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8-15舒柏臣
舒柏臣
(白城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吉林 白城 137000)
对于国家公务员而言,它的管理机制大致包括:竞争机制,保障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而在这些管理机制中,激励机制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阐述相应的对策,有助于全面加强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
1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1 物质激励手段过于单一,且结构和强度不够合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稳步上升,全社会工资水平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国家公务员群体也不例外,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地方津贴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这几部分构成。而在公务员收入中、还包括奖金和年终奖金等等。除了奖金和年终奖金以外,其他工资部分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按照级别、年龄、职位的不同有详细的区分。这种薪酬福利并不科学,因为它完全没有体现出薪酬激励机制在整个激励机制当中的重要性。这种工资发放方法,会给公务员造成只要混日子就可以,多干少干或者不干,没有区别的心理状态和认知。对于这种情况,我国近几年对于公务员的薪酬福利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增加了部分年终奖金和先进工作的评比。但是,这些针对工作努力的公务员所分发的奖金,其金额并不多,只占工资总数的很小一部分比例,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种举措的失败之处在于:因为奖励金额过少,并不能对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一个明显的调动作用,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影响。
1.2 精神激励过于形式化
精神激励在激励机制中和物质激励同样占有重要地位,物质激励来源于外部,而精神激励更加注重的是对公务员在思想上的教育。一直以来,我国把公务员的思想教育放在重要的地位上,但是方法却显得略微不妥。内容上老生常谈:无非就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要少索取多奉献。但是,公务员首先是以一个独立的自然人形式出现,然后才是一名国家公务员,这种精神激励的机制无论在内容和想法上,都违背了唯物主义精神和物质必须相互依存的原则,所以很难收到明显的效果。
1.3 竞争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不得不说,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聘用机制已经比较完善,完全以考试为主,上岗的公务员都具备了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行政能力。但是,在公务员的晋升上,激励机制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竞争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1.4 负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和严格
负激励是对个体违背组织目标的非期望行为给予否定、制止和惩罚,使之弱化和消失,使个体积极性朝着有利于个体需要满足和组织目标实现的方向转移、发展。它是通过对人的错误动机和错误行为进行压抑和制止,促使其幡然悔悟,改弦更张,对不好的事物进行反方向激励的方法。对于公务员而言,负激励机制就是指对犯错误的公务员采取的惩罚手段和相关措施。但相对于个别贪污腐败现象,相关的负激励机制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犯的错误多大,该处以什么样的惩罚,往往只是凭领导的一面之词。很多时候错误很严重,说是严肃处理,结果却雷声大雨点小,其处罚力度远远小于其所犯错误。这种赏罚不分明,赏罚不得当的情况,造成了公务员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里状态。难以对公务员的工作起到激励的作用。
2 解决办法
2.1 改变工资模式,建立合理工资结构
在全国工资的统一标准下,体现各地区差异,建立切实可行的津贴制度,使公务员的收入区别于其它社会群体。引进绩效考评机制,对公务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在一定的工资基础上,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可以设定每一个级别的工资浮动范围,若工作不够尽职尽责,那么只能得到最低的基础工资;若工作中尽职尽责并且颇有建树,那么其工资就应给予相应的提高。对于一些岗位实行工作任务考核,在一定的工资基准下,正常完成任务即得到标准工资,超额完成任务增加工资;若工作没有完成,则应相应减少工资。在奖金方面,应设立年终奖金,对于已经设立年终奖金的机构,应加强起年终奖金占工资的比例,切实发挥奖金的作用,达到薪酬激励的目的。
2.2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建立一个所有公务员共同信守的基本信念及价值标准。结合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摸索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公务员队伍的行政文化,以此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公务员的主人翁精神和政府部门的凝聚力,使公务员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在极强的创新精神的鼓舞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种行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效用得到最好发挥。这就需要在文化建设过程中,为行政文化注入无产阶级政治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意识、高效行政意识、廉洁行政意识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将政治宣传教育归于人性化,基于物质基础上倡导新的公务员道德,通过潜移默化真正发挥行政文化强大的激励功能。而不是死板的进行“填鸭”式的灌输,使公务员对思想道德的建设产生抵触情绪。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精神激励机制的作用。
2.3 引入竞争机制,政府人员升降面向社会透明化
积极发挥竞争激励机制的作用,对于公务员职务的提升,优先考虑其绩效考核结果。以往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工作年限是极其重要的一点,可以说:工作年限基本上是判定一名公务员能否晋升职务的唯一标准。这种标准本身并不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的工作效率,造成很多公务员以混日子为目的上班,很多在职公务员,早上去单位报个到,然后爱干什么干什么,真是这种情况造成了现如今我国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极其底下,很多工作没有人做,很多社会问题不能得到充分解决。老百姓戏称中国最神秘的部门是所谓的“有关部门”。引入正确的竞争机制,能够充分改善这种情况的发生,在以年限为标准的基础上,其工作绩效应作为重点考察部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晋升激励机制的作用,达到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的目的。
2.4 建立严格完善的负激励机制体系
负激励机制是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励机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谓负激励机制,就是对犯错误的公务员采取的惩罚手段和相关措施。按照情节轻重以教育为主,法律手段为辅,轻则批评教育、警告处分,重到开除公职、党籍。这就需要加强纪检部门的执法力度,并且增加专门针对此类问题的立法,建立严格、完善、明确的负激励机制方面的相关法规和法律条文。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减少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也能从反面激励公务员严于律己,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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