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思考
2012-08-15黄显荣
黄显荣
对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思考
黄显荣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管理日趋完善,但是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许多新的社会亟待解决的课题也呈现出来。因此,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构
进入21世纪以来,以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社会生产力不断取得进步,社会管理正逐步走向所谓“创新的征程”,创新社会管理的话题也逐渐提上重要日程。尤其是在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今天,创新社会管理这一需求更是急迫,在此背景下思考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创新社会管理提出的背景
创新社会管理是为适应我国发展的新特征、新变化而提出的时代课题。从国际环境来看,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应对和参与国际合作对社会管理提出了各种挑战。从国内来看,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对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有的社会管理方式、方法、观念及手段都表现出许多的不适应性。在新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创新社会管理的提出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1]创新社会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因此,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需要,最为迫切的要求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这一重要命题。
社会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是指社会管理主体包括政府与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合作的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是指政府通过依法制定社会政策,并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有效管理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调节收入分配、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切社会管理的综合体。从更深层次意义上讲,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价值取向可以从两个维度去加以考察,一方面需要应对市场失灵的补足,协调社会各种矛盾的发生;另一方面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为经济、政治、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总而言之,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三个逻辑关系
创新社会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切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与变革都离不开加强社会管理能力这一重要特质。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方面很多,可以说是全方位的网状结构的管理形态。从实践上看,如果说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指向,那么它所要实现的价值取向则是公共服务了。因为无论是社会、管理还是创新,它们都有一个共性——服务。因此,认识和处理好服务与社会、管理以及创新之间的关系是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课题。
服务与社会的关系。自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服务与社会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始终未间断过,因为有了人类的存在,就必然有服务与社会共存,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服务在社会中的表征程度是有所区别的。在农业社会,接受服务与被接受服务是以一种低度的、家族式的形式出现的。而到了工业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对于服务的要求则达到了新的高度,但在工业社会中的服务表征,更多的是集中性的或者说是综合性的。到了后工业社会,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们所追求的服务则表现出了多元化。这种服务的表征主要体现在主动、自觉、合作以及全面性。可以说,在这一时期,服务已发展到了全方位阶段了,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到社会领域无处不在追求着更高层次的服务理念。因此,在服务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只有对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如果说服务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那么必然会与管理产生着密切的关系。因为人们在开展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会制定一些规则、程序以及规章制度来规范和完善服务,由此,管理主体也呈现出来了,例如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等。
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归根结底是政府对社会的一种服务方式。从通常意义上讲,服务是管理的前提,管理是服务的表现形式。在管理的层面上,“政治制度是通过政府来加以执行的,是通过政府的治理行为体现出来的,而政府的行为又取决于政府的组织形态以及运行模式。”[2]近年来,我国建立的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是一种全新的政府服务管理模式,它与传统的政府管理(统治行政、管理行政)是有所区别的,这是人类社会治理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从统治行政和管理行政的职能考察发现,由于统治行政在职能(政治与行政)方面不分,因而造成了一种混权的状态,而在管理行政中,尽管在社会治理方面表现出法治的特征,但仍未能全面地脱离控制这一思维逻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态,需要一场根本性的变革,那就是由统治行政、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变,这是时代发展的使然。
服务与创新的关系。创新一词是一个内涵外延已确定了的概念,理论上,创新的形式是多样的,例如,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江泽民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可见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性。无论是对国家、政党还是民族,乃至于整个社会管理,创新都尤为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讲,创新的目的、方式、方法以及手段都是为一切服务做准备,这是创新工作机制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一方面,创新是要突破既定的思维框架,在服务机制上寻求新的视野,进而达到服务工作的理想状态。另一方面,没有创新工作思路,就无法解决现实的重大问题,服务工作也无法达到一个新的局面。因此,只有在创新中不断提高服务理念,在服务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建设,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管理之基石。
综上可知,服务与社会、服务与管理、服务与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是一个逻辑统一的整体。可以说,构筑了社会管理的整个发展脉络,由低级向高级、由不成熟到成熟、由局部到全面的发展态势。因此,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认识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探讨和建构,需要有新思维、新观念的支撑,如果一味地从单纯的管理而管理的角度去做那些“新瓶装旧酒”的事,则是无意义的,甚至会阻碍对创新社会管理的积极探索。更进一步地说,探索和建构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绝不是一种主观的行动,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进行的自觉性的行为选择。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引导型政府职能理念。理念是推动社会管理发展航向的内在本质、观念,与此相适应,引导型政府职能则是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所在。有什么样的政府职能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管理方式,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基本上是一致的,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当前,在社会结构多元化的语境下,建立引导型政府职能理念是符合这一基本要求的。一方面,它能保证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另一方面,又能自觉地成为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协调与管理,进而发挥政府的基础性功能。这种职能理念始终立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加以引导,且在它的引领下,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既合作又独立的有机统一。更具体地说,政府的引导职能从两个方面在全面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一是政府需要在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中发挥引导功能,确立起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合作的治理模式;二是政府在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治理过程中,着重于战略方向的把握,通过‘元战略’的确立,实现对治理过程的总体引导。 ”[3]
二是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进入21世纪,整个社会都迈向了多元化时代,尤其是在社会治理领域中多元要素更为凸显。正是在社会多元化的背景下,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上,社会公众的参与是实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径。因此,政府需要积极拓展各种渠道使社会公众参与到社会经济建设上来。社会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和宏观目标还需要由政府来提供”[4],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并发挥社会应有的各项职能,且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体现,这样才能使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整体的合力。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多元共存的社会治理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的新活力,也符合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
三是维护和提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一种社会理想和愿望。在早期,公平正义思想是儒家和谐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在今天,它同样是人们追求价值取向的一个永恒话题。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平正义这一基础平台,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进一步表明了社会公平正义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所以,处理好公平正义这一基础性命题,才能营造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社会,共同完成社会各项建设。因此维护和提供社会公平正义,且通过公正的行政促使广泛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总之,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示器。政府在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只有这样,经济社会才能不失时机地迈向新的征程。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http://www.sina.com.cn,2010-10-27.
[2]张康之,张皓.在后工业化背景下思考服务型政府[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3]张康之,程倩.论“和谐社会”的基础以及政府的作用[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3).
[4]张康之.政府的责任在于培育成熟的社会[J].浙江学刊,2000(2).
D630.1
A
1673-1999(2012)06-0067-03
黄显荣(1981-),男,贵州望谟人,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南京21009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与改革。
201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