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不任正职并非反腐关键
2012-08-15○胡艺
党政论坛 2012年4期
○胡 艺
伴随着居高不下的移民潮,一些官员非法转移资产出境并外逃不归现象也愈演愈烈。为此,广东省规定,“裸官”原则上不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其针对性和现实性清晰可见。
但笔者认为,“裸官”不任正职并非问题之关键。虽说党政副职与非重要敏感岗位领导的权力小一些。但是副职“裸官”仍然存在贪腐、出逃的可能。而且官员还可以采用假离婚的办法规避监管。因此,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设计、安装反腐补丁,对”裸官”管理作出更为周到的制度安排,对权力运行进行扫描、杀毒,避免移民潮“成就”腐败“裸官”。
从根本上讲,反腐倡廉,除了监管“裸官”以外,关键还在于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前移反腐关口,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并过渡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如果“裸官”已成事实,财产已转移,监管成本会大好多。也会给国家与人民造成重大损失。
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官员本人及家庭财产收入情况暴露在阳光下,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从源头约束官员贪腐行为,遏制”裸官”外逃的积极举措。不仅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官员廉洁自律情况,也有助于公众参与权力监督。
资料显示,自从240多年前瑞典首创官员财产透明制以来,这个”治官之术”就被世界多国仿效。目前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项制度。一些”清廉国家”的反腐经验也证明了健全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如果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官员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事项由报告走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