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教育“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再思考
2012-08-15甘晓燕
甘晓燕
(威海职业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0)
对高职教育“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再思考
甘晓燕
(威海职业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0)
职业教育的改革不仅是教育目标的调整,教学方法的改进也至关重要。因为教学方法是实现能力本位教育思想的主要手段,“行动导向”教学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职业院校教师必须从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中彻底走出来,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职业素质的前提下,实现传统教学向“行动导向”教学的多角度、多层次转变。以避免产生“行动导向”教学形式与目标实现之间较大的偏离。
行动导向;教学模式;师资能力;教学改革
职业教育的改革不仅是教育目标的调整,教学方法的改进也至关重要。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这几年迅速发展,在课程建设与改革方面,各高职院校纷纷借鉴德国“行动导向”教学,进行“行动导向”教学改革,探索“行动导向”教学的模式与方法。
现在我们很多教师包括很多教学管理人员,将“行动导向教学”与“项目教学”相混淆,简单机械地将工作任务引入学习领域,实行“一体化”教学,其更大的关注点放在了课程教学形式上的改变,而忽视了教学目标——学生的能力达成度。根本原因在于教师并不清晰地知道“行动导向”教学方法一定是教师在以课程教学目标为宗旨,将专业知识与职业岗位能力融合而成的“复合品”,它不仅仅是一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而且是教学理念的体现:它是从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出发,以学生为主体的一种教学理念,它更加关注在职业能力培养的过程中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参与性,更加关注学生学到了什么而不是教师教了什么;更加关注教师的课程设计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掘学生的内在潜能,全面和谐地发展学生的素质;更加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将知识的传授转为方法培养的从属[1]。它不但体现着教师的课程教学设计能力、组织能力,还体现着爱岗、爱学生和勤业、敬业的精神。
一、“行动导向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必须完成传统教学模式下的转变
(一)以学生为主体,要求教师从“备课”(以教学内容准备为主)向“备学生”(以学生接受能力为主)转变
在传统的教学工作中,老师备课往往是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将大纲内容变为教学内容,注重的是“教什么”,而行动导向教学更加关注的是学生学到了什么,要求教师在准备课程阶段,不但要准备“教什么”,更重要的是在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基本素质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课程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教什么”与“怎么教”相结合,所选取的项目一定是具备典型性的岗位任务,它承载着学生职业岗位能力所需要的全部内容,所设计的方法一定是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最大程度调动学生学习自主性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学效果最大化。
(二)以学生为主体,要求教师的课堂教学要从“专业知识传授”向“方法能力培养”转变
“行动导向”教学要求教师必须以专业为载体,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及工作主动性,这就是说,教师除了要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以外,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获得知识及解决专业问题的方法,逐步培养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教师在教学时,要多给学生设置一些问题,培养他们的问题意识,使之能够积极主动地加以思考,并适时加以启发、引导,使学生最终能够积极进行思维活动,并且能够触类旁通。
(三)以学生为主体,要求改变传统课堂中老师的主体地位,从“告知式教学”向“建构式教学”[2]转变,即变“老师做(讲)”向“学生做”转变
在传统教学中,外部指导、指南、学习控制等指示在实际课堂教学中占了很大篇幅,教师往往是告知学生应该做什么,却很少让学生真正去做,原因在于教师总希望让学生学到更多的东西,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行动导向教学关注的不是学生学了多少,而在于学生会多少。所以,与以往的教师角色不同,在行动导向教学实践当中,教师要转变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由传统课堂的“老师做(讲)”向“学生做”转变。在教学实践中,教师的作用是引导、启发、帮助学生学习,使学生乐学、会学、肯学。
教师用自己的巧妙高效的工作开启学生心灵之门,帮助学生建构一生受用无穷的能力乃至生活工作的创造能力,这是行动导向教学原则的最高目标。
(四)以学生为主体,要求教师课堂教学关注的重点由“结果性主体”向“过程性主体”转变
在传统教学过程中,“结果性主体“表现为教师更多关注到的是其自主意识中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或者说是课程大纲要求达到的目标),在这种条件下,教师往往仍然没有脱离知识的传授者身份,师生之间仍然是信息的发布者与接受者的关系,主观上向学生传授的知识很多,学生真正掌握的情况却在教师的掌控之外,并且结果远非理想预期。同时,传统教学都是在课程结束后评价考核学生能力,从而容易形成评价的滞后性。
“过程性主体”要求教师充分关注到学生学习的过程,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强调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注重以专业为载体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差异性表现出不同的问题,而这些正是老师要关注的重点,也是教师教学中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行动导向”教学原则对高职教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学生为主体的“行动导向”教学原则,要求教师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专业教师,而应该是一个教育工作者,是教育家。因为职业领域不但重视职业能力与技能的培养,更注重培养具备完整人格的职业人。“行动导向”教学要求教师必须了解并掌握职业岗位能力,在边教边做的过程中,老师既是学习任务的设计者、高效的组织管理者、职业操作的教练员还是有问必答的咨询师、探索创新的引路人。这对于我们目前大多数高职教师而言,无疑又是一次挑战。教师惟有迎难而上,通过学习、锻炼,不断提高职业教学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满足教学需要。
(一)教师必须具备“行动导向”教学原则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能力
“职业教育学习领域的构建有个核心问题,它不是简单的具体任务分配,亦不是以学科内容来组织教学,而是以任务的完成来培养学生的行动能力,学科体系不重要了,但学科体系下的内容依然重要,是在另外一种形式下组织教学。”(胡格,2011教育部“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国内培训班”)
“行动导向”是教学原则,是指在行动中、在工作中学习,这个行动不是随意行动,是符合行业或企业实际工作需要的行动,是一个具有教学价值的行动。
我们在进行行动导向课程设计的时候,不应该仅仅简单模仿与照抄照搬,不应该仅仅把“行动导向”教学方法挪用到自己的专业课程教学中,仅做教学形式上的表面设计,忽略行动导向的宗旨与根本目标。教师应该清楚,所谓一个教学项目本身是有很大的复杂度的,专业学习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重点,它的核心任务是培养更加综合的职业能力(通用能力)。所谓的教学项目或任务都是一种载体,它承载着若干教学理念的任务载体,这个项目驱动一定是具有延伸性、递进性的设计载体,不是孤立的、机械的,是根据学生认知能力而逐渐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项目载体。[3]
(二)教师必须具备“行动导向”教学原则下的课程组织与实施能力
教师要具备对课堂的组织、调控能力。行动导向教学原则下的开放式教学,较传统的封闭性教学具有挑战性的地方之一就是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把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学生的学习情绪、教学的进度及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充分的把控能力才可能实现课程目标。
三、关于“行动导向”课程教学实施层面的几点建议
(一)“行动导向”教学实施是一个整体性、持续性的工作
以学生为主体的行动导向教学原则,是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放在首位,实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个工作是一个整体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必须持续长久地进行下去的工作。要使此种教学方法得以真正贯彻实施,仅仅靠某个人在某门课程实施是难以成功的。这种改革只能在专业团队中进行,要使专业团队中的每个人都能够充分理解、认识此种教学原则的有效性,为学生营造一种自主学习、快乐学习的环境,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和习惯、形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习惯,具备独立、负责任地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才能够最终实现此种教学原则的目标。
(二)教师必须具备爱岗、敬业、勤业、奉献的精神,持续关注学生的发展
“行动导向”教学对教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备课、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准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各个环节中,而这些过程必然会占用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没有奉献的信念,没有一切为了学生的热情和爱心,是很难做到的。
(三)教无定法,“行动导向”教学是理念不是固式模式
“行动导向”教学仅仅是一种理念,我们目前重点要做的是吃透它的精神,理解它的核心价值所在,而不是机械模仿、照搬照用某种方法。所谓教无定法,方法只是为行动和目标服务的一种手段,只要是以学生为主体的、能够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有利的教学方法均可以称得上是教学良方,每个教师都应该在学习借鉴的同时赋予每种模式以自己的理解和创新,只有这样,高职教育教学模式才可以健康、持续地发展。
[1]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姜大源.职业教育学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3]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G712
A
1671-8275(2012)03-0081-02
2012-04-05
甘晓燕(1969-),女,山东威海人,威海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管理、高职教育教学管理。
责任编辑:华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