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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对策

2012-08-15韦景耀

河池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毛南族河池河池市

韦景耀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广西 河池 547000)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对策

韦景耀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广西 河池 547000)

河池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丰富多样,民族特色鲜明。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迅速加快的形势下,河池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甚至处于濒临消亡的危险,提高保护认识、健全保护机制、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加强保护队伍建设,掀起全民保护的新高潮,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好河池市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河池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对策

河池市地处广西西北边陲、云贵高原南麓,东连柳州市,南界南宁地区,西接百色地区,北邻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市有壮、汉、瑶、苗、仫佬、毛南、水、侗等8个世居民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之一。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众多民族长期聚居,创造了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一)种类多样

从2009年6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结果资源数据来看,全市总量为8740多个,涵盖门类、种类较多[1]。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民族语言类

世居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壮、瑶还有自己的古老文字——土俗方块字。方块壮文,始见于宋代。主要用以记录或创作民歌、神话、故事、传说等。今发现的道光11年(1831)刻于宜州市安马乡古育村的“廖士宽墓门碑”,碑刻文字有74个方块古壮字,为全国之冠,是研究古壮字的珍贵资料。

2.民间文学类

主要有神话、传说、故事和歌谣等。这些民间文学题材广泛,风格多样,有创世传说、民族起源神话、生产生活故事、爱情故事、人物传说、动植物故事、寓言、笑话等。如神话传说类有壮族神话史诗《莫一大王》、《歌仙刘三姐》等,瑶族的《密洛陀》、《盘王》等,仫佬族的《依饭节》、《稼》、《潘曼》等。歌谣类有壮族《刘三姐歌谣》、《布洛陀歌谣》,瑶族的《密洛陀古歌》、《盘王歌》,仫佬族的《仫佬族古歌》等。其中“刘三姐歌谣”、“瑶族密洛陀古歌”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布努瑶族分架”、“仫佬族古歌”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3.民间曲艺类

主要有《壮族谈涯》,谈即说或者讲,涯即顺口溜或数快板。谈涯即讲顺口溜或数快板。流行于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天峨、南丹、金城江等县(区)部分壮族村寨。《壮族蜂鼓说唱》,主要分布于金城江区各乡镇及环江县水源、中南一带壮族居住的村镇,一般用壮语演唱,有些用桂北官话演唱。《瑶族苏别》,汉译为“笑酒词”,流行于境内布努瑶地区,是瑶族酒席间略似相声的说笑艺术形式。《仫佬族古条》,流行于罗城县仫佬族村庄的一种演唱艺术形式,有固定的曲调和歌词,用仫佬语演唱。《宜州鱼鼓》,流行于宜州市的汉族民间曲种,多由民间艺人传唱。还有《零零落》、《文场》等。

4.民间音乐类

主要有汉族的大声歌、细声歌;壮族的单声部、双声部民歌,流行于11个县市区境内;瑶族的谈歌、细话歌、勒邦曲、酒歌、喊歌、“赫而”调、青年调、老年调、飞撒歌,流行于都安、巴马、南丹、大化、东兰等县瑶族村寨。苗族的驯乐红苗民歌、中堡苗族民歌、都安苗族民歌。侗族的侗族大歌和单声歌,侗族大歌是侗族民间多声部混声合唱歌曲,侗语称“嘎志”、“嘎玛”;单声歌是一种只有一个声部的侗族民歌,如笛子歌、琵琶歌、酒歌、拉木歌和放排歌等。仫佬族的仫佬族民歌调、傩戏舞曲、舞狮曲等。毛南族的二声部民歌、单声部的叙事歌、风俗歌。还有许多民间器乐曲,如壮族的“十二生肖铜鼓鼓点”、“大旺陶鼓鼓点”、“瑶族的牛角号”、苗族的双笛和笔管演奏、壮瑶民族的铜鼓乐等。

5.岁时节令

主要有壮族三月三、铜鼓节和蚂虫另节、瑶族盘王节和祝著节、苗族四月八、毛南族分龙节、仫佬族依饭节、侗族鱼节、水族端节和卯节等。

6.戏曲类

主要有民间小戏剧种彩调剧、桂剧、仫佬剧、毛南戏、乌阳神戏、木偶剧等。

7.民间工艺美术类

主要有壁画和民间石雕、玉雕、木雕、陶艺、家具、器具(竹编藤编草编)、壮锦、瑶锦、苗锦,瑶族、苗族、仫佬族的刺绣工艺、蜡染、傩面脸谱、民间碑塔建筑和牌楼建筑,侗族的吊脚楼、白裤瑶的尖顶圆仓等民间工艺。其中,“瑶族服饰”、“毛南族花竹帽编织工艺”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贡川纱纸工艺”、“壮族铜鼓铸造技艺”、“仫佬族刺绣技艺”、“苗族服饰制作技艺”等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8.民间舞蹈类

主要有壮族的师公舞、蚂虫另舞 、扁担舞、蜂鼓舞、踢毽舞、春榔舞,瑶族的铜鼓舞、猴鼓舞、度戒舞,毛南族的傩面舞,侗族的芦笙舞,仫佬族的依饭舞、装身学法舞、花灯舞,苗族的芦笙歌、还愿舞等。“壮族蚂虫另舞”、“瑶族猴鼓舞”、“壮族舂榔舞”、“壮族打扁担”等列入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9.传统体育竞技类

主要有板鞋竞技、舞龙舞狮、打陀螺、抢花灯、五月端午赛龙舟、喇叭球、狮子上刀山、铜子镖、嘴咬铜鼓等。“仫佬族舞草龙”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0.民俗类

主要有壮族铜鼓习俗、白裤瑶葬礼习俗、苗族葬礼习俗、抬阁顶马、毛南族肥套等。“壮族铜鼓习俗”、“壮族蚂虫另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肥套”等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瑶族祝著节”、“南丹瑶族葬礼习俗”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1.文化空间

壮族歌圩、白裤瑶生态博物馆、宜州下枧河流域刘三姐歌谣生态保护区、环江毛南族傩文化生态保护区、河池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等。

这些文化资源,依附于特定的地域而发展兴盛,是河池少数民族勤劳智慧的结晶,是维系河池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民族文化生存和延续的主要要素,同时,是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有8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23项已列入自治区级名录,有28人被确认为自治区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了市级项目名录57项,县级项目名录592项。

(二)面临问题

多年来,河池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然然面临一些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势依然严峻。

1.思想认识不够、队伍力量不足

目前,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员主要以市、县文化局(文体局)为主,其中又主要以河池市文化局的社会文化科和县(市区)的文化馆为主干,或临时从二层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抽来协助工作。由于队伍力量不足,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使得保护工作任务很难有效完成,保护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对非遗保护工作缺乏深度研究;地方政府没有引起的高度重视,未将项目建设列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即便是列入也只是提到而已;没有明确到具体项目和工作目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草根文化,不值得保护,甚至认为某些项目是迷信。加上宣传不到位,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和相关知识知道不多,缺乏保护的自觉意识,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传承和发展空间,有的渐次消亡。如在“毛南族肥套”的保护工作上就存在分歧,有些人对项目的核心价值及保护意义认识不够,认为“肥套”傩巫是迷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护统筹和机制的建立。

2.资金投入不足、机制不健全

从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经费看,这些经费只能维持正常的办公和普查工作的运转。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和相关实物的征集经费没有保障,留存在民间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而走向消亡。市级名录保护经费和传承人工作补助经费尚无专项投入,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馆)因缺乏经费而无法实施建设。县级保护经费也非常少,一些县连项目申报经费也没有保障。目前,河池市有国家级项目8个,每年的保护经费只能依赖于国家下拨的专项保护经费,自治区没有专项保护经费,市级和项目所在县更不能提供保护经费。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未能将本级的项目保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

工作机制不健全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尽管河池市已成立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工作职责尚未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往往被认为是文化部门的事,未能形成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今,随着文工团的改制,市民族歌舞团改制后成立为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分县(市区)有的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队等,但在短时间内难于深入的开展工作,难以完成一系列繁重的保护工作任务。由于工作机制不健全,制约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3.档案管理不规范

目前,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结束,河池市在此次普查中也基本掌握本区域内项目的存有量及项目的基本内容。但在原普查中获取的数据、内容,未建成系统的档案。一是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完整、不系统;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建档,相关的文件、音像资料零星存放,存在着管理不严和流失现象。由于空档或者建档不完整、不系统,极大地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二是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十分短缺,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技术保护、人员培养以及档案管理资金和设施难以保证,遗产档案管理松懈甚至流失,严重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众保护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单位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资源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亟待补救。

4.传承面临危机

从濒危状况看,河池在保护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历经几十年的艰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民间文艺、礼仪、歌谣、舞蹈、音乐、民俗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如:毛南族傩文化,是毛南族古传宗教文化的重要标志,其中反映了毛南族古代先民傩祭活动中歌唱、舞蹈、音乐、打击乐、戏剧和傩面具雕刻的基本艺术表现手法。是研究毛南族原始文化和传承精神的直接参照,也是孕育、滋养和创新毛南族优秀文化的宝贵遗产,对全面探讨毛南族历史、文化的发展进程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宗教学研究价值。现今由于社会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毛南族青年大多不愿学习和传承傩文化。即便是在举行傩俗还愿仪式,一般也只是重祭祀过程而不太重视歌、舞、戏、乐了。毛南族傩文化已经处于濒危状态。二是项目传承人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文化艺术、技艺濒临断代或灭绝。如,天峨壮族“十二生肖铜鼓点打击手法”,为该县都隆屯宁氏家族祖传的鼓点,始于清代,是壮民族“蚂虫另节”祭祀活动中敲击铜鼓的一种演奏手法。是研究古代壮族农耕文化、壮族民间音乐和舞蹈的“活化石”。具有较大的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如今,该铜鼓鼓点第七代传人宁氏四位老人,都已年近八旬。若传承没抓好,十二生肖鼓点将面临失传的危险。三是民间传统文化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在现代功利主义和商业化气息的冲击下,民间传统文化的生存屏障十分脆弱,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针对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保护工作以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一)统一思想

保护与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河池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深化思想认识

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是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要从保护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培养广大群众的爱乡爱国爱民族精神;要坚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构,争取成立三级(市、县、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责,进一步加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成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或研究会),广纳社会力量、专家共同做好遗产保护工作。

2.营造良好氛围

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市内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市民广场和生态名村等,挂牌立碑、集中展示,宣传河池市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国家“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以及河池市各级文化节庆活动(包含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都安密洛陀文化艺术节、南丹白裤瑶民俗文化旅游节、东兰国际铜鼓文化旅游节、壮族蚂虫另节、罗城仫佬族依饭节、环江毛南族分龙节)等,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组织摄制以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系列电视专题片(宣传片),全面系统地展示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与风貌,宣传保护经验与成果;以县为单位组建民族风情文化表演艺术团,通过艺术展演的形式,有重点的对外展示、宣传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编纂出版计划,分期分批编纂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丛书。通过文字图片,全面推介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和民族性质,及资料整理、资源保存、文化剖析和传播普及工作。

(二)保护规划

科学规划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依据。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历史脉络,延续城市特色,必须要有规划来统筹安排。

1.明确保护规划

河池各级党委、政府明确保护规划,强调了对保护河池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程序要求;制定了市级项目评审办法等,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序进行,使得保护工作变成了应付,造成一些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它不单涉及到项目的具体内容,而且还涉及到项目的生存坏境。因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是关键。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才使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2.构建文化空间

根据我国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附件中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文化空间被定义为与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场所,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很好传承,主要是依赖人的传承和其生存的区域环境。

一是加紧建立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铜鼓文化[3]是古代百越族群创造,由壮侗语系及其他民族继承发展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我国南方少数民族文化形态,包括铜鼓历史文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是通过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对铜鼓文化特别是铜鼓习俗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将重点保护“壮族铜鼓习俗”、“壮族蚂虫另节”以及“瑶族祝著节”、“南丹勤泽格拉”(瑶族)、“瑶族猴鼓舞”、“瑶族服饰制作”等与铜鼓文化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存续的文化空间,对于带动地区内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会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建立保护实验区将涵盖到河池市11个县(市区),以铜鼓文化为保护重点,建立核心区域、次核心区域、延伸区域等,有力地推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抓好展示基地(中心)建设。以县为区域,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为依托,选择生态环境、人文环境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密集,有较多的传承人,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城镇和古民居、文物等,群众保护意识较强、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域和村寨,设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以村、镇为区域,按照项目所在地,建立一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馆和传承户;以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为展示窗口,设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配合举行各种民俗、文化艺术活动,展示优秀民族文化,建设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这样以县域展示区、村(镇)传习馆和各类专题馆、展示中心构成保护网络,使之成为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保存、研究、宣传、展示的重要基地。同时,要加强对宜州市、东兰县、环江县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广西铜鼓文化研究基地和广西壮族铜鼓习俗传习基地及南丹白裤瑶生态博物馆、罗城仫佬族博物馆·依饭节专题馆、宜州刘三姐歌谣展示中心、环江毛南族肥套展示中心和一批铜鼓艺术(习俗)保护村、传习学校等的指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得到持续推行。

3.抢救濒危项目

在普查中,要及时抢救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续做好自治区级、国家级名录申报工作。对已经公布为国家、自治区、市、县级名录的项目,要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改革、现状、传承人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代表性名录项目档案和数据库。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名录项目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和建档管理;做好名录项目传承人认定工作,制定出台《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对已认定的项目传承人给予政府资助,鼓励其传承技艺,开展传习活动;加强社会传承工作,通过社会宣传教育和深入开展“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等途径,使代表性名录项目在青少年中得到传承和弘扬。

(三)保障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保证这项工作有效实施,切实推进,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1.发挥机构作用

成立以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委员会,成员由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爱好者等组成,落实工作经费,主要工作是对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督察,定期督察暗访,定期汇报,市级政府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予以公开;市级层面不定期地与自治区、国家相关部门专家的联络交流,加强合作,深入研究,举办项目保护论坛,定期开展学术研究探讨活动,利用国内外学术研讨会、理论会、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2.建立资金保障

资金不足是困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因素。保护经费要列入年度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切实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项目的保护和研究经费、普查经费、征集珍贵资料和实物经费、展示中心(展示馆、传承人户)建设经费、传承人的资助和培训经费、出版资料和研究成果经费、民间艺术之乡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村)建设经费、表彰和奖励为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经费和其他保护工作经费。同时,通过政府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来。

3.加快专门人才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是指点江山,它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单靠在普查工作中,初步建立了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是远远不够的。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要加快建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因地制宜、规划设计,要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及民间研究团体等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解决一些项目专业等急需的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业队伍。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它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河池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础。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让河池市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继续传承下去,对河池市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1]饶永恒,韦景耀.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R].2009.

[2]饶永恒,韦景耀.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河池综合卷[Z].河池市文化局,2009.

[3]河池市人民政府,广西自治区文化厅.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Z].2011.

[4]戴旸,周耀林.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与方法[J].图书情报知识,2011,(5).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 of Hechi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WEI Jing-yao
(Masses Museum of Art of Hechi City,Hechi,Guangxi 547000,China)

Hechi non -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has various types and distinctive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process,Hechi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is facing the stern test,even in the verge of extinction.In order to protect Hechi preciou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erve for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culture,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protection awareness,perfect protection mechanism,increase the investment of protection capital,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tection team,and set off new national protection climax.

non -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present situation;protection;countermeasure

G127

A

1672-9021(2012)03-0119-06

韦景耀(1973-),男(壮族),广西东兰人,河池市群众艺术馆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2-05-30

[责任编辑 阳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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