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探讨
2012-08-15陈浩亮吴风仪袁玉茹
陈浩亮,吴风仪,袁玉茹
(东明县水务局,山东 东明 274500)
近年来,东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为依托,工程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供水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在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不断推进的同时,社会上民营供水企业异军突起,兴建了一批民营农村供水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呈现出国家投资、民营和私营供水企业投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存,供水工程形式多样化,供水水源水质优劣不等,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模式多样化的局面。
1 农村供水工程现状
目前,东明县通过国家投资、民营和私营投资等各类投资建设方式,共兴建农村供水工程81处(不包括0~100 m浅井自来水工程),其中国家投资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77处,为深井恒压变频供水或压力罐供水,民营和私营投资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3处,平原水库集中供水工程1处。供水村庄460个,供水人口41.64万人。安装除氟设备的供水工程15处,全县供水覆盖率达68%。
2 存在的问题
2.1 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
近年来,东明县由国家投资兴建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主要是深井联村供水,供水方式主要是恒压变频供水,水源为500 m左右深水井。但由于东明县深层地下水含氟量超标,而全县只有15处工程安装了除氟设备,且从这些安装了除氟设备的工程运行现状来看,效果也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内除氟工艺存在一些问题,设备流程也不完善,且造价、运行成本高,操作繁琐,造成供水成本高,农民用水户负担不起。个别供水管理单位干脆将除氟设备闲置不用,造成国家投资的巨大浪费。因此,全县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仅为35%。
2.2 建设净水厂难度较大
一是兴建水库水厂,一次性投资较大,造价高,建设周期长,难度大。在目前的县级财政状况下,仅靠上级投资建设水库、净水厂,资金缺口较大,而且东明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资金配套困难;二是群众对地表水水质不认可,造成工程入户率低,间接造成国家投资的浪费;三是群众受多年来的用水习惯和传统供水方式的影响,满足于现有供水现状。
2.3 私营供水企业影响较大
由于私营供水企业采用的供水形式不同,供水工程分布零散,而国家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求必须是万人以上的规模化供水,造成国家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与私营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交叉重叠,项目区规划十分困难,难以撇开私营供水企业供水区,导致国家项目建设难以开展,供水管道铺设困难,施工阻力较大。国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个别私人供水户极力阻拦,再加上群众对私营供水工程质量标准低、水质差的状况认识不足,安于现有供水状况,不予配合,造成国家项目难以实施。
2.4 运行管理不规范
由于东明县供水工程建设形式多样,投资来源不同,造成供水管理、经营管理方式多样化。一是供水管理中心统一管理。2010年后国家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由新成立的东明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从目前的管理现状看,效果较好;二是行政村自行管理。2008年以前国家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有一大部分移交给了行政村管理;三是个人自行管理。个体私营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由投资者个人自行管理。管理模式的多样化造成了工程管理收费项目不规范、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未能实现统一管理。东明县个体私营的农村供水工程没有纳入全县统一管理,擅自建设,自主经营,缺乏约束力。
2)没有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尽管省水利厅也要求市(县)成立专管机构,但是缺乏机构成立的文件依据,没有政策支持。省、市也没有相应的机构,对县级专管机构的行政级别、编制、职责、职能等都没有成立的指导依据,同时也缺乏市(县)编委的支持,成立一个专管机构仅靠水务局一个部门的努力,很难办成。
3)缺乏专业化的执法队伍。要查处那些擅自建设、质量标准不合格、不符合全县农村供水规划、供水水质不合格的个人行为,对现有供水单位的供水资质、营业执业资格、卫生条件、供水水质等进行检查、监督,就目前情况看,还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基础,更缺乏具有执法职能的专业队伍。
3 对策及建议
3.1 成立专管机构,升级改造供水工程
将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审批、开工建设、水质监测、运行管理等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同时,加强立法和地方法规的出台实施,做到农村供水管理有法可依。将现有私人兴建的供水工程统一收归国有,将现有的供水管道进行并网,同时将水质不达标的供水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独立的井房、办公房、安装相应的水处理设施。
3.2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人人关心农村供水的格局和强大的舆论氛围。对那些私自建设供水工程影响农村供水、破坏农村供水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建立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机构,行使农村供水管理职能,以便对私自建设、私人经营、水质不合格的供水工程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