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全方位开展困难儿童救助工作
2012-08-15张龙涛
张龙涛
河南省洛宁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助学、助医、助困、助养、助业”五位一体救助工作,使包括所有孤儿在内的更多的困难儿童得到制度化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结合实际制定困难儿童救助计划。为使困难儿童救助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洛宁县研究制定《河南省洛宁县困难儿童“五位一体”救助实施方案》,对困难儿童救助原则、对象、时间、内容、方式、标准,以及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困难儿童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展全方位的困难儿童救助活动。(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困难儿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儿童免收借读费、教辅费和校服费等;民政部门把全县困难儿童家庭全部纳入低保供养范围;医疗卫生部门出台了困难儿童就医费用减免政策;劳动部门对适龄困难儿童优先进行劳动技能培训;财政部门列出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困难儿童救助等,竭尽所能为困难儿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二)大力开展集中捐赠活动,动员全县力量参与困难儿童救助。全县各单位、各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纷纷向困难儿童伸出了援助之手,形成了关心、关爱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积极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优势,向社会各界寻求援助。洛宁县把开展困难儿童救助的情况,以及特殊困难儿童的资料、图片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向外发布,寻求慈善机构及社会各界救助。同时把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继续读高中、上大学的困难儿童救助同希望工程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儿童继续学习的困难。
三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打造全方位的困难儿童救助体系。(一)重点关爱实施“助学”。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免收辅导书籍费和寄宿费,学校对每名孤儿建立管理档案,每周对孤儿课外辅导不少于2个课时。同时,每年在中招、高招期间根据当年学习成绩对困难儿童发放助学金,对考上重点高中和大学的,进行额外资助。(二)分类帮扶开展“助医”。对残疾和患病困难儿童,采取分类救治,按残疾类型和具体病情联系相应的医院进行医疗救助。同时,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儿童,给予大病救助金。(三)健全机制推进“助困”。对排查出的困难儿童家庭全部给予办理低保,保障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四)多方协调办理“助养”。对于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困难儿童,协调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及时给予办理出生落户手续。根据儿童成长需要给予心理辅导,对监护人进行专项培训,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对于无人抚养的散居孤儿和监护人无能力抚养的困难儿童,重点摸查,办理涉外送养。(五)千方百计施行“助业”。对于排查出已失学并进入社会的困难儿童由县民政局出资联系培训机构,根据他们意愿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保障他们有一技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