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的思考
2012-08-15李耀伟
李耀伟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营口分局,辽宁营口 115000)
营口市2006年开始实施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工作,通过这几年的工作,为营口市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规划提供了大量的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及评价成果,为当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做出了贡献。在多年监测的基础上,为了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网调整、优化和完善,以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监测与管理,不断完善水质监测站网,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开展水功能区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1 营口市概况
营口市是全国重点沿海开放城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大辽河入海口的左岸,N39°55'~ N40°56'、E121°56'~ E123°02'。东西宽50.7 km,南北长 111.8 km,总面积 5 401.8 km2,海岸线长96 km。营口市境内有大、中、小河流150余条,年均降水量704 mm,水资源总量10.55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63 m3(2000年),属严重缺水的城市。
2 水功能区划
2.1 水功能区分类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水功能区划目的是根据区划水域的自然属性,结合经济社会需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确定该水域的功能及功能顺序。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功能区划分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二级区划是在开发利用区中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2.2 营口市水功能区
营口市共有32个水功能区[1]。一级区保护区5个,缓冲区2个;二级区饮用水源区12个,工业用水区1个,农业用水区7个,过渡区2个,排污控制区3个。河流水功能区22个,水库水功能区10个。其中15个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Ⅱ类,9个为Ⅲ类,3个为Ⅳ类,2个为Ⅴ类,3个排污控制区没有水质目标。
3 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
3.1 水功能区监测
3.1.1 监测站点及频次
营口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负责营口市的水功能区监测,在2012年3月以前,主要监测11个水功能区站点,包括7个饮用水源区,1个缓冲区,3个排污控制区。目前共监测水功能区站点15个,包括5个保护区,2个缓冲区,5个饮用水源区,3个农业用水区。在15个监测站点中,有10个是每月监测一次,2个为每两个月监测一次,3个每季度监测一次,且都在每月月初进行监测。
3.1.2 监测项目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及营口市水环境监测分中心的监测能力,监测项目有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铜、锌、氟化物、总砷、总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和粪大肠菌群共18项,水库水功能区增加叶绿素、总磷和总氮,饮用水源区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和锰。
3.2 水功能区评价
目前,我国采用的评价标准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评价方法是单因子评价法[2]。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水域功能区标准划分的水质达标情况的水环境指标,也是水利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之一。根据国际发达国家的现状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水利现代化评价标准值设定为80%[3]。
4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4.1 问题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营口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存在以下问题:
1)监测站点覆盖率、监测频次低。所监测的站点不足50%,每月监测一次的水功能区只占总数的31.2%。所监测的站点只是国家级和省级的考核断面,对于县市级的水功能区没有监测,这不利于所有水功能的监管保护。
2)监测能力不足,监测项目不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要求尚有硒、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纳入监测。
3)评价方法单一。目前,对水功能区的评价根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单因子评价法的基本思想是一票否决原则[4],即在所有参与评价的水质指标中,只要有一单项不能达标,则功能区就不能达标。单因子评价法简单直观,但用最差的单项指标水质来判定水体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并不能保证科学合理性[5]。总之,该方法表现为过保护,不利于反映水体功能是否满足。
4)评价成果缺乏。只是将监测数据收集整理、评价,没有编制水功能区水质简报、通报,已引起社会及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的认识与重视。
4.2 对策
为了更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30年我国水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的管理目标,解决营口市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的问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监测覆盖范围和监测频次,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将监测范围提高到90%以上,对县市级水功能区也要加以监测,且每月至少监测一次,以适应水资源保护的更高要求。
2)提高监测能力,尽快覆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所有基本指标,尽可能对集中饮用水源地增加加测指标,优先监测我国水中优先控制黑名单中的污染物。
3)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应尽可能科学合理,在单因子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水质指标分为3类:关键影响指标、中度影响指标和轻度影响指标。识别各类指标对水体水质的不同影响,既不失水质评价的严格性,又能合理反映水功能的水质类型。此外,尽可能开展整条河流的水质评价,以定量明确河流的整体污染原因,制定相应的防治政策。
4)编制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的水质简报、月报等,让更多人了解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的重要意义。
5 结语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评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硬性要求,也是做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基础。水功能区监测应不断加强与完善,水质评价应更加科学、全面,更加真实客观反映水体水质状况。
[1]尉成海,程世迎.辽宁水资源管理[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245 -246.
[2]史清琪.水利现代化的内涵及其评价指标体系专题研究:技术进步管理工程(上卷)—评价技术进步的理论与方法实践[M].北京:中国数学化工出版社,2003:29.
[3]夏青,陈艳卿,刘宪兵.水质基准与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
[4]尹海龙,徐祖信.我国单因子水质评价方法改进探讨[J].净水技术,2008,27(02):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