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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打造电子商务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012-08-15张志翔

中国合作经济 2012年3期
关键词:供销电子商务农产品

文/张志翔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正成为当今社会信息世界的核心。供销合作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是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信息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关键途径。

发展电子商务的意义

发展电子商务是供销合作社抓工作的职责所在。农村流通业是整个社会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具有意义重大。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始于农村,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网点众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既是供销合作社的优势所在,更是供销合作社的责任所在。

发展电子商务是破解卖难问题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农产品卖难现象日益突出,农业增产不增收已成为当前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供销合作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订单农业转变,让农村商业开始走向规模化、集约化、电子信息化之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销定产”,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电子商务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营销水平、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供销合作社企业要加快发展,必须紧跟客观形势,开展电子商务已经从“可为可不为”转变成“必为”。

发展电子商务是切实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传统农产品销售须通过层层经销商转到市场后才会面向消费者,不仅信息传递容易出现失真,而且增加了物流成本。发展电子商务,能够缩短了交易时间和交易距离,同时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各种成本,实现城乡信息的有效对接,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有利条件

有较宽松的政策环境。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各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贯彻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办发38号)提出: “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 “发挥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 ‘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59号)提出: “强化信息体系建设,引导生产和消费。加强部门协作,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及时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以上政策的制定出台,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有较健全的网点基础。多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改造、建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对推动全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开拓,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系统有省 (区、市)供销合作社31个,省辖市 (地、盟、州)供销合作社343个,县 (区、市、旗)供销合作社2369个;社有企业48402个,事业单位487个,基层社21602个,共有职工367.44万人。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54817个,入社农户1005.83万户;共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站21.97万个,庄稼医院26812万个;主管、领办各类社团组织16139个,会员289.14万人;建立商品基地16938个,联结农户772.11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07.63亿元。正由于供销合作社系统有着健全的网络,特别是农村基层网点众多,为发展电子商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较完善的信息来源。自1997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农副产品信息中心以来,各级供销合作社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目前2743个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几乎都成立了农副产品信息中心,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信息、供求信息、政策信息及技术成果信息等,提高信息利用率,服务于社会。至2010年底,各级供销合作社共联结农户772.11万户,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1370.53万人次,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07.63亿元。福建省等还结合实际,探索发展“供销通”业务,建成省、市、县、乡(基层)4级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把信息服务网络下伸到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批发市场等农产品生产流通前沿。通过加强与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联系,努力将其作为信息采集点,并吸收为固定的信息采集人员,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收集,为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

有可借鉴的典型经验。2010年3月,全国首家地市级 “网上供销社”——湖南娄底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娄底市供销合作社与移动公司、农业银行强强联合,采取“实体+网络”、“线上+线下”、“手机+网站”的运作模式,实现了买卖双方即时沟通、移动洽谈、在线交易,服务平台与“网上供销社”联接,共享海量信息和商机。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最终达到实现农村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人流四流合一,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该市70余家经销、加工企业,5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8家乡镇超市成为“网上供销社”加盟会员,发展移动“供销通”用户7000余户,公司与省内外130余家品牌供应、采购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初步显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优势,基本具备网上代购、业务代办、信息服务和物流集散四大功能。娄底市“网上供销社”模式的成功,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困难

思想不够统一。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包括农民、中介机构、农产品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他们对于电子商务的认知。据了解,我国7.37亿农村居民中,互联网普及率为5.1%。从而导致了农户及农业企业的电子商务观念滞后、商务意识淡薄,虽然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户和农业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但他们对网络本身的认识、接受和应用能力还普遍不高,对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的概念还不是非常清楚,加之电子商务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维护繁,导致其对电子商务带来的巨大商机和利益持怀疑态度。而且部分地方政府领导和供销合作社领导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和电子商务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没有下大力气抓,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共识尚未真正形成。

制度不够健全。电子商务应用涉及到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问题,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金融结算、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标准还没有系统制定,对于其行为的认定尚处于摸索阶段。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也为信用失衡提供了滋长的空间,近年来各种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零售企业对在网上进行大量的商务活动心存疑虑,消费者也对网上购物顾虑重重,加之现在农业保险体制没有形成,广大农民是不会轻易相信电子商务这种贸易方式的。

基础不够扎实。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支撑,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对农产品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全国范围来说,多数地方缺乏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仍是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主体,农产品龙头企业还没有形成能控制到终端的大营销网络,没有在城市建立更多的连锁直销的农产品超市,主要依靠中间商销往传统的农贸市场,农产品物流体系不健全,配送存在困难,影响了地方电子商务的发展。此外,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人才欠缺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联合不够密切。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是它的本质所在。多年来, “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上级社与下级社之间、社有企业与基层社之间尚未形成发展的合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乡村企业之间尚未形成利益共同体; “合作共赢、联合发展、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目标尚未迈出步子。这些问题的存在与 “三农”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村市场的激烈竞争很不适应,严重制约了供销合作社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提升,阻碍了供销合作社品牌价值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建议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电子商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领导机构和研究机构,制定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开展电子商务行业基础性、前沿性研究,统筹协调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要加强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户中的可信度。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电子商务科技宣传和培训,传播电子商务的应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扩大农村居民对电子商务的了解和认识;鼓励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首先在农村开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政府有关部门服务职能,建立便于农村居民接受的电子商务形式,使电子商务在农村中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发挥公安、工商、税务、文化、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系统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牵头,抓紧开展系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应用相适应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创新电子商务企业信贷方式,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改扩建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较全、带动辐射能力强和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市场,成为集展示、交易、信息交流于一体的农产品物流运转平台。要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信息、检验、监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要统筹考虑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品流在农村双向流通的问题,联合有实力的通讯提供商、银行、运营商、技术厂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来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建好接入、支付、物流、商务和科技五大支撑平台,保障项目成功。要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争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进一步夯实人才基础,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要进一步加强联合。开展广泛的联合与合作,既是客观需要,也符合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主观愿望。当前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任务已基本完成,发展供销合作社业务,重筑经营网络,开展联合与合作的反映日渐强烈。通过联合与合作,整合资源,优化资产布局与结构,提高资产效用;各经营主体之间密切利益联结,变竞争对手为竞争帮手,增进共同发展的合力与动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加快膨胀供销合作社规模,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的运营力。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提高效率,建议由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加快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作,市、县供销合作社也应结合实际,主动对接,积极探索,为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打下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合作共赢、联合发展、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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