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企业怎样迎接“全面小康”——“十八大”报告解读之一
2012-08-15中国农资评论员赵光辉
□ 《中国农资》评论员 赵光辉
“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就是GDP和城乡人均收入均实现翻一番。当然,“全面小康”肯定还不止这些,但在党的报告中把国家与个人的指标结合在一起,是具有很重要的标志意义。它标志着从单纯的国家利益考量转向全面均衡发展,也就是科学发展的具体化。
这个精神我们从2004年以来的连续九个中央一号文件中也可以读到。2004年,包含减免农业税收、对农民种粮给予直接补贴、放开粮食市场同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一系列振聋发聩的重大政策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结果当年的粮食一举增产3877万吨,创造了迄今为止我国粮食年度增产的最高纪录。此后的八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延续了这个思路和精神,那就是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农民的本是什么?就是他们的利益。陈锡文曾就此分析说:地是由农民种的,粮是靠农民打的,要保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持续稳定增长,就必须制定出能有效保障种粮人切身利益的政策,舍此别无他途。
9月底,记者参加了农业部组织的玉米“双增二百”测产活动报道,这个活动的核心是“双增”——国家粮食增产200公斤,农民每亩玉米增收200元。这两个利益主体的结合就保证了活动具有真实持久的动力和双赢的效果。见微知著,我们看到今后的经济发展一定会沿着这样的路子走下去。或许有人会说,这是政府部门,他们有权力和财力来确保这样做。那么涉农企业呢?也需要确立企业和农民双赢的理念和思路,没有这一条,企业的发展肯定是行而不远。更重要的是,企业要有多层次落实和实现这个发展道路的具体途径。
其一是把社会责任作为涉农企业的内在属性,真想、真说、真做。发达国家化肥企业集中度比较高,大的龙头企业每年都有面向公众定期出版、发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就像纳税一样天经地义。反观我们化肥企业,出版社会责任报告的是极少数。这里不是说没有出版该报告的企业都没有社会责任意识和行为,而是说,这样做起码缺乏一种向公众报告的勇气和承诺的契约精神。
其二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断创造帮扶农民、强壮农业,进而造福企业的新途径、新方式。前些年记者在江汉平原了解到,由于收益不佳、成本又高,很多农民都抛弃了早稻,“双改单”成了一时的潮流。后来在政府提高收购价、农户规模种植积少成多的刺激下,如今“单改双”又回潮;双季稻增加了化肥投入,化肥企业市场扩大,跟着受益。有生产企业根据早稻需要,加大服务和产品研发;有流通企业协助农民从种到收再到卖,一条龙服务。早稻的扩种增收是今年粮食增产的重要支撑,最终收获了国家、农民、企业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