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民族地区电视媒体如何做好新闻舆论监督节目初探
2012-08-15文丨王晋宁
文丨王晋宁
(红河电视台,云南红河 661100)
正确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是政治民主化进程加快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作为地州级的电视媒体如何做好新闻舆论监督节目一直是边疆民族地区电视媒体在不断探索的问题。
红河电视台作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州级电视媒体,有一档开办了十多年而不衰的新闻舆论监督栏目《新闻透视》。这个栏目不仅在红河州老百姓的心中成了不可越少的的精神食粮,在全省新闻界也有较大的影响。十多年来《新闻透视》栏目中播出的作品中,有三组评论分别获得获得云南广播电视政府奖新闻类、社教类一等奖;二十多组新闻评论获云南广播电视政府奖和云南新闻奖二等奖;2007年《新闻透视》栏目荣获了云南省广播电视十佳栏目奖,2009年又获云南新闻奖专项奖。作为地州级媒体的一档新闻舆论监督节目能坚持走过十多年,而且深受老百姓喜爱,实属不易。总结我们办舆论监督栏目的经验,笔者最大的体会就是:搞好和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是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器。
1 电视媒体的特殊功能决定了舆论监督的影响力
电视媒体作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大媒体之一,其特殊功能和职能定位决定了电视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时有着其它媒体难以享有的优势:声像兼备、视听兼顾和现场参与感等。可以多角度反映事态进展和真相。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记者对舆论监督报道的畏难情绪,特别是地州级媒体能办舆论监督节目的并不多。然而我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州级媒体舆论监督栏目的制片人,我们不仅开办了舆论监督节目,而且一直坚持了十多年经久不衰,新闻监督报道的有效性和影响力得到了全面提升,通过我们的舆论监督报道,一些矛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促进了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如:开远市滇南耐火材料厂100多名离退休职工多年没有医保的问题,涉及个旧、开远两个市,虽然国家有政策,但个旧、开远两市政府相互推诿,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100多名职工年年上访,但问题始终没有的到解决,影响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100多名退休职工带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我们新闻媒体。如果作为社会底线的媒体,我们还不关注老百姓的生老病死问题,那么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和谐可讲。于是我决定迎难而上进行采访。最终通过我们的调查采访,将问题报道披露后,引起州政府领导的重视,副州长亲自主持召开两市市长和媒体记者参加的紧急会议,听取记者对问题的看法,责成两市市长当即解决问题,终于促使这一扯皮了8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100多名退休职工得到这迟来的温暖时,不仅不再上访,而且敲锣打鼓给州政府和媒体送来了匾牌和感谢信。因此媒体这样的监督是在帮助政府做疏导工作,是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贡献。电视台的这组作品也分别获得了云南广播电视政府奖和云南新闻奖的一等奖和二等奖。
2 地州级电视媒体舆论监督报道需遵循的原则
电视台的舆论监督报道往往有着其它媒体难以达到的报道效应,因此,就采编人员而言,必须要有更高、更严的要求。从实践看,我们始终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2.1 平衡性原则,防止偏听偏信
地州级电视媒体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常常会遇到来自各方的阻力,因此有的记者怕走漏风声或报道被封杀,有时只注重采访当事者一方,而不愿意采访被批评的另一方,这样就容易造成偏听偏信,影响客观公正。从实际操作看,之所以要坚持平衡性原则,就在于听取双方看法后更能接近事物的本质真实。所以只要讲究一下操作技巧,不大会导致泄密等问题的发生。我的采访体会是:凡是涉及本质真实,且对稿件起关键作用的事实,必须采访事件双方当事人。凡是有可能导致泄密或使举报人等遭遇打击报复等情况的,必须讲究采访技巧。比如隐去有泄密可能的内容后,对主干事实向被批评方进行核实。重要的舆论监督报道里,一般要有当地党委政府的态度和意见等。如2009年获得云南新闻奖和云南广播电视政府奖二等奖作品《莫让农村低保成为关系保》,在对民政部门核实农村低保是否存在关系保时,由于当地民政部门回避此问题,我们就采取了迂回采访的办法,通过采访其它问题时来核实这一问题,使我们的节目中有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声音,避免了偏听偏信。
2.2 公正独立原则,防止被他人利用
由于电视媒体舆论监督报道威力强,效果明显,往往被人们所看重,由此也带来了一些别有用心者企图利用这个阵地达到个人目的的问题。也有的记者自律性不强,导致违纪问题的发生。因此我们多年来开展舆论监督报道时始终坚持,“不拿一针一线”。依法依规开展舆论监督,防止被他人利用而有失客观公正。
3 政府应建立舆论监督的回应机制
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的确,人民的监督,其实正是人民的焦虑,人民的期待,平民总理肺腑之言,听来让人感动。然而,反观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员,也是口口声声表示“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但实际上,往往是说一套做一套,其中,对媒体曝光置若罔闻,就是典型表现之一。有些地方,不仅熟视无睹,而且还“欺上瞒下”地应付。比如,2009年央视《焦点访谈》对个旧市的生猪定点屠宰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曝光。随后,当地有关部门反馈说,他们已经对事件进行了追查和整改,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可见整治力度之大。然而,一个多月后,我们新闻透视再次对个旧市的生猪定点屠宰问题进行跟踪采访时发现,屠宰商、肉商、农民、检疫人员都对政府的整改方案意见很大,普遍人为问题不仅没有整改好反而越来越糟,有关领导是在折腾人。还是一片骂声。记者为获取政府相关部门回应,但多方努力都没能如愿。作为政府面对公众的关注和质疑,如果没有回应关注的能力,只知打压甚至封堵,无疑会使“沟通”没有了“通”,只剩下一条无法跨越的“沟”。因此我们说,舆论监督的要义在于,揭露违法犯罪行为、批评不良社会现象,一方面保护了普通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会促进问题的解决。但是,舆论监督毕竟只有舆论的影响力,而无执法意义上的制裁性和强制力,不能直接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曝光出来的问题很多都是靠有关领导的批示才最终得以顺利解决的,这种方式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随意性,从而使舆论监督的效果缺乏保障。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回应机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舆论监督。建立对舆论监督的回应机制,关键还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作出回应,这就是要及时有效,而迅速反应、快速行动是这一机制建设的关键。只有这样,才不致贻误战机,只有这样,才可能化解矛盾、纠纷于苗头。
4 尊重舆论监督为其保驾护航应成为政府的自觉行动
采访难度大、缺少安全感、社会阻挠多,是很多记者做舆论监督时的共同感受。随着现代传媒业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的作用日益突出,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信息透明的发展趋势,各级政府理应更能理智、宽容地对待媒体的批评报道。但在舆论监督中还是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基层部门对舆论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工作,有的拒绝记者采访,有的对监督的问题置之不理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媒体监督的积极性,制约了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2008年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红河州委州政府出率先出台了《红河州新闻舆论监督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配合新闻媒体展开舆论监督。这无疑为新闻媒体的监督权筑起了一道保障屏障。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是实现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只要是负责任的新闻舆论监督,就有利于稳定社会情绪、清除腐败现象,让群众更相信政府。所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