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积极推行综合执法建立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2012-08-15王学顺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魏 洪 □王学顺(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方城县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地处唐、白河和燕山水库上游,南阳盆地的东北缘。境内有赵河、潘河、白河、甘江河、澧河、澎河等主要河道分支河流十七条,流域面积2542平方千米,砂石资源丰富,同时也给河道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
1.执法缺位,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遭遇尴尬局面
近几年,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大规模开发建设,砂石料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一些人受利益驱使,瞄准了河砂开采运储行业,开始肆意无序地盗采河砂。由于河道管理机构管理手段和措施跟不上形势变化,整个县域各条河道一度出现滥采乱挖河砂的混乱现象,采砂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据不完全统计,高峰期砂场开采点达300多个,每天运输砂车超千辆,采砂船上百只,有5000多人从事采砂行业,一些砂场老板暴富。暴利使一些人趋之若鹜,社会上黑恶势力也一度染指河砂开采经营,这些人为了经济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在河道争夺开采场地,殴打他人,在建筑市场搞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建筑商如有不从,轻则堵截道路,干扰施工,严重时纠集多人打群架,把外商赶走。乱采滥挖,给河道治理也带来了严重的隐患,多条河道出现堵塞或下切现象,河岸坍塌,耕地受损,道路桥梁损毁严重,甚至发生采砂坑淹死人的事件,因非法开采河砂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据估算,每年流失砂资源的税收和采砂管理费上千万元。河道非法采砂引发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沿河乡镇群众反映强烈,有关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议案和建议。2010年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更是把整治非法采砂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列为全县8件重点建议的第1号议案督促政府部门依法治理。
2.成立综合整治河道采砂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引起方城县委、县政府和水利局领导的警觉和重视,2010年7月22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部署河道采砂治理工作,决定由水利、公安、工商、国土、监察、交通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由一名副局长带队,成立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执法队,运用司法、行政、经济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砂行为。要求县水利、公安、工商等单位各抽调一部执法车辆,人员、车辆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水利局集中办公,统一行动,综合执法。8月25日,县委县政府还专题下发文件,成立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1名县人大副主任、1名县政协副主席、4名副县长和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1名副主任、县纪委1名副书记和12个县直科级单位、9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了迅速开展工作,县长办公会决定先由财政借支30万元,作为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整治的前期费用。
2010年9月25日,方城县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执法队正式成立,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和有关单位领导亲自到会,对参加综合执法人员统一进行动员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从9月26日开始,综合执法队和沿河相关乡镇及公安派出所集中联合行动,对境内的甘江河、澎河、澧河非法采砂活动开展了专项治理。首先根据事先摸底调查和掌握的情况,对非法采砂户下达限期撤离通知;其次,对不按要求上岸的运砂船只和机械设备进行切割、拆除或钻孔沉没处理。县委、县政府和水利局主要领导也多次深入有关乡镇和河道进行明察暗访,并组织专门力量到有关河道砂场有针对性地实地勘察、调研,及时了解治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综合执法队则闻“警”而动,有案必查,每天安排专人专门接访处“警”,强化河道采砂的监管措施。短短几个月内,综合执法队共出动车辆100余次,拆卸大小砂船58只,扣押铲车25台,依法拆毁和采砂户自拆砂船等机械设备价值1000多万元,收交罚款13万元,传唤拘留3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2010年11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6名人大代表深入甘江河杨楼乡河段和燕山水库周边区域对整治非法采砂工作进行视察,给予了高度评价。
3.科学制订采砂管理规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最关键的是科学制订规划,最有效和直接的治理措施是对河道砂石资源进行招标或拍卖,明确开采权和经营权。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制订了科学规范的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二是建立了政府统管、乡村参与、部门配合、综合执法的管理模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采砂活动,保障河道行洪和工程安全;三是明确存量,统筹安排,有序开采,在对各个砂场进行测基础上,明确存量,划定河道砂场开采范围,明确了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作业方式以及开采中的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四是政府主导,依法实施。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县水利局就河道采砂经营权招投标工作向县政府提交报告,很快得到县政府批复。2011年1月21日,聘请北京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工商以及相关乡镇对境内白河博望、广阳段、甘江河杨楼乡、小史店镇段采砂经营权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当日参加投标的单位共7家,最终一家企业以534万元/年的报价竞得了三年开采权。采砂经营权落实后,河道采砂综合执法队对原违法开采、囤积未售的砂资源继续进行摸底清理,为下步协同工商、税务、土地、财政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逐案查处,追缴相关费用打下了基础。
4.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中的几点体会
多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已初见成效。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职能,增加了财政收入,砂场周边减少了矛盾和纠纷,治安秩序趋于稳定,涉砂上访案件明显下降。另一方面重新树立了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锻炼了队伍,鼓舞了士气,也改善了办案装备和工作条件,扭转了过去查处案件无车辆、办案无经费、无器材的局面(综合整治行动中,新购买了一台执法专用车辆,加上抽调车辆,仅保障办案的车辆就有4台,同时还购置了摄像机、录音机、照相机等办案设备和器材)。方城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工作之所以能够持之以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关键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县综合治理河道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成立后,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白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新亚,副县长刘杰等县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指导综合执法工作。县治理非法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局长王海泉,副主任赵建同志多次认真研究整治方案和措施,亲自带队到一线组织指挥综合执法活动。各成员单位和公安派出所积极配合,要人出人,要车出车,为综合执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二是宣传到位。从统一执法行动开始,水利局先后印发《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河道违法采砂的通告》、《方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通告》和《限期撤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000多份,在全县沿河道和有关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张贴,并逐一送达非法采砂船主和相对人,电视台也滚动播出了上述通告。综合执法队每到一处都要向群众反复宣讲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使群众学法知法,充分认识非法采砂的危害性和县委、县政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决心,敦促相对人写出书面保证,限期撤离河道,停止非法采砂活动,为综合执法创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措施到位。甘江河下游的燕山水库库区周围河汊纵横,盗挖河砂活动一度十分猖獗,且砂船隐蔽,从陆路人车无法开进,执法队分别从燕山水库建设管理局和县防汛指挥部调用两艘冲锋舟和一艘大型执法船在水库进行巡查执法。需要扣押挖砂铲车设备时,就临时征调司机将铲车开到指定位置。在综合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对整个执法活动进行全程拍照、录像存证。长效机制建立后,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或接到举报迅速行动,果断处置,防止出现反弹,这些措施保证了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