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期商品混凝土注意事项
2012-08-15密宗义
密宗义
(吉林省煜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 长春 130031)
在北方城市由于工期的要求,往往需要在冬期进行混凝土的施工。现在出于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大多城市又禁止现场搅拌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在冬期使用上有很大的差别,有部分施工单位按照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经验进行施工,容易产生质量事故。产生质量事故之后,商品混凝土公司说施工单位未做好保温维护,施工单位说商品混凝土公司供应的混凝土达不到防冻要求,双方的责任又不好认定,往往采取协商解决都承担一些损失的办法。未防止冬期商品混凝土出现质量事故,对冬期商品混凝土的一些注意事项加以说明,供同行参考。
根据《冬期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的规定,冬期施工期限划分的原则是: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高于 5℃ 即进解除冬期施工。在北方地区大都采用负温养护法,就是采用添加防冻剂的方法进行施工。负温养护法是在混凝土中掺入防冻剂,使其在负温条件下能够不断硬化,在混凝土温度降到防冻剂规定温度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的施工方法。根据《冬期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的规定:①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应以浇筑后 5d 内的预计日最低气温来选用防冻剂,起始养护温度不得低于 5℃。②混凝土浇筑后裸露表面应采取保湿措施;同时,应根据需要采用必要的保温覆盖措施。③负温养护法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加强测温;混凝土内部温度降到防冻剂规定温度之前,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混凝土防冻剂》JC-475 标准规定是适用与规定温度为-5℃、-10℃、-15℃ 的水泥混凝土防冻剂。
根据以上标准和其他的规定,商品混凝土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进厂混凝土防冻剂的质量检测,避免由于防冻剂不合格而造成质量事故。
(2)加强出厂混凝土温度的监控,使混凝土的入模温度达到 5℃ 以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3)混凝土用砂应提前备足,存放于有加热设施的保温储料棚(室)或仓内备用,既避免砂有冻块搅拌不开影响质量又可以提高混凝土的温度。
(4)当采用未冻砂不能满足混凝土的温度时,优先采用热水搅拌的方法。当加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对骨料加热,水和骨料加热应符合有关规定。
(5)当水和骨料的温度仍不能满足热工计算要求时,可提高水温到 100℃,但水泥不得与 80℃ 以上的水直接接触,可以热水先和骨料搅拌后在投入水泥搅拌。
(6)加强搅拌机与上料仓的保温,避免温度损失。每次搅拌前可以用一定量的热水对搅拌机进行预热。
(7)混凝土泵送时应采用与施工混凝土同配比的砂浆对管道进行预热。
(8)运输车上保温被和泵送设备的管道用保温材料包裹或用加热毯包裹。
做好混凝土生产的组织供应,保证混凝土的连续供应,避免由于生产耽误,混凝土供应不上导致混凝土的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的工作:
(1)加强现场施工组织,保障混凝土的浇筑。
(2)混凝土浇筑前,应清楚模板上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但是不能采用用蒸汽融化和热水浇的方法。
(3)做好混凝土的保温养护和裸露表面的保湿工作。
(4)根据浇筑后 5 天内最低温度,要求商品混凝土公司添加相应温度的防冻剂。
(5)做好混凝土的测温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下面在针对有些误区加以阐述:
(1)混凝土浇筑后 5 天内日最低气温为 -8℃.加 -10℃防冻剂不用采取保温措施也不能受冻。
这个观点在很多施工单位存在,其实是错误的,大家可以看看《混凝土防冻剂》JC-475 标准规定的混凝土防冻剂的实验,可以发现加防冻剂的普通混凝土(普通混凝土比商品混凝土的凝结时间要短很多)也必须有预养时间,而不是直接放在负温条件下受冻。另外《冬期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在 6.7 负温养护法中规定起始养护温度不得低于 5℃;应根据需要采用必要的保温覆盖措施。由此可见商品混凝土浇筑后必须采用一定的保温养护措施。
(2)温度在 -20 以下的时候可以加-20℃防冻剂甚至-25℃防冻剂。
当然双方可以这么约定,但是一旦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没有相关标准可以检测防冻剂是否合格,笔者认为现行的标准对掺加防冻剂的商品混凝土的规定还不是很明确,也不够深入。现在商品混凝土发展的速度很快,相关的标准也应尽快出台,保护商品混凝土的供方和使用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