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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拍卖市场20年综述

2012-08-31赵榆

中国美术 2012年1期
关键词:拍卖会艺术品文物

赵榆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从1992年首场北京国际拍卖会开始,已经整整走过20个年头了。20年中,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从没有经验,到初步走上规范,取得辉煌的成绩,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得到了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了贡献。

从1992年首场北京国际拍卖会仅仅成交300万元,到2010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高达589亿元,交易额增长19633倍,使我国文物艺术品成交额超过英国,排名世界第二。自2009年出现的亿元拍品更把我国文物艺术品带进亿元时代;截止到2011年秋季,在中国大陆拍卖中产生的超亿元中国文物艺术品已有27件,使当今的中国文物艺术品国际交流中心从英国的伦敦、美国的纽约、中国的香港转移到中国首都北京,这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也是全世界华人的骄傲。

一、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强大支撑

拍卖是商品交易中最为活跃、最为公平并且公正、公开的一种商业形式。在我国,这种拍卖的交易形式始见于魏晋时期。当时的寺院为了筹集善款,将人们捐赠给寺院的僧衣、供品等多余的物资,用类似公开拍卖的形式出售,当时把这种交易形式叫做“唱衣”。到了唐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交易形式更为普遍。据唐玄宗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的《通典》一书记载:“诸以财物典质者,经三年不赎,即行拍卖。”在此“拍卖”这个词汇正式出现在我国的典籍中,所以说“拍卖”这个词汇是我们中国自己的,不是舶来品。清朝道光年间,在沿海的广州、上海、天津等沿海城市,拍卖比较普遍。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拍卖这种交易形式沉寂了30多年。

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为拍卖行业的发端创造了有力条件;而真正把文物与艺术品推上拍卖市场以此开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先河的是“`92北京国际拍卖会”。此场拍卖会具有重要性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影响,正如“`92北京国际拍卖会”组委会所说:“拍卖会在国际上屡见不鲜,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前所未有的新鲜事物,是需要探索和实践的。探索者的道路与足迹,应该以时间的积累去体现,历史会做出公允的评判。因此,无论成功与否,对于探索者本身都是需要肯定和值得纪念的。”

“`92北京国际拍卖会”的意义,经过20年时间的检验现在看来,当时的探索者确实是值得我们肯定和纪念的。在20年前的1992年,按照1982年11月1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不是商品,其中的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除了送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可是“`92北京国际拍卖会”的组织者,经过多方的联系和艰苦卓绝的努力,把2188件上至商周青铜器、下讫近现代书画以及明清官窑瓷器、玉器等推上了拍卖会。这些文物主要来自北京市文物商店和中国文物商店总店的提供,相关方面的有识之士杨伯达、徐邦达、耿宝昌、程长新,以及彭思齐、秦公、章津才、张茹兰、冯家驳、范世民、王彦朝、王利民、贺立彬、娄国强、胡文等人作了大量工作;还有霍英东先生鼎立相助,他们都功不可没。

此场拍卖会于1992年10月11日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剧场举行,成交金额虽然仅300多万元,但在政策上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对于文物政策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人民日报》社内部刊物《信息旬刊》登载文章反映:文物拍卖问题成为海内外关注热点,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文物拍卖是加快改革开放、增加财源的新举措,应该继续搞下去;另一种则完全相反,认为这是对祖国文化遗产的出卖,对拍卖文物表示极大的不安。但正是有了这次破天荒的“`92北京国际拍卖会”,才对旧的文物保护法有了突破与冲击,才有了国家文物局紧跟中央改革开放的步法,对于旧的文物法的不断修改、补充和嬗变,才有了10年后的新文物法的出台诞生,才有了文物拍卖企业在法律上的的合法性。

“`92北京国际拍卖会”以后,国家文物局适时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由副局长马自树带领流散文物处处长李季进行市场调查,把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于1994年7月下发了《关于文物拍卖试点问题的通知》和《文物境内拍卖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经过北京翰海、中国嘉德、四川翰雅、北京荣宝、上海朵云、中商圣佳6家拍卖公司试点,总结经验,全国推广。

1995年6月,国家商业部紧跟中央改革开放部署,加强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牵头成立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使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有了行业系统的组织领导,引导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健康、规范的轨道上发展前进。

1996年国家文物局又下发《关于一九九六年文物拍卖实行直管专营试点的实施意见》,保证了我国解放前流失到海外的重要文物回流到中国大陆的渠道畅通无阻,也扩大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货源,为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货源保障;此举不仅促进了中国文物艺术品的国际交流,还提高了中国文物在国际上的地位。同年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法》的颁发与实施,不仅促使我国的拍卖行业与国际的拍卖行业接轨,同时因为加强了文物行政部门与商务部门,对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同抓共管,确保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规范建设与健康发展。

1996年12月24日,国家文物局颁发《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通知》的第七条规定,“对于境内法人或自然人持有的文物,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确认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可指定对其进行定向拍卖,竞买人范围限于国有博物馆等文物收藏研究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们当时把此条简称为“定向专拍”。此项规定经过几年实施与实践,不断修改完善,成为现在的国家“优先购买法”,既保证了重要文物由国有博物馆的收藏,避免了重要文物的流失,又照顾到文物持有人的经济利益。国家博物馆优先购买的重要文物有:宋高宗的《养生论》、阎立本的《孔子弟子像》、明万历《素三彩观音》、米芾的《研山铭》、陈独秀致胡适、李大钊书札等。

2001年11月15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颁发“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和“一七九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的通知》,规定1949年以后已故书画家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有10人,原则上不准出境的有23人,其精品不准出境的有107人。1795年至1949年间,书画家作品一律不准出境的20人,原则上不准出境的32人,精品和代表作品不准出境的193人。此“通知”对于保护我国文化遗产,提高我们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国际地位和经济价值,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2002年,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列》。新文物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文物。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第五十五条规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至此,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即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历经10年试验,成功地将相关内容写入了文物保护法,使其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这是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大发展给予最大的政策支撑。

2007年4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的第一条的(一)款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个人拍卖财产,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个人所得税;拍卖海外回流文物征收2%所得税。第七条规定,个人财产拍卖所得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收代缴税金。

2007年6月5日,国家文物局颁布《关于印发《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的通知》。此“标准”从公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开始实行的《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同时废止。此“标准”“三”规定,“本标准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2008年,《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正式公布。此规程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召集全国拍卖业专家,经过4年时间起草修订,最后通过国家法规委批准公布的。这就使拍卖企业实现拍卖活动有章可循,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

2008年3月1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下发《关于举办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玉器鉴定培训的通知》。通知强调,“为促进文物拍卖事业健康发展,适应广大拍卖企业从业人员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的需要,并配合国家文物局做好文物拍卖企业资质晋级工作,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联合开展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系列培训工作,首先举办玉器鉴定培训”,培训对象是“已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拍卖企业的专业人员”,“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联合用印的《培训证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文物鉴定人员,为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输送了专业业务人才。

二、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20年发展概况与三个高潮的出现

自1992年北京首场文物艺术品拍卖会以来,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出现与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时期,出现三次拍卖高潮。

第一个时期是1992年至2002年,这10年间,文物行政部门通过举办文物艺术品拍卖试点,总结经验,修改补充文物政策,商务、工商、海关等部门相互配合,促进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顺利走过健康稳定的发展期。

“`92北京国际拍卖会”成交额虽然不高,但是它开创了文物走进拍卖市场的先河。北京市文物局在这场拍卖会上,特意邀请香港著名收藏家、走进世界文物拍卖市场的中国第一人张宗宪先生莅临指导,使我们领略了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的气氛、节奏及全部操作规程。此场拍卖会因为中国大陆当时尚没有主持拍卖文物的拍卖师,拍卖师由北京市文物局从香港请来的胡文先生担任。

1993年6月17日,上海朵云轩拍卖公司举行首场拍卖会,推出晚清至当代名家书画精品155件,成交117件,成交额829万元。此场拍卖会的创始人是时任朵云轩总经理的祝君波,他力主朵云轩主导拍卖,培养自己的拍卖师,选定朵云轩出版社主编由戴小京担任以后,不惜投资,派其到香港观摩苏富比、佳士得拍卖现场,学习拍卖技巧,回来模拟排练。此场拍卖会印制5000册图录在3天内被索要一空;展览会场设在上海美术馆,门票20元,拍卖会在希尔顿酒店,入场券80元,竟然出现一票难求的局面。海内外著名收藏家、同行张宗宪、罗仲荣、蔡泰和、王仲方、秦公、王雁南、甘学军、米景扬等近600人挤满了拍卖大厅。拍卖会由著名文物鉴定专家、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谢稚柳先生开槌,拍卖过程十分红火成功,成交额达835万元,成交率74.5%。张宗宪举一号投买牌,该场第一件和最后一件拍品都由他购买了,他说:“要做到有头有尾。”任伯年的《花鸟草虫册页十二开》,底价仅20万元,以104.5万元成交,被香港集古斋张超群先生买走。张大千的《晚山看云图》底价为60万元,以143万元成交,被台湾的蔡先生买走。朵云轩以此举赚了钱,尝到了拍卖会的甜头。原先朵云轩一年的利润也只有100万元左右,此场拍卖会的佣金即将达到200万元;再加上有些拍品是朵云轩提供的货,都卖出了大价钱。朵云轩的职工乐开了怀,参加拍卖会的同行坐不住了,秦公、王雁南、米景扬纷纷赶回北京,抓紧筹备成立他们自己的北京翰海、中国嘉德、北京荣宝拍卖公司。

笔者在这场拍卖会后,写了一篇《朵云轩拍卖断想》的文章,从“书画市场是商品经济市场的组成部分,随着国民经济的振兴,书画市场必然要呈现出繁荣景象”、“书画拍卖会是商品交易透明度最高的一种形式,必须要有能打动人心,吸引购买者竞拍的高质量的书画作品”、“拍卖会是最激烈的商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广泛的宣传、丰富的经验、高超的叫拍技术不可缺少”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发表在《收藏家》杂志1993年第2期上,在舆论上起到了引领作用。

1994年,中国嘉德、北京翰海两家拍卖公司成交文物与艺术品2000件,成交額6600万元,其中:

中国嘉德公司3月27日首场拍卖会在北京长城饭店举行,推出“中国书画”、“中国当代油画”两个专场。嘉德公司是在改革开放形势下成立的董事会领导下的股份制公司;新的机制充满着活力与朝气,所以嘉德公司一成立就以崭新的面貌和灵活的运作方式,活跃在文物与艺术品拍卖市场上。嘉德公司的首场拍卖会由著名文物鉴定家、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徐邦达先生主持开槌,成交额1300万元,这是中国文物与艺术品拍卖会第一次突破千万元大关。香港张宗宪先生手持一号竞买牌,第一号拍品是吴熙曾的《渔乐图》以8千元起拍,张宗宪口称祝贺嘉德公司一路发,以1.8万、2.8万、3.8万直至8.8万元的应价,使得拍卖会场顿时进入激烈竞价的热烈场面。此场拍卖会出现两件超过百万元的文物,一件是齐白石的《松鹰图》,以176万元成交;一件是张大千的《石梁飞瀑图》,以209万元成交。主持拍卖会的拍卖师是高德明先生,他高大的身材、稳重的举止、宽厚的嗓音、流畅的节奏获得公众的好评。拍后,笔者撰写了一篇《嘉德拍卖启示录》,刊登在《收藏家》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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