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人类环境会议”和 “环境与发展会议”
2012-08-15李挚萍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联合国 “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6月5日-1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环境问题为主题召开的政府间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了 《人类环境宣言》、《人类环境行动计划》,筹建并随后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大会召开的这一天,即6月5日被联合国定为 “世界环境日”。“人类环境会议”开启并初步奠定了全球环境治理的体系,从此,人类进入了全球性环境治理的新时代。由于会议在斯德哥尔摩召开,因此又称为斯德哥尔摩会议。
为解决全球环境持续恶化、发展问题更趋严重的状况,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 “环境与发展会议”。“环境与发展会议”是继1972年6月瑞典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环境与发展领域中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会议的主题是 “可持续发展”。大会通过的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文件都体现了该精神。“环境与发展会议”后,各国相继制定了可持续战略,并将该战略落实到国内治理的规划和行动上。在国际层面,该精神为众多的国际组织接受并成为国际法的重要指导思想。
“人类环境会议”和 “环境与发展会议”是人类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道路上两个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