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离我们不远
2012-08-30华闻政
华闻政
金色维权岗
大多数老年朋友认为,自己和行政机关产生权益纠纷的机会很少,即使有,官司也很难打。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行政机关过失和不当行为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是存在的。这时,老年朋友应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问题。
【案例1】
项国全退休后,在风景区附近开了一家旅馆,生意很兴隆。某日,远房侄子项魁携未婚女友小王前来景区游玩,下榻于他的旅馆。因为亲戚关系,老项未让他们填写住宿登记。
当晚12时许,景区公安局下属的派出所对部分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未经登记并且男女混住的项魁、小王,随即进行讯问。其后,派出所认定项国全对住宿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是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做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老项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指出其侄子携女友来投宿,不属旅客之列,不做登记无可厚非;他们未婚同居,虽不检点,与“卖淫嫖娼”则风马牛不相及,处罚纯属乱加罪名。复议期间,景区公安局又调取了其他一些证据,市公安局随后依据原证据和新提交的证据做出复议决定,维持了景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项国全不服,以景区公安部门、市公安局为被告,提出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只能依原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来审查其合法性,原行政行为机关不得在复议期间自行调取新的证据,因此判决撤销景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专家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可看作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行使行政审判权的宪法依据。
案例一中,项国全状告某公安部门,就是一种行政诉讼的行为。这时作为被告,某公安部门有责任提供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种举措在司法上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充分,是要承担败诉结果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是我们行政程序中俗称的“先取证、后决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这就是说,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收集和调查的,而在行政复议阶段,行政机关已经没有权力再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在行政程序方面的具体运用。景区的派出所和某市公安局显然违背了上述法规条款。上述案件中,人民法院正是站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立场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公民的正当权益。
【案例2】
薛利民老师从教25 年,由于眼睛原因,一时无法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转而承包学校食堂及服务部。
服务部开业后不久遭遇火灾,学校将责任完全归于老薛,导致其在自身损失6000多元以外,还被罚款180元。长年累月从事教学工作,再加上这件事情的刺激,又患上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等,薛利民便经常请病假。单位于是动员其病退,给他办了早退手续,并提供A市医院体检诊断证明,提出其“符合B省职工病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第23条”规定。而市人事局根据相关规定,批准了薛利民老师退休。
在退休申请报批期间,薛利民则以口头和书面形式,以身体恢复正常,能够继续工作为由,向学校和A市教育局提出撤回退休申请。但人事局仍下达了正式批准老薛退休的决定。
老薛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退休的决定。
本案是非暂且不予讨论,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对于薛利民起诉人事局做出的批准原告退休决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否立案受理?
案例二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法院应该立案受理。因为被告批准原告薛利民退休之决定,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依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起诉。
本案中,原告薛老师属于A市人事局所管理的事业单位教职员工。因为被告做出的决定是针对公民的劳动权,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此不服,他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对此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从这个案例事实经过中,实际上可以看出薛利民一直处于弱势的状态,学校应该给予更多关心,而且他的“被退休”也反映校方处置不妥。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原被告可以参照这个文件精神,通过调解的方法,予以妥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