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信贷观念 助推经济发展
2012-08-15康世勇
康世勇
转变信贷观念 助推经济发展
康世勇
去年以来,易县农联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风险为重点,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加快发展,使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良贷款实现“双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经营效益再创历史新高,农村金融服务有成效,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一)积极组织存款,夯实发展根基
牢固树立“存款立社”的思想,大力组织存款,增强资金实力,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信用社点多面广,电子化网络手段快捷便利、机制灵活等城乡一体化的优势,发展存款业务。二是牢固树立“顾客就是上帝”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顾客满意。三是加强柜面业务宣传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和惠农一卡通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农户对金融知识和信用社业务程序的了解,提高了信用社的知名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增加了存款。对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我们通过加强公关,积极动员企业到联社开立基本账户,对于确实不能开立基本账户的开立一般账户,争取让其在联社办理日常收支和汇兑业务。四是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在年初就把存款任务分解到各社,并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考评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转变信贷观念,加大信贷营销工作
面对我县农村信用社资产单一,严重制约贷款规模和经营效益的情况。县联社创新思维开展信贷工作,加大贷款营销力度,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增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支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树立“大农业”观念,不断拓宽支农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扩大贷款规模,实现了信贷投入新突破。一是按照省联社保定办事处提出“立足三农,服务社区,支持中小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二是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信贷投入,把全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作为农业贷款的重点,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减轻农民负担,支持新农村建设;三是不断调整信贷结构,紧密配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加大支农力度,努力实施信贷支农向绿色农业、效益农业、科技农业倾斜。有力支持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为了加快易县蔬菜产业发展联社积极组织落实,制定了《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支持易县蔬菜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农业产业化调整为突破口,对蔬菜产业增加了信贷资金的投放;创新了金融产品,优化了金融服务,开办了公职人员担保、联户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丰富了金融服务渠道;开辟了蔬菜种植基地项目建设贷款绿色通道,提高了服务质量;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了蔬菜产业信用环境;开展了全面的金融服务,规避了农业生产的风险,发展壮大了我县蔬菜产业,符合我县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农民增收。四是提高授信额度,着力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加强基层社的贷款审批权限和授信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为2万元;适当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额度,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三)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管理工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针对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现状与历史形成原因,县联社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寻求清收不良贷款良策。不良贷款清收是促进自身发展的关键,为此,县联社领导把清收不良贷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一是及早部署,把清收不良贷款的目标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制定清收责任制,把清收任务落实到社、到岗、到人,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清收。并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惩制度,年终严格考核兑现。二是加强新增贷款管理,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建立和落实了审、贷责任制、问责制,坚持审、贷分离制度和三查制度,加大对大额贷款的监督、审批力度,确保新增贷款质量。通过加强贷款管理,有效地控制和化解风险,实现不良贷款“双降”,提高贷款质量,改善了经营状况。
(四)规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效益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挖掘潜力增加盈利。一是继续严把财务审批关口,成立了财审委和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实行集体会审,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制止不合理的投资和财务列支。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做到应收尽收,严禁以贷收息或违规列支利息支出;三是加强费用管理,按照统一法人社的管理要求,对全县信用社的费用实行集中审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努力增收节支。
(五)加大稽核检查力度,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为充分发挥稽核检查的职能作用,促进辖内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一是县联社监事会、稽核审计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放贷责任人实行下岗收贷、扣发工资、撤职、依法追究责任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通过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和对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提高了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意识,促进了依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