是为唱歌而生,自然有吃货是为吃而生。

文/闫晗

花果茶

他爱说爱笑,人缘活络,却从来不说自己的私事。有同事随口问到他有没有女朋友,他笑:“我是食草男,就算拍拖也是不牵手不接吻不上床的。”这名词有些新鲜,她不禁看他一眼,原来他是似笑非笑的单眼皮。

很自然地熟起来,说说最近流行的美剧,聊聊突然转坏的天气。那一天是他生日,同事们为他凑份子庆祝,她最后一个离开,他突然拥住她:“亲一下,当作生日礼物?”猝不及防,颊上蓦地一热,是酒意;一凉,是他的唇梢。只片刻,他放开她,一脸无所谓地嘻嘻笑。她却只觉得自己的心和身体,都像狂风中的小船,剧烈地起起伏伏。

她不肯承认自己喜欢他,也不敢探询对方对自己的感情。这就是传说中的“恋人未满”?若把感觉永远控制在这一步,能做一生的异性好友?暧昧,究竟是甜还是涩,她品不透。抑或……她终于怯生生地问:这,是不是爱?

而我想起前一段时间的一个小八卦。有位曾经的文艺男青年写给另一位文艺女青年的信曝了光,信中直言不讳说到他对“红颜知己”或者“异性好友”的定位:“坦率地说,跟我保持长期联系的女人,都是已搞组。跟我保持密切联系的女人,都是待搞组。我没有不搞组和机动组。”

——我能直接告诉她,她,是被放在待搞组里了吗?

男人天生都是食肉动物,突然吃素,无非是:第一他不饿,第二不对口味。不狼吞虎咽,自然不会吃相难看,容易保持一份矜持。冷漠往往被错认为是淡定,无所谓很像是优雅。近情方知情更怯,不上心的人,姿态放松,亲亲脸调调情,都只是随手拂过琴键,其实未成曲调,是你,固执地觉得先有情。

而一生的异性好友?别说生活中了,连文学史上,我都不曾见过。男女间的好感,增一份则越界,减一分,自然蜕变成熟人或者路人。

暧昧就像十字路口黄灯前的徘徊,不能永恒。要么,升入已搞组,付出身心,得到的不过就是——“搞”。不是做爱不是欢好,只是赤裸裸地“搞”。这样的例子,我见过太多。也或者,就在待搞组僵持着。等男人找到真命天女,或者厌倦这个一直搞不上的女孩——永远过不了关的电子游戏,玩家也会毅然关机吧。变化多半来得很微妙:聊天记录上千页的QQ,不再上线了;背得烂熟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没人接;遇到挫折了还惯性地想倾诉,人家答:我正忙……

喜欢是花儿,真爱是正果,而暧昧,是用色素、香精调出来的所谓“花果茶”,只有滋味别无营养,还会让你发胖,是闲人用来打发无聊光阴的。

——但时间,其实是我们最珍贵的财富。人生苦短,一定要放在真正重要的人与事上。

文/叶倾城

我爱坐班

SOHO是很多上班族的春梦——睡到自然醒,炖上一锅汤,不刷牙不洗脸,穿睡衣拖鞋,既节省了买衣服的开销,也省下了挤公交地铁的力气。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打开收音机,专门收听各处的拥堵信息,幸福感会刹那间飞升。

不过,春梦很容易就变成噩梦一场。以我这个过来人的经验,除非自己是老板,在家上班始终是冷盘上那朵中看不中吃的萝卜花,弃之可惜,嚼之无味。

首先,买的没有卖的精。老板允许你在家上班,一定是以超强大的任务量为前提,打破常规上班,就得打破常规下班,不过是白白为公司省下房租而已。

一位朋友号称SOHO族。她在外企任职,没有固定的办公室,平时写方案就在家里,或者去家附近的咖啡馆。她常常在中午起床,但是往往要干活到半夜,还得无条件应召,只要客户需要,随时得飞往全国各地。有时在酒店一住半年,家将不家。

我有一邻居,曾经像旅鼠迁徙一样,在单位与家之间天天跋涉,横穿整个北京城,我从来没有在太阳落山以前见过她。晚上结束了北京地下一日游的她,总是一脸菜色。最近我突然在上午看见了红光满面的她,犹如大白天撞见鬼,忍不住唐突地问:你辞职了?她笑得一脸灿烂,说以辞职要挟老板,终于获准在家上班,每周去一天就行。不过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没几天,我白天又看不见她了。原来是活太多,她每天从睁开眼睛忙到闭上眼睛,甚至家人把饭端到跟前都吃不进嘴里。

在家上班的坏处还有,特别容易怜惜自己。干活时候格外喜欢吃零嘴,越紧张吃得越多,容易发胖不说,长久穿拖鞋,连脚都会大一码。而且,时间宝贵,合不得聊天,八卦机会比坐班时代骤减,少了很多谈资和暧昧。最重要的是,离单位领导核心越来越远,不能混个脸熟,更遑论表白忠心的机会。所谓见面三分亲,能让领导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才算是具备了职场红人的资质。

SOHO族损失的还有很多无形福利。譬如在单位吃免费盒饭,省去午餐费;在单位上厕所,节省水费,减少马桶和厕纸的损耗。有一“节省帝”,连刷牙洗脸都在单位,令人叹为观止。

总之,在家上班,出工出活不出成绩,累倒在家里,领导还以为你在偷工减料。所以,死也要死在领导面前,好歹算工伤。

文/陶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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