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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 150A的应用和剪裁

2012-08-15祝耀昌张建军

航天器环境工程 2012年6期
关键词:剪裁适应性研制

祝耀昌,张建军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28)

0 引言

GJB 150A《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1]颁布实施快3年了,但在我国军工产品研制中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应用,主要原因在于该标准从原来GJB 150 的引用标准改为剪裁标准后[2],各试验方法中已没有可供相关技术文件或标准直接引用的试验条件,试验条件必须自行剪裁确定。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例如,由于增加了试验设备内和试件上应力参数监测的规定,同时对试验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等,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购置相应的应力测量系统;引入了一些新的试验方法,需要技术人员去研究和消化等,从而需要时间和经费的不断投入才能逐步实现。应当指出,上述诸多影响因素中,最关键的是如何进行剪裁。我国自然和平台环境数据贫乏,可供参考的相似军用装备种类不多,以及对剪裁的主观认识偏差和技术准备不足都是影响剪裁应用的重要原因。此外,不少人认为GJB 150A 颁布代替GJB 150,就意味着老标准GJB 150已不能再使用,要求立即全面贯彻GJB 150A 标准。但GJB 150A 中有些试验方法因试验条件不足又影响到其立即使用,这是客观存在的矛盾。

本文就如何使用GJB 150A 和使用时如何进行 剪裁作进一步分析,主要包括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项目)、环境试验程序(试验项目)实施顺序、试验条件和试验步骤等方面的剪裁。

1 GJB 150A 的应用

1.1 新修订标准应用的一般原则

GJB 150A 作为GJB 150 的替代标准,也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1)标准颁布生效之日起,新研制产品尽量采用新标准,而老产品继续使用老标准。一般说来,新修订的标准会纳入相对较新的成熟技术和要求,新研制产品贯彻新标准必然会促进其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其更符合使用方或市场的需求。而一些按老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定型的产品,一般不可能满足新标准的各种要求,除非重新按新标准进行研制或试验,因此在老产品上贯彻新标准是不切实际的。

2)某一标准的新版本封面上标明代替老版本并不意味着老版本作废,两者可以并行使用一段时间。这一规定的道理很简单,装备部队的武器装备不可能都是同一代的产品,而且每项武器装备都有其自己的寿命期,例如军用飞机的日历寿命往往为20~30年,只要该装备还可以使用,则必然要不断地生产这种装备或备件。可见新老标准并行使用几十年或许也是正常的事。

3)只有当标准化管理部门办理了标准作废手续后,该标准才不能被使用,而作废的标准通常会在总装备部的军用标准相关杂志上予以公布。

1.2 GJB 150A 应用难点

1)必须剪裁后才能使用

GJB 150A 各试验方法中已取消了《试验条件》一节,而只有试验剪裁指南。该指南通过提供剪裁技术、各种数据资料和参考文件的方式,帮助和指导有关人员根据其未来的寿命期环境剖面(包括使用剖面或任务剖面)、相关数据、处理原则及技术来剪裁确定环境条件,然后将其纳入型号文件或技术规范,因而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和责任。在GJB 150A 的有关振动等动力学试验方法中,虽然也提供了一些具体应力量值或应力量值的计算公式,但这些信息不像GJB 150 那样纳入标准正文,而往往列入试验方法的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中,其可引用度和权威性被大大降低。

2)需要配备和改造相应设备与测试系统并掌握新的试验技术

GJB 150A 除了标准的性质改变外,对试验设备的要求、试验实施技术及试验控制技术等均提出许多新的要求。作为剪裁标准,其实施要求具备足够的环境数据信息,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剪裁知识和技术以及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支持,其中还涉及相应试验设备(设施)的改造或研制,而具备这些条件需要有一个过程,这就使得立即全面贯彻GJB 150A 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1.3 GJB 150A 应用由谁来决定

GJB 150A 何时应用取决于使用方和型号总体(师)单位。由于GJB 150A 中各试验方法的思路、推荐的试验条件以及包含的新技术程度等各不相同,不同试验方法的试验条件的可剪裁程度、难度以及所需的设备改造或技术准备要求不一致。使用方和型号总体(师)单位应详细研究与理解GJB 150A的思路和各试验方法的特点,结合实际条件考虑是否在新研制产品上全面或部分应用新标准。

2 试验方法剪裁

2.1 剪裁依据和考虑因素

2.1.1 剪裁依据

GJB 150等环境试验通用系列标准中通常列出一系列试验方法,而对这些试验方法进行剪裁的依据是装备研制总要求和协议(合同)中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包括其定性要求和定量指标。通过设计将环境适应性纳入装备的质量特性中,其中大多数环境适应性要求要通过试验来验证。因此,环境适应性不仅是设计人员的设计目标,同时也是试验验证的目标,因而是剪裁选用试验方法的依据。

2.1.2 考虑因素

1)试验应用阶段和具体目的。由于装备研制生产不同阶段开展的环境试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因而选用的试验方法数量也不同。试验目的包括:激发并暴露设计工艺缺陷,为改进设计提供信息;获取装备环境响应特性和应力极限信息;保证飞行器首飞安全以及验证研制产品的环境适应水平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2)未来使用环境中对装备预期使用影响最大或环境适应性不易满足的环境因素。

3)协议(合同)中有无耐环境裕度设计要求。

4)协议(合同)中有无确定装备耐环境应力的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的要求。

5)装备是航空航天用的飞行器还是其他产品。

2.2 剪裁方法

2.2.1 符合性验证试验

符合性验证试验包括研制阶段定型过程中的环境鉴定试验和批生产阶段验收过程中的环境例行试验。

1)环境鉴定试验

环境鉴定试验的目的是验证产品的环境适应性是否符合研制总要求和协议(合同)中规定的环境适应性要求,为定型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每一个环境适应性指标均应从GJB 150/150A 中选取相应环境因素对应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验证,除非产品结构设计特性表明不必进行试验验证或者已有相似产品通过了这一环境适应性要求的试验报告。

如果GJB 150/150A 中没有相应的试验方法,则可从其他军用标准或民用标准中选取。军用标准如英国国防部标准DEF 07-55《国防装备环境手册:第三部分 环境试验方法》;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标准协议4370 AECTP300《气候环境试验》,AECTP400《机械环境试验》。民用标准如DO160A/B/C/D/E/F《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和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采用GJB 150A 以外的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时,应确认此方法对验证环境适应性指标的合理性并经有关方认可。

如果现有国内外环境试验方法标准中没有可选用的方法,则应自行设计和编写验证试验方法,经相应范围(或级别)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有关方认可。

2)环境例行试验

环境例行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验证批生产工艺过程的稳定性,并为使用方接收提供决策依据。因此环境例行试验方法数量与环境鉴定试验相差不多,一般情况下,主要取决于材料和工艺特性的盐雾与霉菌试验方法不再选用。

2.2.2 工程研制试验

工程研制试验包括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和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

1)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

当认为的环境适应性指标中某一环境因素要求较高、设计人员没有充分把握时,则应针对这一环境因素选用GJB 150/150A 中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用加大应力的方式进行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当研制协议(合同)中有耐某一环境应力裕度要求时,则更应安排这一试验,以确保产品能达到设计裕度的要求。

2)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

环境响应性调查试验主要用于温度试验和振动试验,GJB 150/150A 没有实施这种试验的具体方法,应另行设计。

GJB 4239 中对这一试验还规定了确定装备可耐受的最大环境应力量值,如工作应力极限和破坏应力极限;GJB 150/150A 中也没有实施这种试验的步进应力的具体方法,可参考高加速寿命试验(HALT)的有关资料和国内外企业标准另行设计。

2.2.3 飞行器安全性环境试验

GJB 4239 中规定该试验的目的是确保飞行器首飞安全,仅对涉及飞行安全的产品选择关键(敏感)环境因素从GJB 150A 中选择相应试验方法。一般不包括试验时间长和有破坏性的试验项目,如霉菌、盐雾和振动耐久试验等。

2.3 剪裁时机(仅适用于环境鉴定试验)

1)型号总体(师)单位制定“型号环境技术要求”时,型号环境技术要求不仅包括环境适应性指标要求,还包括环境适应性试验验证要求;

2)型号总体(师)单位的技术主管根据“型号环境技术要求”与成品承研单位签订研制具体成品技术协议(合同)前;

3)型号总体(师)单位制定的“型号环境技术要求”中没有包括环境适应性试验验证要求或验证要求不够完整,而装备研制又要进入设计定型/技术鉴定阶段,并制定环境鉴定试验大纲时。

2.4 剪裁由谁来执行和认可(仅适用于环境鉴定试验)

1)“型号环境技术要求”中的环境适应性试验验证要求一般应该由型号总体(师)单位负责剪裁,其结果应取得使用方认可。

2)成品技术协议(合同)中除了环境适应性要求外如果还要有环境适应性验证要求的,该要求应由总体(师)单位负责某一装备相应技术主管根据“型号环境技术要求”剪裁确定相应的环境适应性验证要求,并经使用方认可。

3)环境鉴定试验大纲中的环境适应性验证要求一般应与成品技术协议(合同)中的环境适应性验证要求中的试验项目一致,若成品技术协议(合同)中没有验证要求或验证要求不完整,则应由承担环境鉴定试验的单位依据成品技术协议(合同)中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制定和补充完整,最终经会议评审和定型机构批准后实施。

3 试验程序(试验项目)剪裁

试验标准中每个试验方法往往包括多个试验程序,因此试验方法确定后,还应进一步剪裁确定其所适用的试验程序,而一般将每一个试验程序看做一个试验项目。

3.1 剪裁依据和考虑因素

3.1.1 剪裁依据

试验程序剪裁的依据是已经选定的试验方法,例如低气压试验方法剪裁确定后,才能从方法的4个试验程序中选定1 个或全部。

3.1.2 考虑因素

试验程序剪裁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该因素作用于装备的方式或作用时装备所处的状态。如装备是贮存状态还是工作状态,应力是快速作用还是慢速作用等,据此选用相应的程序。

2)模拟方式。考虑用真实模拟还是环境影响模拟,据此选用对应的试验程序。

3)已有的试验设备。有些试验方法的试验程序与所用试验设备或场地有关,应选用相应的试验设备和场地对应的试验程序。

4)具备的试验技术能力。有些试验方法中有多个试验程序,各程序的实施需要具备不同的技术能力。应根据试验技术人员的能力选用相应的试验程序。例如:GJB 150A 的炮击振动试验共有4 个试验程序,其中3 个新增的试验程序比较复杂,特别是程序II《统计生成重复脉动》程序,要求对实际响应数据进行统计拟合,建立实际炮击振动装备响应统计特征模型。而建立这种模型要求有较高的技术水平,难度较大。

5)试验方法标准中对每一个程序界定的适用范围和该试验应用阶段。

3.2 剪裁方法、剪裁时机以及剪裁由谁执行和认可

剪裁方法应根据标准中每个程序的应用说明和上述考虑因素,确定使用一个或多个试验程序。

剪裁时机参照2.3 节,剪裁由谁执行和认可按照2.4 节所述的要求进行。

4 环境试验程序(试验项目)实施顺序剪裁

环境鉴定试验和环境例行试验往往涉及气候生化和动力学等方面的多个环境试验项目。一般来说,由于某些环境试验项目如振动耐久试验、爆炸大气试验等具有破坏性,往往不可能用一个试验样品进行完所有的环境试验项目,而须对项目分成2~3 组,并用2~3 个试验样品完成所有的试验项目。当用同一个试验样品进行若干个试验项目时,由于各试验项目应力作用或遗留介质会产生叠加或减缓作用,不同的试验项目顺序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应注意每个试验样品上实施的试验项目顺序的安排,剪裁确定合理科学的实施顺序。

4.1 剪裁依据和考虑因素

4.1.1 剪裁依据

1)环境鉴定试验大纲中明确应进行的环境试验项目;

2)去除打算采取借用或分析的方法替代而不实施的试验项目后,实际要进行的试验项目(仅适用于环境鉴定试验);

3)准备提供的试验样品的技术状态和数量;

4)准备在每一样品上进行的试验项目。

4.1.2 考虑因素

1)试验目的、性质和应用阶段,是符合性验证试验还是工程研制试验;

2)施加应力用的介质残留物对后续试验的潜在影响;

3)前试验项目试验应力特点和破坏作用会否在后续试验中更易暴露或产生;

4)试验项目是否具有破坏性或产生潜在的破坏性影响。

4.2 剪裁方法

4.2.1 符合性验证试验

该类试验一般包括设计定型/技术鉴定的环境鉴定试验和批生产阶段的环境例行试验。试验项目顺序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一般应按前一个试验所产生的结果由后一个试验来暴露或加强原则排序,这是最为严酷的顺序。

2)GJB 150/150A 中也提出按产品实际可能遇到的起主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出现次序排序。这一原则是正确的,但并不实际,因为不管重复使用或一次使用的装备,最终使用前必然会反复遇到起主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必须要有一定的使用情况统计量才能得到一个典型的次序。

3)破坏性或是潜在破坏性的试验项目放在最后进行。

4)可以把GJB 150.1-1986《总则》附录A《环境试验顺序表》作为基础,参考GJB 150A 各试验方法中4.1.3 节《选择试验顺序》中阐述的原则或建议,权衡确定一个最为严酷的试验顺序。

4.2.2 工程研制试验

该类试验主要包括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和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

1)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

该试验中试验项目顺序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从最严酷的试验项目开始,以便及早得到研制产品的薄弱环节或失效(趋势)信息,尽早改进设计,提高研制产品耐受这一环境作用的能力。

②从最不严酷的试验项目开始,以便在研制产品损坏前尽可能得到更多的信息,节省试验样品数和成本。当可用于试验的样品受限制时,则往往采用这一方法。

③可根据GJB 150A 各试验方法4.1.3 节《选择试验顺序》中阐述的原则或建议,尽量利用前一个试验的结果可由后一个试验来暴露或加强的原则安排顺序,以最大限度地暴露设计工艺缺陷和薄弱环节。

2)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

该试验主要包括温度和振动试验,目的是确定研制装备对施加的温度和振动应力的响应特性与耐受极限,从而获取装备的各种信息。

①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没有破坏性,且仅是为了获取一些响应信息,温度试验和振动试验谁先进行并不重要。

②应力极限试验一般应采取步进应力的方法进行,从等于或低于环境适应性要求的应力量值开始,逐步加大应力,一旦发现故障或设计缺陷时,则改进设计,改进后再用这一应力进行试验,若经试验验证表明改进成功则进一步加大应力;不出故障时继续步进加大应力,出现故障再改进和验证直至达到技术基本极限或资源(试验设备、费用、进度)允许程度为止,并进一步确定研制产品工作极限和破坏极限。一般先进行温度试验,而后进行振动试验。

4.3 剪裁时机

4.3.1 符合性验证试验

1)制定环境鉴定试验大纲时,一般已经能够明确投试的试验样品数量和每个样品要进行的试验项目,因而是试验顺序剪裁的唯一时机。

2)环境例行试验的项目及其顺序应在制定产品技术规范时进行剪裁,一般纳入产品技术规范的质量一致性检验表中。制定例行试验大纲时,方可最后确定试验项目顺序。

4.3.2 工程研制试验

工程研制试验仅是为了发现研制产品的缺陷和确定应力极限,其试验项目顺序并不重要,一般不进行剪裁。

4.4 剪裁由谁执行和认可

4.4.1 符合性验证试验

1)环境鉴定试验项目顺序应由负责环境鉴定试验大纲制定的单位进行剪裁,例如航空装备设计定型环境鉴定试验大纲中的试验项目顺序应由定型机构指定的第三方试验室在制定试验大纲时进行,技术鉴定的环境鉴定试验大纲可由负责鉴定试验的装备研制单位的试验室在制定试验大纲时进行。制定的环境试验项目分组及顺序随环境鉴定试验大纲一起接受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试验大纲报定型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2)批生产例行试验中各环境试验项目的顺序剪裁应由装备研制单位在制定产品技术规范时进行。目前管理上没有对产品技术规范中质量一致性检验表中的试验项目及其排序和例行试验大纲进行评审与确认的专门程序。

4.4.2 工程研制试验

工程研制试验中试验项目顺序剪裁工作由研制单位设计人员自行确定。如前所述,这一顺序并不重要,不必安排评审或确认的程序。

5 试验条件剪裁

试验条件的概念比较大,至少包括施加的环境条件,模拟负载和冷却通风的条件,试验设备、附加设施,测量系统等各种条件。本文的试验条件仅指环境试验中施加的环境应力方面的条件,包括应力量值(参数)、应力作用方式(方向)、应力作用时间或周期数等;环境试验条件与环境适应性应力指标的主要差别在于环境适应性指标仅包括应力类型和各应力的强度,不纳入应力作用时间(次数和方向),因为难以得到这些参数准确作用时间的统计量,此外完全按寿命期统计量进行试验也是不实际的。因此往往在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一个认为能体现寿命期各环境应力作用效果的时间/循环次数和方法。例如,高温循环贮存试验在GJB 150 中规定温度为70 ℃、时间为48 h,而GJB 150A 改用同样风险率、峰值温度为71 ℃的日循环,时间不再是48 h 而是至少7 个循环(7 d)。可见,GJB 150/150A 两个标准分别用恒温和日循环两种方式来模拟装备寿命期高温贮存温度应力的作用。

5.1 剪裁依据和考虑因素

5.1.1 剪裁依据

1)研制任务书和技术协议(合同)中规定的环境适应性指标;

2)通用试验方法如GJB 150/150A 中规定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时间或次数。

5.1.2 考虑因素

1)试验的目的和性质(应用阶段);

2)受试产品的结构特性(如对称性);

3)受试产品实际使用中经受该环境因素作用的方式(方向)和时间(次数)等。

5.2 剪裁方法

5.2.1 符合性验证试验的试验量值剪裁

环境鉴定试验和批生产环境例行试验的应力量值应与环境适应性要求指标一致。如果研制协议(合同)中还规定有应力裕度,则环境鉴定试验按照加上裕量后的值,批生产例行试验则不必加裕量。

5.2.2 工程研制试验的试验量值剪裁

1)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

试验量值高于环境适应性指标中规定的量值,应当主动安排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使装备的耐环境能力有一定的裕度。

目前型号中一般不主动安排这种试验,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安排一个摸底试验,其量值即为环境适应性指标规定的量值。这种做法很可能造成那些环境适应性水平处于临界状态的产品能侥幸通过鉴定试验,因而在使用中常会出现故障。应当主动安排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使装备的耐环境能力有一定的裕度。

2)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

试验量值等于或小于环境适应性指标中规定的量值。温度稳定时间调查试验的温度应与鉴定试验的温度一致,温度分布调查试验的温度尽量与使用中遇到的最高温度一致;受试产品共振频率或优势频率的调查试验可用低于环境适应性指标规定的量值进行,以减少累积疲劳损坏,也可以用正弦扫频振动的方法进行。重要的是要在研制产品中各关键部位布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而所用传感器的热惯量和质量不能影响产品的热特性和动力学特性,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确定应力极限的试验

试验量值以一定的步长增加,其最高量值远高于环境适应性指标的规定值,具体取决于试验方案设计和实际可能性,可以把环境适应性指标规定的值作为起始量值。

5.2.3 飞行器安全性环境试验的试验量值剪裁

与环境鉴定试验相同,使用环境适应性指标中规定的应力量值。

5.2.4 试验持续时间的剪裁

验证符合性的环境试验的试验持续时间一般按试验方法标准中的规定确定。可按照试验方法标准中的指导和受试产品的使用特点适当增加或减少,其可剪裁性不大。

其他类型的试验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2.5 方向、轴向等其他条件的剪裁

验证符合性的环境试验一般按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的应力作用于受试产品的方向、轴向和数量等,也可按照产品结构特性和使用中暴露于应力作用的方式适当剪裁。如轴对称的产品仅需在一个方向进行试验,或仅在实际经受应力作用的一个方向进行试验等。

其他类型的试验按实际需要确定。

5.2.6 受试产品技术结构状态剪裁 GJB 150A 中把受试产品的技术结构状态也作为一个剪裁内容,即一定要明确受试产品经受应力时的结构状态,因为结构状态影响应力作用于其内部或关键部位的强度。

5.3 剪裁时机以及剪裁由谁来进行和认可

剪裁时机以及剪裁由谁执行和认可要求同上。

6 试验步骤剪裁

6.1 剪裁依据和考虑因素

6.1.1 剪裁依据

1)剪裁确定的试验程序;

2)受试产品的技术规范;

3)已剪裁确定的试验大纲。

6.1.2 考虑因素

1)试验方法标准中的环境应力施加方式和步骤;

2)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功能检查和性能测量项目及检测方法或步骤;

3)试验大纲中规定的温度、振动等传感器的安装,以及应力和应力响应量值的测量方式和步骤;

4)受试产品中拟测量温度和振动响应的关键部件或部位;

5)模拟负载的施加方式及步骤;

6)冷却方式和冷却剂流量、速度的变化控制步骤。

6.2 剪裁方法

将环境应力施加步骤,功能性能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终检测步骤,试验设备(设施)施加的应力和受试产品对施加应力的响应的测量记录步骤,负载施加步骤和冷却循环操作步骤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最佳的操作次序。

6.3 剪裁时机

试验大纲确定以后,编写试验实施程序时。

6.4 剪裁由谁来执行和认可

试验步骤剪裁应由承试单位进行。若试验的性质是符合性验证试验,则试验步骤一般应由试验领导小组认可,重要受试产品则应召开试验准备工作评审会或审查会取得专家认可。其他试验则不必取 得任何方面认可。

7 结束语

1)GJB 150A 作为修订标准,其应用遵循新修订标准应用的一般原则,因而必然要与GJB 150 并行使用一段时间。鉴于GJB 150A 相对于GJB 150的变化较大,不仅从引用标准变为剪裁标准,而且其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均有所增加,原来的有些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采用了许多新的试验技术且对试验设备和测试仪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立即全面贯彻难度较大,需要有一个购置新设备、改造原有设备,配置应力测量记录系统和开展试验技术培训的过程。

2)实验室环境试验剪裁的依据是产品研制总要求和协议(合同)中的环境适应性要求,研制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环境试验应以环境适应性要求为基线对其试验条件、试验项目等进行剪裁。

3)实验室环境试验的剪裁按其应用阶段的不同,其剪裁实施者和剪裁原则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设计定型/技术鉴定过程的环境鉴定试验的剪裁应由型号总体(师)单位剪裁确定环境适应性要求的同时,也剪裁确定环境适应性验证要求,并将它们纳入研制协议(合同)中,也可由定型机构指定的环境鉴定试验实施单位制定环境鉴定试验大纲时,根据研制协议(合同)中规定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剪裁,或对研制协议(合同)中规定的环境试验的剪裁结果进行补充;批生产例行环境试验由研制单位在制定例行试验大纲时进行剪裁,研制阶段飞行器安全性环境试验由总体(师)单位剪裁,环境适应性研制试验和环境响应特性调查试验由研制单位剪裁。

4)GJB 150A 仅等效采用了美军标MIL-STD- 810F[3]第I 部分《环境工程工作指南》的第5 章《通用实验室试验方法指南》和第II 部分《实验室环境试验》,没有完整沿用810F 第I 部分的环境工程剪裁思路和方法,因此易造成认识上的误区,即认为实验室环境试验剪裁要由产品研制单位或承试单位从实施GJB 4239 中规定的一系列环境分析工作项目做起。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产品研制单位或环境鉴定试验大纲制定单位一般不可能具备进行这种剪裁所需的工作说明和任务书及相似装备寿命期环境数据等,此外研制单位的任务是按研制协议(合同)中规定的环境适应性指标进行设计,并开展相应的试验,这一指标在方案论证阶段和研制阶段早期就应由使用方和总体(师)单位明确,不应到要进行试验时才考虑。

5)如果军工企事业单位研制民用货架产品或民用单位研制货架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由于不必遵循军工产品合同化研制和生产程序,其环境适应性设计要求和试验要求均可按GJB 150A 的指导由它们自己进行剪裁。

6)开展GJB 150A 的剪裁同样需要具备相应 的条件,如积累和总结自然环境数据并不断更新现有的GJB 1172 和MIL-HDBK-310 中的数据[4-5],测量和记录相关平台环境数据,开展试验技术和剪裁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参考资料(References)

[1]GJB 150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S]

[2]GJB 150—19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S]

[3]MIL-STD-810F 环境工程考虑和实验室试验[S], 2000

[4]GJB 1172 军用设备气候数值[S]

[5]MIL-HDBK-310 全球气候数据[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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