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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和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

2012-08-15王海忠

森林防火 2012年8期
关键词:森防火险消防

王海忠

(国家林业局,北京 100714)

1 关于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2012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孟建柱国务委员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安全生产会议上,专门就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回良玉副总理主持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会议,亲自安排部署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始终把森林防火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专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森林防火工作。赵树丛局长专门就森林防火制度、机制、平台、信息管理等“四项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坐镇指挥中心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和处置林区突发事件,数次深入林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国家森防指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倾注了大量心血,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亲率我们解决重点问题。杜永胜专职副总指挥,亲力亲为,时时指导我们开展工作。各地始终坚持森林防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始终全力为森林防火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坚决服从并服务于林业、公安中心工作,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打赢了十八大安全保卫战,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11月,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839起,受害森林面积1.3万hm2,因灾伤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29%、49%和77%。继连续四年实现“三下降”后,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火灾损失(受害森林面积和人员伤亡)最少的一年。森林防火有多项工作实现了突破:国家森防指成员单位牵头进行森林防火检查,《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首次实行,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达到了15.3万支,批复项目中央投资超过20个亿,表彰奖励争取到省部级劳模指标,召开了中蒙第一次边境地区森林防火联防会议并达成7项共识,森林航空消防覆盖到16个省(区、市)、265万km2、森林部队直升机投入实战应用。

1.1 加强宣传督导,进一步提高防火意识

国家森防指协调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农业部等成员单位,派出21个工作组赴各地检查防火工作。多地区开通了森林防火官方微博和“手机报”,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吉祥物诞生5周年宣传活动。各级普遍加强宣传报道力度,仅央视和中国绿色时报就专题报道360余次。山西、福建加强督查力度,黑龙江省开展了“5·6”大火25周年警示宣传,江苏、浙江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宣传,山东、西藏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2 加强预警监测,进一步防范火灾发生

国家森防指制作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320期,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128期。发布卫星监测图像7800余幅,监测热点6200个。全国森林火险预警示范体系项目通过验收,558个国家级森林火险监测站并网使用。各地积极推进省级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辽宁、安徽、海南等地基本建设完成。各地反馈林火1600余起,热点反馈率达98.7%,其中黑龙江、广东、河南、宁夏等21省区反馈率为100%。

1.3 加强应急处置,进一步实现科学扑救

国务院组织修订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森防指先后出台了信息发布、火情研判、前指规范等7个工作制度,派出了14个火场工作组指导云南晋宁、河北承德等地的火灾扑救。内蒙古、黑龙江编制了境外火、雷击火应急处置预案,浙江省健全人工增雨工作机制,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区、市)以及四川、重庆、陕西三省(市)强化了省际森林火灾联防联控能力。火灾发生后,各级森防指领导亲临一线,坚持“小火大打”,实施重兵扑救,24小时扑灭率达到了90%以上,将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

1.4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防火力量

完成全国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调研统计工作,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地积极推进森林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地方专业(半专业)、应急及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得到较快发展。森林航空消防覆盖区域由2002年的7个省(区)增加到目前的16个省(区、市),航站数量由19个增加到22个。森警直升机一大队投入实战,二大队组建正在积极推进。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分别更名为北方、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航护力量都得到了加强。

1.5 加强基础保障,进一步提高防控能力

国家林业局批复森林防火建设项目190个,批复中央投资22.13亿元,提前下达了12亿元森林防火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国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由45.3%提高到63.1%,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由53.7%提高到67.7%,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协调财政部,紧急追加森林航空消防和物资储备经费。吉林省出台《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云南、江西修订发布《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大兴安岭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防火项目,不断增强综合防控能力。

1.6 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打造工作合力

国务院调整充实了国家森防指主要领导和成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1101台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购置税。外交部积极协调边境森林防火工作,气象部门加强气象服务,工信、民政、交通、公安、铁道、教育、农业等部门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武警森林部队实施了远程机动驻防和靠前驻防,成功处置森林火灾400多起。在部队、民航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森林航空消防共租用飞机174架次,累计飞行6426小时,空中发现林火160起,参与扑救154起。

回顾全年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森林防火历史欠账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全国仍有部分省区未制定《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未配备森林防火专职指挥;二是部分地区森林防火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高新人才匮乏、专业队后顾之忧较多;三是森林防火经费保障不到位、基础设施有待改善、“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实施”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四是森林防火应用技术研发亟待加强、重型扑火装备不足;五是《森林防火条例》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问责和火案查处仍不到位;六是森林防火自身建设不够,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新出台的法规文件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2 关于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安排意见

2013年,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破解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当前,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趋势下,极端天气事件发生频率正在增加,持续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2012年,东北地区森林火险条件较1987年“5·6”大火时期严峻,西南部分地区遭遇了连续三年的特大干旱,不利的前期条件将直接影响到2013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加之这些年生态保护建设不断加强,植被覆盖度明显增加,可燃物显著增多,进山旅游、生产人员逐渐增多,以及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等因素,更要求我们全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2.1 以深化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依法治火能力

2013年是《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后颁布执行的第五个年头。作为森林防火领域的“基本大法”,条例对加强依法治火、推进森林防火事业科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地要结合森林防火现状,比照条例找差距、找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防火责任,规范火源管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火案快速侦破机制,制定省级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丰富完善森林防火法规体系。要结合专项督导、交叉互检、蹲点检查等督导机制,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和联防联保等“四条防线”,建立健全火源管控的长效机制。

2.2 以学习贯彻《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重点,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近期,国务院将正式颁布修订后的《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地要据此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分级编制扑火方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对初发火灾的处置能力。要加强扑火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指挥一体、多方配合、前后协同的指挥机制,提高扑火指挥效率。要完善森林航空消防体系,扩大范围,增加机源,进一步发挥森警直升机的实战作用。要结合防火间歇期,抓紧检修防火装备,强化物资储备,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要针对地方政府换届情况,抓紧对新上任的指挥长和负责领导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确保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岗位责任制和部门分工合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2.3 以贯彻执行《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为契机,着力提升预警响应能力

预警响应是处置火灾的首要环节,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基础条件。各地要按照国家森防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火险预警制度,细化、实化不同火险等级的预警响应措施和应对策略,做到因险设防、快速反应。要加快省级预警体系建设步伐,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建成一个并网一个,切实提高森林火险预测精度和发布速度。要坚持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提高核查反馈率。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范报送程序,提高报送时效,确保信息畅通。要实时监控涉火舆情,快速核查上报,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对外发布相关森林火情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2.4 以推进“四项建设”强化应急机制为目的,着力提升科技防火能力

2012年以来,国家森防指全面加强了森林防火制度、机制、平台、信息“四项建设”,进行了森林防火综合调度指挥、应急卫星通信等项目的可研编制,启动了森林防火通信建设的顶层设计,全力提升国家森防指本级的科技水平。据此,我们要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理论研究,建设森林消防重点实验室,推动火生态、火行为以及雷击火防范等课题研究;加快研发和推广先进防扑火设备,争取资金引进大型飞机、森林消防车、全道路运兵车等现代化高效灭火装备;加强森林航空消防研究,提升火场侦察、火情传输、空中直接灭火能力;加大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力度,建立森林防火器材认证和准入制度,提升森林防火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5 以《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为依托,着力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作为国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的行业应急专项规划,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已完成,规划实施进入到关键阶段。各地要提高项目编报水平,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重点火险区治理项目,对于项目实施缓慢、违反建设规定的省区,要暂缓项目审批,调减投资计划。要按照即将出台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意见”,指导各地开展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争在编制经费、福利待遇、人员装备等瓶颈问题上有所突破。要协调林业、财政等部门,提请林区重大工程增加森林防火评估、审批、验收等程序,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013年,还要组织开展“三年一度”的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各地要精心组织,严肃对待,切实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国家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孙扎根副局长、杜永胜专职副总指挥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会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孙局长、杜总指挥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绝不辜负国家林业局党组的殷切期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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