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2-08-15王栓军孙贵珍
王栓军,孙贵珍
(1.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北 保定 071000;2.河北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1)
21世纪以来,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显示出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特别是生物质能的综合开发利用已经倍受世界关注。生物质能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世界第四大能源。随着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在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如欧盟的“可再生能源路线图”、美国的“先进能源计划”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不断增加,能源紧缺形势也日趋严峻,加快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势在必行。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农业大国,秸秆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不仅将成为我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一个重要内容,还将成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
一、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既是中共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新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经济增长、能源短缺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加速了秸秆生物质能这一可再生清洁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这不仅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有利于发展农村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的研究成果表明,伴随人口增长和经济迅猛发展,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和不合理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致使大气中CO2的浓度升高,引起全球气候灾害性变化。因此,能源的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的开发及追求绿色GDP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实质。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低碳经济不仅仅是指一种经济发展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发展以低耗能、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减少CO2的排放,是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而生物质能源的可再生性与低污染性特点,使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成为发展农村低碳经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二)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有利于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党的十七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更高发展要求。生态文明是面对资源、人口、环境问题的尖锐矛盾提出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它主张发展循环经济,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生产模式,替代“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物排放”的线性增长模式。[1]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可以极大地推动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农业加工产业的发展和生物质能的研发,实现秸秆的循环利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实现节能环保的绿色消费方式,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有利于改善农村民生
生物质能技术的发展,大大拓宽了秸秆利用的范围,使农作物秸秆的利用从仅用作农村生活能源和牲畜饲料,拓展到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和燃料等;从农业领域拓展到现代工业、能源领域;从农民低效燃烧发展到秸秆直燃发电、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秸秆干馏等高效利用,实现了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等高附加值产品的产业化生产。这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而且大大拓宽了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民生[2]。
(四)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有利于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亦不断上升,能源消费结构日趋多元化、高效化。目前,在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中,电力、石油比重逐渐增加,煤炭所占份额逐渐下降,但以煤为主的基本格局仍未改变。[3]据统计,2010年全国秸秆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亿吨,按2吨秸秆能源化利用热值可替代1吨标准煤计算,秸秆能源化利用,可有效减少一次能源消耗。[2]因此,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源,既可以降低农村居民的生活成本,又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的可行性
(一)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
综合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的实践方式。秸秆是农业生产的副产品,农业产业的大力发展,必然产生越来越多的秸秆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一方面有利于开拓农村新产业,拓展农业生产领域,延长产业链条,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附加值,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处理农业废弃物,促进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并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为综合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提供了政策支持
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基于此,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政府明确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40%~45%[4]。秸秆具有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的特点,作为一种优质的生物质能源,它可以部分替代和节约化石能源,有利于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减少CO2排放,缓解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广泛的政策支持。例如,2008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5]而2011年11月出台的《“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产业化格局。”[2]
(三)新技术的研发为综合利用秸秆生物质能提供了技术支持
目前,中国生物质能源利用的重点是沼气、生物质发电和生物质液体燃料等方面,在沼气利用技术、生物质发电技术、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术等技术领域有较大突破。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主要包括秸秆沼气(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热解气化、直燃发电和秸秆干馏、炭化和活化等方式。当前,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成为“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重要利用领域。因此,加大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利用,提高秸秆生物质能在农村能源消耗结构的比重,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
三、开发利用秸秆生物质能、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不仅需要具备客观的发展条件,还需要良性运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从国外生物质能发展的经验看,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当前,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方面,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如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的出台的国家“十一五”规划,2007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年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等等。但在秸秆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的投融资、税收、补贴、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例如,在燃烧发电、气化发电等一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项目方面,存在初始投资高的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投融资政策和渠道给予优惠和支持[6]。建立完善的投融资机制是生物质能源市场发育初期的原始动力,同时,建立完善的秸秆开发利用的激励机制、市场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加强秸秆利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围绕秸秆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通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强强联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和机械设备开发,对于适合本地发展的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可以引进、改造、消化、吸收。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加大推广资金投入,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快秸秆生物质能的产业化和商品化等,促进相关技术、机械设备在本地区的推广和应用。此外,还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速秸秆生物质能在农村的广泛利用。
(三)采用多种途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是秸秆生物质能的主要使用者和受益者。通过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观,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能源消费模式。一方面,通过广播、板报、展览、讲座、文化演出等形式向农民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知识和技术及其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逐步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典型样本、示范工程等具体活动,在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同时,用技术指导农民,用示范带动农民,用效益吸引农民,逐步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做好秸秆资源调查和评价,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我国秸秆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衡,收集、运输和存储困难。要通过深入细致地系统调研,了解本地区秸秆资源总量及利用的种类、分布、产量、利用途径等情况,对秸秆资源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由于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制定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制定规划的各相关责任主体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1]姬振海.生态文明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4.
[2]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1-11-29)[2012-01-12].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112/ t20111221_617842.htm.
[3]樊静丽,廖华,梁巧梅,等.我国居民生活用能特征研究[J].中国能源,2010,32(8):33-36.
[4]中国新闻网.中国决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20年降40%-45%[EB/OL].(2009-09-26)[2012-01-12].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1126/16507021584.shtm l.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EB/OL].(2010-9-29)[2012-01-15].http://wenku.baidu.com/view/6ad715eb172ded630b1cb614.html.
[6]王欧.中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政策与未来趋势[J].中国农村经济,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