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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策分析

2012-08-15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2年4期
关键词:基础价值观法治

邱 琳

(河南工程学院 人文社科系,河南 郑州 451191)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看,表现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表现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表现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有密切的联系。大学阶段是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当前大学生的价值观日趋多元化的情况下,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自觉抵制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十分重要的任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课教师需要认真领会其精神,通过有针对性的教学,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

一、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础》课中的地位与内容

《基础》课要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要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础》课章节中的地位与内容以及《基础》课的整体结构和逻辑关系。第一部分:第一章到第三章,讲的是提高思想认识的问题,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人生观教育,是一个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正确的人生目的、端正的人生态度、科学的人生价值标准为基本理论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体系。第二部分:第四章讲的是培养道德品质的问题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阐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理论和价值导向,及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行为的具体要求,集中对大学生进行道德观的教育。第五章、第六章的部分内容主要论述了社会主义道德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社会主要生活领域中的要求。第三部分:第五章、第六章的部分内容和第七章、第八章的内容,是关于增强法律意识的问题。第五章、第六章的部分内容主要论述了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主要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帮助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第七章的内容是帮助我们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培养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法律思维方式。第八章是帮助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制度,明确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引导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律素养,对大学生进行法治观念的教育。“在以上三个部分中,第一部分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主体价值取向,为第二、第三部分的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提供了思想基础。”[1]在每一部分中,都涉及到价值观教育,如第一部分涉及到是否“爱国”,是否做一名坚定、忠诚的爱国者,是否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贡献。第二、三部分涉及到“敬业、诚信、友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核心价值观。

二、促进《基础》课相关内容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及实行启发式、研讨式教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担负的任务是: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和加强自我修养的能力,为逐渐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要完成《基础》课的教学任务,需要教师认真备课,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换,把教学大纲、教材等体现出来的理论体系转变成由教师设计、以教学大纲为指导、以教材为蓝本的课程教案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向《基础》课教学内容的转化,使教师的教学更具有针对性、现实性、灵活性,实现与时俱进。

在教学实践中,要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换,教师就要考虑大学生的接受情况,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特点,有的放矢,因材施教,促进《基础》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寻人生的意义。大学生的心智生命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与完善,有良好的知性能力和活跃的思维,而且对于人生观、价值观、生命观等问题也具有强烈的思考欲望。因此,教学体系可考虑让学生直接从问题切入点进行自主性思考,老师引导学生思考的方向、重点和范围,学生经过思考得出结论,比直接给予的说教、结论更具有说服力,而且,思考本身也锻炼了学生理解和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这种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是大学生自己思考得出的令人信服的结论。当然,教师要能把握和掌控正确的研讨方向。《中长期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基础》课在价值观教育中实行以“启发式、研讨式”为主导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模式,也符合《纲要》关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构的要求。因此,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需要教师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梳理总结出学生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思想疑点问题”。[2]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风格和学生的接受状况及疑问,灵活地讲读教材,将教材内容主体化、情景化、信息化,开拓和发展教材内容,以教材体系思维逻辑、教材的基本内容和教学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进行“启发式”教学,突出启发式对话语境下的交互模式,教育和启发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解决有关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增强识别和抵制错误价值观侵袭的能力,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健康的心理状态,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价值观教育,教师也可以在对各章节内容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进行专题教学或专题讲座,以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三、着力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帮助学生从国家层面树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核心价值观

《基础》课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基础》课绪论第三节“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讲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时,专门提到“理想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奋力前行的向导,……到二十一世纪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价值取向。在第一章第二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中专门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为什么这个共同理想能成为核心价值观?因为“这个共同理想,集中代表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内容性。这个共同理想,把国家、民族与个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国家要基本实现现代化、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人民要过上宽裕的小康生活,有着广泛的社会共识,具有令人信服的必然性、广泛性和包容性,并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有利于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共同为之奋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在当代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民主、社会和谐、文明昌盛,符合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寻求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景。

(二)帮助学生从社会层面树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基础》课第七章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专门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精神内涵进行了阐述,是集中进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章节。在教学时,要帮助学生对这些概念有一个正确的解读和讲解,以期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观念。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准则上的规定,是从社会层面提出的要求。大学生只有认真领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1.树立正确的自由观念。《基础》课教学要使学生明白: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法律上的自由平等观念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同时要使学生明白:自由与责任密切相关,有相关之自由即应负相关之责任。自由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也是一种社会概念。自由是社会人的权利。孙中山多次在演讲指出,一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范围,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范围,便是不自由。麦奇生说:“自由不仅为滥用权力而失去,也为滥用自由而失去”。西奥多·罗斯福说:“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华盛顿说:“如果自由流于放纵,专制的魔鬼就乘机侵入”。孟德斯鸠说:“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

2.树立正确的平等观念。《基础》课教学要使学生明白: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奠定了现实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不仅被社会主义法制所承认,而且得到充分体现,成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平等地承担和履行法律义务。在社会主义国家,不承认有任何享受特权的公民,也不承认任何免除法律义务的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都要给予平等对待,从而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

3.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基础》课教学要使大学生在政治、经济、法治三个层面上正确理解公正的内涵与要求,树立起公正观念。使大学生懂得:从政治层面上,“社会公正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设计的理念、立足点和出发点。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在于在制度设计上切实维护社会的平等和公正,消灭剥削和压迫,消除资本主义形式公平掩盖下的实质不公平,达到以人的解放为最终目标的和谐发展,开拓了人间正道。公正、平等和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说到底是为了建立能实现这些理想的社会制度。”[3]从经济层面上,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从法治层面上,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重要内容,追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主要价值目标。要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促进司法公正。

4.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作用等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看法。法治观念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它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指导法治运行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基础》课教学教育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是贯彻落实“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荣辱观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自觉遵纪守法,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帮助学生从个人层面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

从个人层面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是贯彻落实第四章第四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在要求。从逻辑结构上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教材体系中都有对应的章节,“爱国”是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敬业”主要体现在第六章第一节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主要体现在第四章第四节“大学生与诚信道德”,“友善”既是第五章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的内在要求,也是第六章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内在要求。树立“诚信”的核心价值观,是贯彻落实“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荣辱观的内在要求。教育大学生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作为立人之本、成事之基,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生活中自觉做到坚守诚信,抵制和反对唯利是图、弄虚作假、背信弃义、不讲信誉等思想和行为。树立“爱国”核心价值观是贯彻落实“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荣辱观的内在要求。

价值观包含有关人生中最重要、最值得自己去追求从而也使自己的人生最有意义的事物的观念。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最应当追求什么,才会在自己拥有它的时候,感到满足、幸福。《基础》课既包括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又包括法制观教育。《基础》课是提高人的素质、塑造人的灵魂、促进国家认同的核心课程,其中价值观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1991年,新加坡发布代表国家意志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 五大共同价值观,提高了公民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道德秩序的确立有效提升了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4]。

四、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实践的观点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基石,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基础》课是一门思想性、实践性很强的知与行紧密结合的综合性课程。通过实践教学,精心安排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大学生将学习知识与社会实践、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理论,在实践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例如,培育大学生“法治”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教学可以采取模拟法庭、到庭审现场旁听、面向社会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案例分析等形式在学法用法中增进大学生的“法治”观念。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指出: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教育,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基础》课的宗旨就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实践教学的目标在于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人生,提高和完善思想道德法律修养水平,最终内化为学生的个人素质并外化为积极的人生行为,在实践中成长。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可以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增长见识、面对现实、锻炼毅力,增强集体意识,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实践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会做人做事。

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础》课教师必须真正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教学中采取多种方法引导学生将理论付诸实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大学生所奉行的行为准则。为此,必须注重《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整体优化,注重内容方面的有机联系,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活动形成统一的整体。例如,进行“爱国”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有如下四种途径:(1)利用重大节假日,参加升国旗、唱国歌仪式,进行宣誓,强化大学生的爱国意识。(2)利用暑期,带领大学生参观历史博物馆,观看古代文物,领略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明与智慧,增强民族自豪感,体验中国历史文化,激发爱国情怀。(3)建立大学“军事俱乐部”,研讨国内外兵器装备、我军发展历程、国内外重大战役、世界军事变革和我国安全形势,增强大学生国防责任感。(4)组织观看爱国主义电影作品并进行专题讨论。

诚实守信,既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规范,也是建设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所以教材专门就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待人、守时守信这样的优良品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诚信意识教育方面,可以开展以“诚信、责任”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主题班会、“感动中国”诚信模范报告会。敬业意识的培养可以通过如下四种形式展开:(1)建立校园与社区、街道联系渠道,利用周日、暑期让学生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2)利用校园BBS平台,使学生参与校园事务的管理。(3)邀请学生代表参与后勤管理与服务。(4)组织学生参与学生会、社团成员选举,当选后为同学服务、为社团服务等,锻炼其敬业意识。

价值观教育的目的是当事人在进行道德抉择时,有较强的、正确的价值行为选择能力。因此,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去做一些相关的事情,在做的过程中感知、体验、反省、提升。这种感知、体验、反省、提升所生成的价值观,就更能够直接扎根于学生的心中,成为其德性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只是道德知识。其实,教育与价值是连同一体的。“价值充满教育的每一个地方,散布于学校教育实践的每个方面。运用价值观,教师评价学生以及学生评价教师。社会用价值观评价学习课程、教育计划和教师的能力。社会本身也被教育工作者用一定的价值观来评价”。[5]因此,《基础》实践教学要坚持以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自我评价、同学评价、老师评价为载体,以暑期社会实践和日常社会活动为依托,以传统优良道德的学习与领会为契机,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实践中去践行核心价值观,以提升道德认知和抉择的能力,同时全面提升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

[1]吴潜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逻辑结构与主线[J].教学与研究,2006,(8).

[2]胡菊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实现策略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4).

[3]孙寅生.论当代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内容[J].探索,2011,(3).

[4]龚群.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莫尼卡·泰勒.价值观教育与教育中的价值观(上)[J].教育研究,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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