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砂石骨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合同管理
2012-08-15吕书广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建设管理局
□吕书广(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建设管理局)
□刘萍萍(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
1.前言
盘石头水库位于海河流域卫河支流淇河中游,是河南省第一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同时也是河南省首次利用日元贷款兴建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农田灌溉、发电、水产养殖等,总库容6.08亿m3,总投资14.42亿元,大坝坝高102.2m、坝顶长621m、总填筑量548万m3,电站总装机10000kW,设计灌溉面积3.33万hm2,年工业及城市生活供水 1.35亿m3。
盘石头水库资金来源多、总体混凝土量偏小及工期等原因,人工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自备料场开采、业主提供设备和主材、指定分包商集中生产、分标段供应、统一结算的管理模式,设计供应混凝土25万m3,大坝垫层料20万m3,概算总费用9500万元。由于合同关系复杂,现场管理协调难度很大、工程结算相对较为繁琐,通过几年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圆满完成了供应任务,工程结算顺利通过竣工审计,其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受到有关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2.人工砂石料及混凝土系统合同管理
2.1 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运行管理模式
盘石头水库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设备使用日元贷款采购,为加快系统建设,保证砂石系统正常运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通过考察比较,优选水总公司做为系统运行管理单位,并在大坝及溢洪道标段招标中做为指定分包商进入水库工地,负责水库建设期间碎石、人工砂、垫层料以及混凝土供应任务。系统设计工作由水总公司配合枢纽设计单位联合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由水总公司牵头各设备供应厂家联合完成。经建管局、承包商、指定承包商3方谈判,在不违背主合同有关约定的基础上,3方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3方在运行管理、资料报送、费用结算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强化了建管局、施工监理部对砂石系统的管理,从合同角度保证了各标段混凝土按时供应。
2.2 砂石料及混凝土原材料供应
骨料原料开采由水总公司负责,混凝土配料中砂石骨料由砂石系统生产,粉煤灰、外加剂由水总公司自行购买。水泥由建管局使用日元贷款集中采购按计划供应。
2.3 砂石料及混凝土供应
盘石头水库土建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为保证砂石骨料及混凝土质量,除前期开工的导流洞工程外,其他4个标段均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各标段使用水库系统生产产品(导流洞另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施工单位进场后即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混凝土供应计划,确定所需混凝土设计标号,经施工监理部审核后转发水总公司,由水总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根据计划落实生产供应任务。
混凝土质量管理分割点为混凝土拌和楼出机口,数量由水总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证确定,做为进度支付的依据。
2.4 砂石料及混凝土结算
2.4.1 砂石系统运行单位结算
砂石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实行月结算制度,混凝土标号、数量依据施工单位签证单,由运行商水总公司编制申报→监理部审核→建管局核定→扣除业主供应材料及设备折旧费用→扣除质量保证金→支付。
2.4.2 施工单位结算
按照不同标段确定的支付方式支付,除导流洞标外,其它标段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各标准混凝土费用,月进度支付时根据合同规定直接扣除。最终结算时核定本标段签收的混凝土总数量,超出部分按照实际混凝土单价从标段结算费用中扣回,不足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补偿施工单位。
本项目重点和难点是导流洞混凝土单价的分割,由于导流洞混凝土合同单价均按照施工单位自建拌和系统、自行采购材料编制混凝土单价,且综合单价包含混凝土材料、拌制、运输、立模、入仓、振捣、养护全过程的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临建摊销和材料差价。由于合同条件的改变,在单价分割方面争议较大。经多次协商,最终确定分割意见为:“按照导流洞混凝土合同单价,扣除混凝土材料费和混凝土拌和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临建摊销,剩余费用支付施工单位。原合同计列涉及混凝土的材料差价不再计取。”
3.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造价管理
3.1 运行单位混凝土结算单价确定
水总公司混凝土单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混凝土拌制费用,第二部分是混凝土材料费。
混凝土拌制费用按豫水计字[1995]第126号文件规定执行;混凝土材料费按照施工监理部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各标号混凝土材料费用。原材料单价问题,砂子、碎石由水总公司生产,按豫水计字[1995]第126号文件规定计算生产成本及相应管理费用,其他外购材料计取采保费。
3.1.1 混凝土基础单价
3.1.1.1 人工费预算单价:15.91元/工日。
3.1.1.2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碎石原料采运19.32元/m3、电0.52元 /(kW·h)、柴油 3500元 /t、水 0.44元 /m3。
3.1.1.3 碎石加工单价:设计加工工序流程为原料采运→粗碎→中碎筛分运输;工序单价系数(Ⅵ-2),碎石加工单价30.20元/m3。
3.1.1.4 人工砂单价:人工砂单价为1.37×碎石单价+制砂工序单价=70.41元/m3。
3.1.1.5 混凝土拌和:盘石头水库混凝土拌制按自落式拌和楼2×1.5m3和强制式60m3/h拌和站两种。测算拌和单价分别为14.29元/m3和20.11元/m3,综合考虑所有混凝土拌制单价均按强制式拌和站、自落式拌和楼各占50%,单价为17.20元/m3。
3.1.2 混凝土应扣费用
盘石头水库砂石骨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设备均由建管局供应,其相应产生的折旧、安拆、利润归业主所有,用以冲销设备购置费用。其它设备经常维修和大修费用用于设备日常维护,支付水总公司。
经测算,碎石应扣费用0.58元/m3;人工砂4.87元/m3;拌和应扣费用4.42元/m3。
3.2 水总公司垫层料单价
盘石头水库概算使用河南省“95水利定额”,该定额无垫层料或近似单价。为此,按照经工艺试验确定合格的垫层料颗粒级配,核定含碎石、人工砂比例,按照砂、碎石比例测算垫层料单价。
3.2.1 垫层料中碎石、砂含量计算
经三方取样核定,合格松散垫层料的干容重为1.667t/m3,碎石含量占60%,砂占40%,碎石干容重1.543t/m3,人工砂干容重1.50t/m3计算:碎石 0.6482m3,砂 0.4445m3。
3.2.2 垫层料单价计算
垫层料单价50.88元/m3(松方单价)。
3.2.3 垫层料应扣费用
按碎石和人工砂单价及比例每立方垫层料应扣2.90元/m3(松方单价)。
4.结论
目前国内部分水利工程的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均采用单独标段或指定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管理模式与工民建系统商品混凝土性质相似。盘石头水库采用指定分包商的方式解决砂石骨料及混凝土供应问题,在总体砂石骨料和混凝土用量较小的情况,有利于集中控制砂石骨料和混凝土生产,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避免多标段重复建设拌和系统、节约临建投资、优化现场布置等方面意义重大。但是盘石头水库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时间紧,缺乏经验,也给日常管理造成一些影响。一是增加了混凝土质量责任划分难度;二是混凝土浇筑高峰期各标段协调难度大;三是在混凝土供应计量上多次发生纠纷;四是单价分割、合同扣款、结算调整等合同管理复杂;五是分开经营不可避免要出现取费、税金计征的争议,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六是业主提供设备很难在本工程完成摊销。建议今后类似盘石头水库规模工程,宜单独招标选定砂石及混凝土供应单位,在土建招标时提前明确供应方式、计量验收方式,核减混凝土项目中纯混凝土价款,降低合同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