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2-08-15范丽萍
范丽萍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新乡 453000)
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的颁布和实施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相应的问题。为了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本文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便建立更加高效合理的资助体系。
1 高校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1.1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真实程度难以考证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一般以家庭贫困证明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为主,首先,证明表的可信度考证难,调查表是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的,表格的内容往往是学生本人自己填写,然后村乡(镇)县三级民政部门确认困难然后盖章,这些部门由于工作繁忙或者碍于人情就草率盖章,或者有的认为这个补助是“免费午餐”,给学生盖章等于给他们做好事,所以不管困难不困难,只要需要,统统盖章。其次,仅凭表格和证明,不能详细地证明这个学生的具体困难程度是特殊困难还是一般困难。所以在通过开具一个证明以及写一个申请就可以得到无偿资助的情况下,会有个别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也借此机会向学校提交困难资助申请或者提交贫困证明,因此这种方法证明学生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存在一定的弊端,给学校的甄别认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1.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标准不统一
经济困难学生规模庞大,但是如何认定该生经济确实困难也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即使来自同一地区,由于经济收入的不均衡性和消费水平的巨大差异,使得困难程度的衡量依据也不尽相同,当地开具的困难证明,只能证明该生在该地区是困难的,但在学校所在地或者班级是否贫困还有待考证,比如,生活在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与支出情况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了衡量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不尽相同。另外,学生人数众多,认定经济困难是以班级、专业、院系认定为主,而在认定中,“孤儿、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低保收入家庭等”这些因素都是受地域影响的相对概念,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1.3 班级、民主评议缺乏客观、公正
现行的认定程序中,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主任、辅导员和不少于专业(班级)总人数的10%的学生(学生由班干部和普通学生组成)组成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这种民主评议看似客观,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首先,评审小组成员和申请人的关系,直接确定选票的高低。为了拉去选票,这就导致了往往在例行选举时小组成员老乡、同学、好朋友的票数相对较高,为了所谓的承诺、照顾根本不顾其他。其次,部分困难学生由于家庭情况不好,产生自卑,或者不善言谈,更有的学生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过多地描述自己的家庭,在表达自己家庭情况时,不一定会让人声泪俱下,所以,投票会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再次,为了避免这种分配不公的现象,甚至还会出现平均分配资助资源。这样就很难保证评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1.4 从日常消费判断困难、方法比较片面
在认定中,有时会综合考虑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比如从一卡通的数据、学生拥有电脑或手机、学生缴费情况等等。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学生的困难程度,但是也比较片面,也会有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往往会在月初选择外出就餐,大手大脚,而到月末成了月光族,才会在学校餐厅就餐,甚至会可怜巴巴地赖着其他学生蹭饭。而相反,也有部分拥有电脑、手机等所谓的高消费品的也可能是一些困难学生,询问之下,才得知这些消费品是亲戚朋友赞助为了学习用,或者自己勤工俭学的收入。如果以此作为依据,就会使困难学生产生一种心理,要想获得资助就不能大鱼大肉地吃,不能公开使用高档的学生用品,不然的话就无法获得资助。
2 高校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对策研究
2.1 对申报的材料细化分类
确定学生是否贫困,属于资助的哪种类型,并有针对性地实施资助,科学的认定体系可以让国家高校学生资助这个“免费午餐”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各院系可以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分别划分困难程度,而由于《调查表》的可信度低,不足以证明学生的困难程度,因此,应提供多种与其关联的证明材料,比如除《调查表》、个人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户口本、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下岗证明、自然灾害证明、临时性困难证明等,并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因为一个部门的证明而导致“伪困难生”的产生。院系可以根据各个证明的困难程度有针对性地确定合适的资助类型。
2.2 建立困难生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建立调查与跟踪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根据电话、信件、学生民主讨论、深入学生中间实地调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以方便快捷、准确地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对申请资助学生要从日常学习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消费情况、日常表现等方面综合衡量;每年还通过问卷调查、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跟踪学生家庭收入变动情况,及时关注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的状况,随时更新档案信息,实现动态管理,也使受资助学生可以动态化。
2.3 做好诚信及感恩励志教育,关注成长、成才教育
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里,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双重取向有待改善,有的大学生口头上对诚实、守信、履行诺言说起来口若悬河、头头是道,但在行动上却是恰恰相反。在日常的资助工作中,有部分“伪困难生”的出现,甚至有的困难学生的心理也出现了扭曲,这是社会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感缺失的表现,这就要求各高校在做好扶贫的同时,要加强诚信、励志、感恩教育,要“扶贫”与“扶志”结合,可以通过开展演讲赛、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从多方位着手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校园氛围,教师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学生,同时也要加强感恩、励志教育,可以将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励志成才的典型事迹,以演讲或者利用校广播台等形式呈现出来,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2.4 提供多种形式的资助模式
目前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主要侧重于物质,从高等院校的“奖、助、困、补”到政府拨款、社会帮助,都体现出了“给”的特点,而面对这种“免费午餐”就使部分学生产生了“福利依赖”。要想充分发挥资助的主体功能,在日常工作中就需要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状况、学习过程、就业,针对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不同民族和不同经济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资助。以三年制专科为例:对一年级新生主要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资助;对二年级学生适当鼓励其参加勤工助学,侧重对其进行能力培养;对于三年级学生要尽可能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和实习机会,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总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方法,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新方法,把认定工作与育人相结合,把“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把帮困与成才相结合。以高度的责任心处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把国家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实处,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实现教育的公平化。
[1]林启华.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思考与探究[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
[2]梁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淄博师专学报,2012,(1).
[3]谭红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33).
[4]张淑珍,张新海.中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模式研究[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