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式合同依法提升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话语权
2012-08-15吴立成
吴立成
(大元投资集团,河北 沧州 061001)
0 前言
随着各地区建设主管单位的大力管制,商品混凝土协会的有效建立,通过有序竞争,目前商品混凝土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避免了恶性竞争;同时,有些地区统一采用了因地制宜的制式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其作为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因此通过更好地完善商品混凝土买卖制式合同,会更有效地维护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利益,定分止争。本文从价格、方量和质量方面以合同文本内容的形式加以补充,希望有所裨益。
1 价格方面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原材料价格的浮动、混凝土企业增多等因素都直接影响了商品混凝土的市场价格,所以对于商品混凝土企业来讲,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材料成本价格和市场销售价格就意味着决定了自己企业的利润命运。当商品混凝土企业想要单方合理地提高商品混凝土价格时,施工单位大多是不同意,那么,作为建筑行业中的弱势群体我们应当把以下相关内容纳入合同当中:
例如:在合同的单价规定的下方要有注明:根据市场原材料的波动而调整混凝土价格,自乙方(商品混凝土单位)发出价格调整单10天后,不予答复的,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同时甲方5天内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宜,并向乙方支付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全部货款,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2 方量方面
亏方,在商品混凝土行业是一个敏感的词语,因为它既能反应商品混凝土单位诚信的缺失,又直接涵盖了经济利益的损失。施工单位总是以图纸来计算方量,而商品混凝土单位总是以“小票”为依据结算,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案,损失的肯定还会是商品混凝土企业,施工单位就会依据行业的惯例,对超出图纸的方量不予认可,对缺失的方量归结在商品混凝土单位的偷工减料。
亏方产生的原因很多,诸如卸料浪费、驾驶员偷料、泵送浪费、浇筑高度不均匀、涨模、工地挪作他用等等。那么我们在合同中就应当有以下注明事项:
(1)用小票结算
结算依据:乙方每车发货单应由甲方代表签字,最终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据作为供货数量结算依据。
如甲方对单次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随时进行抽查,抽查方式采取过秤验斤。甲方抽查时,必须有乙方现场人员在场,抽查结果经双方签字认可为准。如抽查结果误差在±2%以内(GB/T 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单车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时,乙方给予甲方本车亏损数量的5倍赔偿;当误差为正值且大于2%时,超出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另收费用。
(2)用图纸结算
1)买方应当向卖方提供全套完整的图纸,该图纸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加盖印章有效。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如涉及到图纸部分的修改,从而导致混凝土用量发生变更时,买方应当无条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变更的图纸提交卖方一份,否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小票结算。
建议签订合同时尽量用小票结算。
3 强度方面
商品混凝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卖方运送到工地交付买方的混凝土的物理形态并不是混凝土的最终物理形态。由于混凝土具有随时间推移强度逐渐增强的特性,因此卖方不能像销售其他成品货物那样在交货的同时就能提供保证产品是合格的。一般情况下,混凝土的强度试验报告结果需要经过28天的标准养护时间之后才能做出。
然而,混凝土的质量是否合格是由很多综合因素决定的,不仅取决于商品混凝土企业原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诸如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砂石等,还有原材料的配合比是否规范以及生产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都直接影响了混凝土的质量,同时还取决于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如:随意加水、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到位等都将严重降低强度。也就是说,要使混凝土最终的结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均应尽相应的义务。那么,这种义务就要在合同中明确,我们不能排除在有些情况下,确实是混凝土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混凝土质量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甚至在有些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仍然提出混凝土有质量问题,目的是想不付货款、少付货款或者拖延付款时间。在验收现场发现强度不合格,或试块送检不合格,施工单位往往会把责任推卸给商品混凝土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我们在合同中就应当有以下明确事项:
(1)预拌混凝土是预制半成品,甲方应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预拌混凝土》(GB/T14902)等相应国家标准规程进行卸料后的运输、施工及养护维护工作。如不按规范施工及养护出现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对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至入模前等过程的质量负责;甲方对合同提出的技术要求、内容和混凝土工程的浇筑质量及养护质量负责,如因甲方或第三方所雇用的混凝土输送机械(泵车等)不能正常输送,所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运输罐体内、泵斗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如甲方私自加水,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卸料时间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超时卸混凝土造成的混凝土质量下降或作废,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甲方通知有误,造成混凝土强度等级误差及混凝土剩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6)如试块检测不合格,对结构混凝土质量检测时,由甲方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结构混凝土的质量判定,以最终鉴定结果为依据。若商品混凝土不合格,属于供货方的责任由供货方承担所有鉴定检测及工程处理费,属于甲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所有鉴定检测及工程处理费用。若商品混凝土合格由甲方承担所有鉴定检测及工程处理费用。
4 结论
目前混凝土行业实现了混凝土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是建筑依靠技术进步改变小生产方式,实现建筑工业化的一项重要改革,然而,鉴于建筑业与服务业之间,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也相当复杂,只有通过与建筑单位真诚沟通,与材料单位精诚合作,与机械单位保持交流,从制式合同上不断提升自己的话语权,才能使商品混凝土企业良性、有序和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