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2012-08-15
11月8—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胡锦涛同志向大会作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胡锦涛指出,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奋勇前进的五年,是我们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五年;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科学发展观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充分肯定了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通过了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胜利闭幕。
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