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社会综合治税策略初探——以山东省沂水县为例
2012-08-15李正峰
■李正峰 张 旭
县域社会综合治税策略初探
——以山东省沂水县为例
■李正峰 张 旭
社会综合治税就是以法律为依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信息共享,对税收全过程进行综合治理。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调动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积极性,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为例,简要介绍一下综合治税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沂水县各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突破沂水,争创强县”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努力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各种困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培植地方财源,着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使税收正确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山东省沂水县国税局依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平台,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与工商、地税、质检和电力等其他部门信息交换工作机制,依靠信息化技术的支撑,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发挥社会综合治税作用,强化税源管理,税收征管逐步实现了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的转变,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促进了税收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2006年至2011年,全县国税收入分别实现了3.3亿元、4.2亿元、5.6亿元、6.4亿元、7.1亿元、8.8亿元,连续6年增长突破整数亿大关。税收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增长,社会综合治税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
一、推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不断完善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各行各业,社会参与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建立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是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前提。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局领导包点分局作了具体分工,并按照分工要求定期到乡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进行组织协调,了解辖区内税源结构和管理情况,进行部门信息交换,具体参与当地税源管理及组织收入工作。抽调税政科、稽查局、纳税评估科和收入核算科等业务骨干成立了专业的信息分析机构,负责对采集的涉税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通过案头分析有疑点业户按风险大小分别推送到稽查部门、纳税评估部门、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落实,并定期对落实结果进行反馈、讲评,实现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融合,促进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以查促管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督查考核体系
制定了《沂水县国税局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纳入全县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调动各部门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由征管科牵头,办公室、收入核算科、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二科等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每月对各征收管理分局社会综合治税情况进行数据考核,每半年对各部门社会综合治税质量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年终将社会综合治税得分并入部门综合考核得分。
二、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平台不断规范工作
针对前期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涉税信息采集、传递不够及时全面、内容格式不够规范、交流速度慢、难以进行比对分析等问题,沂水县国税局依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平台,充分利用CTAIS征管软件、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两个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加大了社会信息的采集应用,充分发挥信息管税作用,不断提升税收征管专业化、科技化和精细化水平。
(一)在信息采集环节,加大培训、考核力度
对全县报送的涉税信息进行量化,明确各部门信息采集的内容、标准和传递方法,并将各部门应报送的涉税信息,分别制成社会综合治税表单模块,由各部门按月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传递。为了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开展了软件操作及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培训,使各部门掌握了软件的操作方法和信息报送要求。由征管科对涉税信息的报送和利用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
(二)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分析应用制度
信息分析部门按照全面系统分析要求,通过县政府资源共享平台与供电、房管等十四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所需信息名称、信息采集频率、采集方法、信息格式要求及信息传递负责人都做了具体规定,对采集的各类信息,不断拓宽分析视角,固化分析主题,梳理出6大类28小类的“菜单式”的分析内容,有效地涵盖了征、管、查各个环节。通过建立模型化的分析方法,结合沂水县行业重点,建立了包括宏观税负分析、区域税收整治、行业税负管理、税种和重点税源户单户比对分析等在内的5大类32个模型,据此有效分析收入结构,识别涉税风险,进行风险排序,实施风险控制,全方位加强税源监控,提高了信息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平台”的开发利用,推动涉税信息采集产生了“三个新变化”:一是由过去部门单一协调,转变为县局的统一调度,各科室、分局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工作,有效增强了各部门信息管税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全面规范了涉税信息的内容、格式,涉税信息的传递由手工操作转变为网络传递,实现了电子交流,提高了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三是定期考核各部门综合治税和信息传递工作情况,大大增强了涉税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定期考核各单位的信息分析、利用情况,确保用好相关信息、数据,全面增强了“第三方信息”比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通过规范细节管理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应用,加大了通过第三方信息的分析利用力度,有效整合了信息资源,提高了信息利用率,初步解决了涉税信息不畅、税源不清、控管乏力以及征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效得到明显提升。2012年以来沂水国税局共利用外部信息28100条,共发布疑点业户427户,查实有问题户196户,补税3786万元。
(一)丰富了管理手段
2011年,通过对房地产部门、建筑部门、水泥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单位等单位的信息采集利用,根据企业产业链、资金链的关联性,在对水泥、混凝土等行业的管理过程中推行 “链条式”管理新模式,增加税收180万元。现在税源链式管理模式已拓展到水泥预制、矿产品、板材、食品、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等七个行业,月增加税收收入200万元以上。
(二)加强了行业管理
今年以来,通过每月采集的社保部门的各医疗单位刷卡销售药品信息,对全县76户医药零售单位的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了有效控管,增加税收收入180万元;通过对饲料加工行业的用电信息,测算应缴增值税40余万元、企业所得税260余万元;通过对采集炸药销售部门炸药销售及代扣矿产品企业资源税信息,测算应缴增值税1100余万元。
四、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是前提
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没有各部门的积极协助,仅靠一个部门、单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将难以正常运行。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是基础
社会综合治税必须有健全的保障机制。没有良好的工作机制,没有完整的工作链条,没有完善的工作流程,没有完备考核激励措施,难以保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有效开展。只有加大综合治税规章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综合治税规章制度和考核体系,才能确保综合治税的健康运行。
(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是保障
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反馈、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涉及大量的信息资料,传统的工作方式,无论是提供涉税信息的职能部门还是利用信息的税务部门均面对着大量的纸质资料,手工处理效率低,工作质量难以提高。通过开发应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平台,全面实现了社会综合治税网上运行,减轻了各部门处理涉税信息的工作量,同时方便了相关部门考核,提高了信息利用效率,推动了全县社会综合治税水平的不断提升。
山东省沂水县国税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