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及特点
2012-08-15齐淑珍
齐淑珍
(德州市委党校 山东德州 253013)
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及特点
齐淑珍
(德州市委党校 山东德州 253013)
在我国,文化产业因其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得到迅猛发展。本文拟从文化产业的定义、发展模式及特点等几个方面探求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文化产业;产业化;市场化
党的十六大以后,文化产业在我国获得迅猛发展,不仅成为国家文化的基本形态之一,而且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文化产业的内涵及其特征
首先提出文化产业概念的,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他们首次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此后有关文化产业的内涵和界定,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对于文化产业的界定,国内学术界不同学者的看法侧重点有所不同。我国在2002年出版的《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存储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联合国将文化产业定义为:“通过创造、生产与商品化的方式将无形的文化内容产品化或服务化的产业,这些文化内容往往受著作权的保护但又能以产品或服务的方式体现。”事实上,不同历史时代的文化产业有自己独特的产品生产方式,因此,我们有必要探讨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
首先,文化产业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文化消费日益普及。广泛的社会需求为文化产业化提供了市场基础,而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变了原有文化产品生产方式,提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力水平和产品的供给能力,使文化产品的规模生产成为可能。一旦文化产品能够采取工业的模式进行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它的主要消费群体将是社会普通民众。规模化生产的高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使文化生产企业有能力向社会普通民众提供他们能够承受的价格水平。文化的产业化,是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巨大变化,它改变了文化产品的服务对象,最大限度扩大了文化的服务范围,它是精英文化的市场化、平民化、通俗化、大众化,使原属于上层社会的精英文化经过通俗化能够为社会普通民众所接受。一旦文化产品能够像工业一样进行规模化,按同一的标准进行批量生产,这也就是文化产品的通俗化,其产品也就不再不具有传统精英文化意义上所具有的文化特性,而是根据市场需求,作为市场上普通商品来生产和销售,满足消费者日常消费需求。所以,严格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必须是能够按工业标准,即按标准化进行大批量生产。
二、文化产业大批量生产的特点
文化作为产业,文化产品的大批量制作就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作而是生产。产业化下的文化产品是通过企业采取工业的生产方式,在严格组织下按标准大批量进行的,生产的规模化和标准化,彻底改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降低文化劳动的复杂程度,因此,文化产业化伴随的是文化产品生产过程的简单化。它不仅降低了对劳动者个人技术的要求,而且还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文化产品价格,打开了普通大众的消费市场。
产业化需要生产过程的简单化、产品的大众化。文化产业化不仅需要面向社会大众,而且还要有文化产品生产过程技术工艺的相应改变。正是由于生产技术工艺的进步,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才有可能用艺人、画工,培训师等取代艺术家、画家、学者,由艺人、画工、培训师使文化产品由原来精英阶层走进寻常百姓家。文化产品也由此转变成为普通商品,逐渐降低减少其产品的文化艺术价值。
三、文化产品市场化改造:思想性与娱乐性的统一
现代社会,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获得快速发展,得益于社会对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和文化产品生产方式的改变。文化产业寻找发展突破,首先需要突破文化产品生产的传统方式,适应现代社会广大民众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文化产品的商业化经营,受市场规律的制约,其发展已经不是严格遵循文化自身内在的发展逻辑,它是通过文化的世俗化,大众化,以开拓市场。所以,文化产业化的路径不在于苛求文化产品在思想、艺术或学术等方面的价值,相反,它往往更强调文化的消遣娱乐。所以,我们会看到在文化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严谨的理论、深邃的思想让位给通俗作品,强调文化的思想、学术、艺术通常只能局限在特定范围,而社会普通民众所接受的往往都是通俗化的作品。所以,精英文化术虽然也有一定的市场,但市场需求毕竟十分有限,通常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属于文化事业而不是文化产业的范围,依靠市场难以维持其健康发展。
文化产业化成功与否,取决于生产者能否创造性地将文化与市场的结合,充分挖掘文化精神所具有的市场价值。美国的好莱坞电影主要是以票房的好坏为最终创作目标,与传统的艺术活动相去甚远。然而,好莱坞电影创造的个人价值必须服从于大众心理,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特点却使好莱坞电影更多成为一种大众文化,成功开拓了国内外市场。
文化产业化是从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其所存在的商业价值。虽然文化产业化按工业模式通过挖掘文化的市场价值,改造产品文化内涵,使其符合大众市场需要,但毕竟文化产品不同于工业品生产,文化产品必须有基本的文化内涵,否则就不能作为文化产品而存在。实际上,文化产业商业化、市场化过程,只是对文化内涵进行商业化改造,通过这种改造,增加文化内涵的娱乐效果,使其适应市场的需求。如果由于市场化使得该产品完成失去文化的内涵,那该产品就只能作为普通商品,而与其他工业品没有什么区别,也就不能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所以文化产品离不开文化,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都存在文化的内涵,需要借助文化因素开拓市场,因此,文化产品在产业化进程中,需要保持文化内涵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有机平衡,实现文化内涵与商业化的良性互动。所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充分挖掘文化的商业价值同时,需要寻求文化思想内涵与商业化、娱乐化之间的和谐,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产业化由于面向社会大众市场,因此,其产品的文化思想所反映价值观必须为社会大众所接受,要反映社会大众价值观及其伦理取向,提倡大众共同价值标准,只有这样产品才有可能获得市场认可。文化产业对社会大众价值标准的提倡,就这点而言,与人类基本价值观并不存在本质上的矛盾。人类基本价值观具有社会普适性,这些价值准则和伦理规范,促使文化产品大都提倡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人性善良、骨肉亲情等社会普遍推崇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人类基本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到大众文化的发展方向,这使得文化产业才有可能具有最充分、最广泛的文化市场和大众消费群体,而且可以使文化产业与国家政治和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定的距离,获得相对对立的发展空间。
文化产业市场化发展模式,经济规律对文化产品生产的调节作用,虽然降低了政治意识形态对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力,但人类社会所倡导的社会基本价值观,却通过产业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我国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思想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但这并不否认在人类基本价值观方面的一致。正因如此,产业化的文化产品才可能在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开拓其市场,为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人们所接受。过去,我们由于不能正确区分文化产业发展过程政治意识形态与人类社会基本价值观之间的关系,过分注重政治意识形态在文化产业化中的作用,甚至为了强调政治意识形态而忽视人类普遍价值标准,由此设计出的产品自然不能为消费者所接受,也就没有相应的市场需求。所以,作为社会核心价值重要组成部分的人类社会基本价值,伦理标准,在文化产业化进程中不仅不会削弱,而且还会通过优秀的文化产品得到广泛传播,从而有助于社会核心价值的形成和巩固。因此,推定我国文化产业化发展,需要不断挖掘人类基本价值观的市场价值,大力培育通过市场渠道宏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能力,以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1]胡惠林,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思考,《东岳论丛》,2009年02期。
[2]权国强,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发展路径选择,《中国国情国力》,2009年03期。
[3]胡莎莎,李莉,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德州学院学报》,2010年01期。
齐淑珍,(1970—),女,山东省德州市委党校文史教研室,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