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燃煤污染新布局
2012-08-15张建
□ 文/本刊记者 张建
煤炭是中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同时,煤炭又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我国氮氧化物的60%、烟尘排放的70%、二氧化硫排放的85%、二氧化碳排放的85%都来自于煤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是煤炭行业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利用效率
据统计,2011年全国原煤产量为35.2亿吨,同比增加2.8亿吨,增量为历史最高水平。煤炭在一次能源生产结构中的比重接近80%,继续发挥主体能源作用。2011年我国煤炭行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行业集约化水平提高,亿吨级煤炭企业已达到7个,2011年关闭落后煤矿超过400个,煤炭安全保障意识增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成果显著。此外,节能减排加速推进。
2011年我国煤炭净进口1.68亿吨,同比增长15%,能源需求增速过快,煤炭能源的利用率偏低。与此同时,煤炭行业资源回采率低、在用煤高峰期稳定供应难度大、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等问题也普遍存在。
比较粗放的发展模式致使我国能源需求过快增长,据预计,到2015年全国煤炭年需求将达到39亿吨,保障煤炭供应、调整产业结构的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2012年要继续增加煤炭有效供应能力,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继续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加强安全管理,大力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
合理控制总量 减少燃煤污染
据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报告,对比我国不同省份火电燃煤消耗量与PM2.5卫星图,可以发现在燃煤量越高的地区,PM2.5的污染也就越严重,环境治理也越困难。煤炭产业要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合理控制煤炭能源消费总量,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双重目标。
总量控制不会妨碍社会发展。政府应当严格下达总能耗指标,唯有这样做才能更好地加速自主科技创新、掌握关键技术和加强国际竞争力,建立节约型、生态文明型社会。
目前,各地尝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相关举措已经在逐步实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河北、珠三角、山东半岛城市群和乌鲁木齐城市群9个地区已初步拟定各自的控制指标:到2015年,北京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上海、珠三角、乌鲁木齐城市群实现煤炭消费总量零增长;江苏省、浙江省和山东半岛城市群煤炭消费总量增幅控制在10%以内;天津、河北煤炭消费总量增幅控制在15%以内。
推进兼并重组 促进协同利用
“十二五”规划指出,“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通过资源整合形成的大集团,在防范安全事故和环保方面会有保障。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维斗指出,煤炭行业要加快联产,实现现代化协同利用。可通过煤(或石油焦)气化和化工反应一次通过方式实现电力、液体燃料、化工产品、供热、合成气等联产,以综合解决能源总量要求、液体燃料短缺和燃煤污染等能源问题。此举在技术上具有良好的继承性和可行性,兼具经济效益和环保性能,战略意义重要。
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煤炭调整布局和规范开发秩序取得明显成效,生产进一步向大基地、大集团集中,现代化煤矿建设取得新进展,安全生产状况显著好转,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规划》提出的“十二五”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煤炭生产能力41亿吨/年,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0000亿立方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土地复垦率超过60%;煤田火区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资源节约方面,节约能源950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