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平台
2012-08-15
短信平台
积极打造“阳光编制”
为保障群众对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湖北省石首市编办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多措并举认真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咨询投诉信息的回复工作,充分打造“阳光编制”。一是健全制度。对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二是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公开网上咨询投诉信息回复工作,定时登录公开网,查看留言信息,并做好分类、登记、拟定意见、送签、上网回复等工作。三是规范流程。先对网上留言信息进行分类登记,认真填写《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单》,拟定回复意见,由编办(或政务公开办)领导审签后上网答复,最后由专人归档。四是严格时限。严格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提高网上回复工作的时效性。五是拓宽范围。充分利用中央机构编制网和省、荆州市及石首市机构编制网这一核心平台,将最新政策、社情民意、疑点难点、群众意见建议类信息及时公开。
(石首市编办供稿)
探索“五维四要素”跟踪评估体系
山东省烟台市编办加强对新设行政机构跟踪评估机制研究,提出“五维四要素”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引入“社会适应性”这一新的理念,更多考虑新设机构在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过程中,与其所处的环境因素相适应的程度,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状况,即新设行政机构与整个政府机构体系以及机构体系之外的经济、社会、公众之间的契合状况。基于这样的理念确定“五维”评价,即外部业务部门、外部职能管理部门、社会公众、行政机构内部和第三方五个评价维度,并将这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新设行政机构职能履行的评判标准。跟踪评估体系“四要素”,即质量、效率、能力和效益,更多考察新设机构运行的整体效益,关注其是否能充分履行所承担的职责,是否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要素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衡量新设机构运行状况的标尺。同时,根据不同层级在职能设置、履职方式和目标追求等方面的不同来调整五个评价维度所占权重,体现层级的差异性。
(烟台市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供稿)
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现场核查制度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编办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聊城市东昌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现场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七条,分别从现场核查的对象和内容、方式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制定了配套的评价标准和格式文本。《办法》规定,凡属东昌府区事业单位都应接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监督核查,核查可以采取定期核查、专项核查、抽查和专案调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内容涉及依法开展业务情况;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情况;按时变更登记情况;标牌、印章、证书使用情况;相关资质有效性;信息公开备案情况等多个方面。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办法》规定的核查内容,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年检的相关事项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并依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聊城市东昌府区编办王志华供稿)
坚持“四个主动”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工作中坚持四个主动。主动通知:坚持在年初下发年检工作文件,并将注意事项作为附件方式一并下发;下发文件后,电话逐一通知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温情提醒,再次告知主管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年检个数、时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撤销文件下发后,及时发出登记业务催办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办理相关登记业务。主动服务:针对各单位经办人员更换较为频繁的情况,主动制作“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操作步骤”和“业务办理指南”,并在网上滚动公布,便于经办人员一次性提交规范、完整的登记材料。主动公开: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公开办事流程和岗位职责;主动公布公开咨询电话、QQ号码、电子邮箱,全天候进行耐心详细地答复与释疑。主动上门:针对个别网上登记工作操作过程中确实有困难的单位,主动服务上门,为其现场解决操作上的难题。
(漳州市芗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
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山东省新泰市编办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强化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一是完善专人负责工作机制。建立了市编办分管副主任负总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具体抓、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责任人信息报市编办备案。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方式。要求事业单位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开展业务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单位绩效情况等,通过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公开栏、电子屏、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建立信息审查备案制度。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事项,经主管部门、市编办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开。各事业单位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方式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时整理备案。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措施。通过网上查询、举报电话、实地查看、检查调研等方式督查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督促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
(山东省编办宁枝供稿)
建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制度
湖北省洪湖市建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制度,将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并制定了机构编制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分为制度执行、机构管理、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等5大类。分别考核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事项的执行情况,按规定设置机构情况,用编核准制度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编人员管理,编制簿证管理,编制实名制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等。此外,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行加分奖励。
(洪湖市编办供稿)
当前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新特点
当前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出现了几个新情况、新特点:一是对象层级高。由于机构编制事项关系重大,审批权限主要是在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决策主要是集体作出的,一旦出现大的机构编制违纪问题,往往涉及到参与集体决策的领导同志。二是社会影响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正常秩序,特别是滥设机构、超编进人、人员臃肿等问题,若长期得不到纠正和解决,可能会影响社会和政治稳定。三是纠正成本高。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发生的主体一般是集体和单位,往往要涉及干部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这使得纠正违纪问题的阻力和难度增大。
(湖北省孝感市编办刘敬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