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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参与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以安徽省为例

2012-09-04廖宜静阚延恒

湖南农业科学 2012年23期
关键词:农地意愿显著性

廖宜静,阚延恒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1 研究方法及统计分析

采用入户调研、填写调研问卷的方式,分别对安徽省滁州、阜阳、池州、蚌埠、芜湖、安庆、马鞍山、亳州、黄山、六安地区的农户进行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共235份。

1.1 农户特征分析

在问卷调查的样本户中,由于当地农户户主多为男性,所以主要选取男性为受访者,男性占76.34%。从被调查者年龄来看,年龄集中在41~50岁这个年龄段;从被调查者受教育情况来看,大部分被调查者都接受了6~8 a的教育;被调查农户中35.74%从事农业劳动,38.30%外出打工,12.34%经商、办企业或在外企打工;38.72%的农户的家庭主要收入来自于农业收入或以农业收入为主,60.43%的农户的家庭收入来自于非农业或以非农业收入为主。

1.2 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

调查的235份样本中,未进行过承包土地流转的农户占65.11%,进行过承包土地流转的农户占35.32%,其中,进行过承包土地转入的农户占17.87个百分点,进行过承包土地转出的农户占17.45个百分点。

1.2.1 农地转入、转出的原因分析在42户转入土地农户中有29户转入土地是为了增加收入,占比69.05%,说明增加收入是农户转入土地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农户转入土地的行为是理性的;帮助亲朋好友转入土地的农户有9户,占比21.43%,说明样本地农户在转入土地时某种程度上也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自家粮食需求的农户有1户,占比2.38%;其他原因的农户为3户,占比7.14%。调查统计表明,农户转入土地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和帮助亲友。

在41户转出土地农户中,57.5%农户是因为外出打工收入高于种地收入,说明农户选择外出务工而转出土地,是衡量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下的一种理性选择;17.5%的农户认为种地太辛苦;帮助亲友的农户有2户,占比5.0%;因劳动力不足而转出土地的农户较少,仅有3户,占比7.5%;其他原因的农户问为5户,占比12.5%。

1.2.2 农户不愿意转入农地的原因分析在农户不愿转入农地的原因调查中,63.16%的农户不希望转入更多的承包地,36.84%的农户愿意转入更多的承包地。农户不愿意转入更多的承包地的原因有多种,除了没人愿意转让(20.92%)及转让价格太高(4.58%)外,农户常考虑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更多的劳动力(52.63%)、种地不划算(50.98%)以及担心收益得不到保障(29.41%)等。

1.2.3 农户不愿意转出更多农地的原因调查显示,65.12%的农户不愿意转出更多的承包地,34.88%的农户愿意转出更多的承包地。农户不愿意转出承包地的主要原因有自家口粮需求(54.25%)、非农业就业不稳定(41.83%)、担心转出农地难以收回(39.87%)、对土地有特殊感情(14.38%)、土地人均不应转出(11.76%)、自家有多余劳动力(9.80%)及怕别人糟蹋自己土地(9.15%)等。

学历结构会直接影响乡村旅游者的行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阳区的乡村旅游者主要集中在中高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30人,占12%,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的94人,占37%,大专文化程度的81人,占3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51人,占20%。

1.3 农户农地流转的具体情况

1.3.1 农户转入土地情况在调查对象中,一共有42户转入土地,调查显示每户农民转入土地较分散,面积有限,平均约为0.27~0.33 hm2,期限一般为1~2 a,较难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转入土地来源主要是从本组转入,占土地转入户的76.19%,其他来源于本村外组、本乡外村的分别为16.67%、7.14%,多数转入土地的行为发生在有亲缘关系或朋友关系的农户之间;转入土地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粮食(73.81%)以及经济作物(23.81%),水产养殖较少(2.38%);转入形式主要是代耕(73.81%),其次是转包(11.91%)、租赁(4.76%)以及其他(9.52%),这是因为代耕不需要农户之间有严格的合同,在农户之间较易达成口头协议;土地转入的合同形式也以口头为主,占83.33%,书面合同仅占16.67%。

1.3.2 农户转出土地情况农户转出农地的面积平均约为 0.27~0.33 hm2,期限一般为 1~2 a,有的期限不定,去向主要是本组(65.85%)以及本村外组(21.95%),少数为本乡外村(9.76%)和本县外乡(2.44%);转出形式主要是代耕,有26户农户,占41户农地转出户的63.41%,租赁也占据了一定比例,达 14.63%,而转包(7.32%)、入股(2.44%)和其他(12.20%)等方式选择较少;合同形式主要是口头形式,占比82.93%,书面合同仅占17.07%。

2 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2.1 模型的选择与设计

在对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设计模型时,X为自变量,表示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P是因变量,表示农户流转意愿发生的概率。P取值为0或1,当P=1时,表示农户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当P=O时,表示农户不愿进行土地流转。把P看成是X的线性函数,即:

其中,b为估计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

由于模型中因变量不是连续的,当P取值1或0的时候,函数P对X的变化缓慢,为此引入P的Logistic变化选择逻辑回归分析方法建立离散变量模型,即因变量为二级评定或二级计分的回归分析,得到logistic回归模型,表述如下:

其中,P表示农户实际进行土地流转意愿的概率,当P=1时,表示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当P=0时,表示农户未参与土地流转。Xi(i=1,2,……,k)表示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因子变量。

2.2 变量选择与操作性定义

在研究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时,因变量是农户的流转意愿,分为农户转入土地的意愿和农户转出土地的意愿两种。其中,变量值1表示农户愿意流转土地,变量值2表示不愿流转土地。农户流转土地意愿主要受到外部经济制度环境及农户自身特征的影响,在选取模型的因子变量时,考虑到外部经济制度环境对每个农户的约束作用相差不大,因此,该研究主要从农户内部因素选取相关指标来进行实证分析。此外,农户流转土地意愿有时也会受到个人主观情感、个人认知等各方面的影响,因其不易量化所以暂不考虑作为分析指标。

在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的前提下,拟选择以下变量因素:X1(家庭收入)、X2(农业收入)、X3(家庭总人口数)、X4(农业劳动人数)、X5(家庭耕地面积)、X6(是否参加社保)、X7(年龄)、X8(文化程度)[2-4];Y1(是否转入土地)、Y2(是否转出土地)。

2.3 模型估计

通过对安徽各地区农户的抽样调查,在235份有效问卷的数据基础上,选择的数据分析工具是SPSS统计软件,置信度为95%,对农户流转土地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采用对数似然比来检验模型的整体拟合效果,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当变量所对应的对数似然比检验的概率值大于或等0.05时,表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是不显著的,当概率小于0.05时,表明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是显著的。模型估计结果如表1、表2所示。

2.4 结果分析

2.4.1 农户转入土地意愿结果分析从农户转入土地模型结论中可以得出影响农户转入土地意愿的显著性因子有3个,分别为农业收入、农业劳动人数、是否参加农村社保。其他因子对农户转入土地意愿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超出0.05的显著性水平范围。

(1)从模型结论中可以看出家庭总收入对农户流转土地影响是不明显的,因为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打工收入。而农业收入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是显著的,农业收入与农户转入土地意愿是正相关关系,系数是0.827,显著性数值为0.000,说明农业收入越高的家庭越期望未来转入农地。

表1 农户转入土地模型参数估计

表2 农户转出土地模型参数估计

(2)农业劳动人数对农户转入土地的影响是显著的,呈正相关关系,系数为0.595,显著性数值为0.019,说明在一个家庭中农业劳动人数越多就越倾向于转入土地,

(3)农村社会保障与农户转入土地意愿具有较强的负相关性。系数为-2.393,显著性数值为0.000。这说明土地虽然是农户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但当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后,农民生活有了一定的依靠,对土地的依赖性就会减弱,转入土地的意愿就会减弱。

2.4.2 农户转出土地意愿结果分析从农户转出土地模型结论中可以得出,影响农户转出土地意愿的显著性因子有4个,分别为农业收入、农业劳动人数、家庭耕地面积、是否参加农村社保。其他因子对农户转出土地意愿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不显著。

(1)农业收入对土地转出的影响同样也是显著的,呈负相关关系,显著性数值为0.001,说明农业收入低的农户家庭可能有更好的非农就业途径,因此对土地依赖性变小,期望未来转出农地。

(2)农业劳动人数对农户转出土地的影响是显著的,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家庭中农业劳动人数越少就越倾向于转出土地。

(3)家庭耕地面积对农户转出土地的影响是显著的,呈正相关关系,显著性数值为0.039,也就是说当家庭耕地面积越大时,农户越倾向于转出土地。

(4)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户转出土地意愿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1.080,显著性明显。说明当农户有了社会保障后,对土地的依赖性会减弱,更倾向于转出土地。

3 相关建议

3.1 建立完善的农地流转中介组织

第一,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中介组织,能够较好地从体制上减少土地流转的行政干预,使之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第二,建立农地使用权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提供土地流转供需的数量、质量、区位、价格等信息,同时也可以提供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第三,强化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不断提高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2 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主体

培育农业规模经营大户,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土地流转在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3.3 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资源

目前,农村土地并没有实现有序、合理的流转,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流转费难以保证农户利益。为求土地流转双方的公平,建议在转让金方面依照实物和现金两者相结合方式给付,并随物价指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在合理范围内上下浮动[5]。

3.4 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意愿

在土地流转中行政机制发挥作用必须要尊重农户的意愿选择和决策行为[6]。通过宣传引导,帮助农民理解现有的政策,逐步减弱农民的“恋地”心态。对土地流转加强检查监督,减少土地流转的履约费用,维护农户权益。

3.5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农村农地流转市场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失业保险等制度,以替代地产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效用,从而推动农地流转。

[1]邓大才.农地流转市场何以形成——以红旗村、梨园屯村、湖村、小岗村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9,(3):28-37.

[2]付应娟.农户参与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D].武汉:湖北大学,2010.

[3]黄文贵.农户农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D].杭州:浙江大学,2009.

[4]钟 菲.农户农地使用权流转意愿与行为研究——以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为例[D].重庆:西南大学,2010.

[5]甘庭宇.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农民利益保障 [J].农村经济,2006,(5):29-32.

[6]王天宇.沿海发达地区农地流转中的农户意愿实证分析——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J].宁波大学学报,2010,(1):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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