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
2012-08-15
世界各国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管理经验
3月30日,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了面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培养工程博士校企对接会,对重大专项科研攻关人才队伍的建设做出了前瞻性安排。自2006年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以来,我国陆续启动了大型飞机等16个重大科技专项,为我国在关键科技领域的跨越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机制,保障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综合性重大科技计划是国外最常采用的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形式。这些重大科技计划通常需要在宏观层面集中国家战略目标,并由多个政府部门、组织或机构参与组织实施。针对此类重大科技计划,国外政府主要采取协调机制下“集中+分散”的组织管理方式,即在宏观计划管理层面上设立统一的计划协调部门,集中对计划进行组织协调;而在计划项目管理层面上由各参与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根据自身的需求,结合计划的战略目标,以分散的方式自行组织计划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如美国针对国家纳米技术计划这一涉及美国24个联邦机构的跨学科、跨部门的复杂计划,一方面设立了纳米科学技术与工程分委会,统一协调计划的总体目标和预算安排;另一方面,各参与政府部门则在统一计划目标下,根据各部门自身的职责使命分散安排具体项目并进行项目管理。
采用多元化的资助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重大科技计划由于投资额大,因此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国外政府往往会根据计划项目的性质,采取多元化的资助方式。对于一些无法吸引企业投资但事关国家战略和未来的重大基础性综合科技计划,国外一般采取以政府研发经费直接补贴为主的方式,如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计划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在每年的政府研发预算中均有相应的安排。随着计划的开展,企业也开始对其中一些可能产业化的会带来经济效益的领域进行投资。
强化计划项目评估,有效抵御实施风险
为有效抵御重大科技计划高投入带来的高风险,国外政府均十分注重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并充分利用有效的评估工具,保障计划总体目标的实现。鉴于科技管理体制上的差异,各国重大科技计划的评估机制不尽相同。通常,作为政府科技活动一部分的重大科技计划,其实施管理必然受到国家宏观科技管理制度的约束,如美国多数科技计划都要接受计划评估等级工具(PART)的评估。除此之外,国外政府专门针对重大科技计划的评估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如《21世纪纳米技术研究开发法案》中便对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计划的评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注重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研发主体地位
注重产学研结合是国外政府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过程中的重要特征。随着科技创新速度的不断加快,从原始创新到产品开发的周期不断缩短,在重大科技计划中加强产学研合作也是一种必然趋势。美国的重大科技计划通常均有以合同商为代表的产业界参与,产业界在面向重大产品开发的重大科技计划中更是承担了主要的研发任务。即使更加注重基础研究的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计划,也积极倡导产业界的参与,并在计划的组织管理上对产学研合作给予了重要保障,如在纳米科学技术与工程分委会下设工作组的工作内容中,就明确了与产业界联系的职责。欧盟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第七研发框架计划中,也推出了由公共资金与私人资金共同参与完成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技术行动,旨在大力鼓励由产业界驱动的研发,确立欧盟在未来战略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日本在重大科技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也十分重视产业界的参与和产学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