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田土地平整工程规划研究
2012-08-15
西藏地区独特的地形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类型、农业耕作制度、土地利用限制条件等因素,使得其农田土地平整工程有别于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区。
只有在充分调研西藏已规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对有关西藏耕地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西藏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的标准,才能有效推动西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范开展。
此研究报告刊登于《农业工程学报》2011年第10期,题为“西藏农田土地平整工程规划研究”,第一作者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邹利林。
西藏耕地主要分布在“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流和拉萨河、年楚河)河谷地区,该区域地势开阔平坦,水热条件优越,土壤质地以砂壤土、壤土为主,土壤类型以山地灌丛草原土为主,成土母质以深厚冲积物、洪积物和坡积物为主,土壤侵蚀较轻,土层厚,砾石较少,有利于农业开发,素有“西藏粮仓”之称。
但研究资料表明,该区域土壤有机质和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偏低,绝大部分土壤全氮、全磷、全钾含量处于较丰或中等水平,大部分土壤碱解氮、速效磷处于缺或较缺水平,且43.1%的耕地面积速效钾含量处于缺或较缺水平。这些制约耕地可持续利用的因素随着人们不合理利用方式的延续日益加剧。
为加强各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过程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007年7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37号),通知指出:从2007年8月开始,在非试点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启动了本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
土地平整工程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实施基础,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主体,以往的土地平整工程建设因缺乏地方性的指导规划,在成本预算、规划实施、后期使用与维护上难以切合地方实际。本研究在充分考虑西藏地形地貌、土壤状况和水热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土地平整工程建设规划。
该研究主要从耕作田块修筑、耕作土壤改良和工程量测算三方面展开:耕作田面平整和田埂(坎)修筑应按高原谷地平原区和高原盆区丘陵区两个类型区分别设计;耕作土壤的改良重点在于“一江两河”流域,宜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措施,还要注意季节性冻土、风沙和盐碱化等因素的影响;土地平整工程量的测算首先要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和项目性质,选取适当的土方量计算方法,其次要在项目预算允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测量的精度,最后还要满足工程量最优的原则。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所提出的规划是从整体层面出发,针对具体项目的规划实施还需展开深入细致的研究。另外,西藏农田土地平整工程建设规划正处于预实施阶段,今后有必要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