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监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2012-08-15龙超凡
中小学电教 2012年2期
(龙超凡)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通过开展片区督导、加强日常巡察等,切实强化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监督,重点监测中小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对于作业量明显偏多、课业负担普遍反映较重的学校,要专项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确保减负措施落实到位。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福建全面取消初三、高三年级周末补课和高二升高三年级的暑期补课,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福建省教育厅近日重申,各地要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放假天数达到中小学校历规定要求,并通过多项举措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福建规定,各地各校要对学生每天在校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小学、初中、高中每天在校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合理设定中小学早上到校时间,冬、春季节应适当推迟学生早上到校时间。规范设置课时时长,不得拖课。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义务教育不得超过2个课时,普通高中不得超过3个课时。学校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在课外作业量方面,福建要求小学阶段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初中阶段不超过1.5小时,高中阶段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做到题量适中、难度适宜、全批全改、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