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
2012-08-15安秀峰
安秀峰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的监督下,在市民政局具体业务指导下,阜平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低保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申请、审批管理程序,积极推行民主公示,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有效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提高补贴标准,不断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积。一是城镇低保应保尽保。我县目前共有城镇低保对象4472人,占城镇人口9.9%,做到了应保尽保,月人均补差按省、市要求提高到160元。二是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共有5757户7753人,占农业总人口的4.1%,月人均补差按省、市要求提高到了60元。今年1-7月份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623人次,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支出220.2万元,全面改善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相关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二)五保供养工作有新进展。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1359人,其中分散供养456人,每月全部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集中供养903人,每月享受230元的生活补贴,目前,我县五保对象有841人签订了“手拉手”帮扶助困协议,并为他们聘请了150名护理人员,每名护理员的护理费用100元。4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2人。
(三)把救灾救济作为大事来抓。今年以来,极端天气频发,全县部分乡镇受灾严重,我局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查灾报灾网络,做到了及时查验上报灾情,争取并发放各类救济救灾款,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按照“民政管理、财政监督、银行发放”的原则,从今年4月起,与财政局联合,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代发抚恤补助资金,抚恤补助金提前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上调。二是开辟公益性岗位,解决企业下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问题。对企业下岗城镇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和荣立二等功人员,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录安置到公益性岗位。三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解决下岗志愿兵待遇低的问题。针对下岗转业志愿兵待遇低的问题,我们多方协调让他们享受“40、50”再就业优惠政策,除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外,每月由就业局补贴600元,努力提高下岗志愿兵工资待遇。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选民登记、推选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上细化督导,圆满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17号文件精神,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驻村帮扶工作受到群众好评。自基层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民政局驻口子头村工作组,以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为村里实施了安全饮水工程,制定了村庄环境建设规划,建立了60平米的村级卫生室,完成街道硬化300米,为村民进行危房改造10户,积极筹建占地100亩的核桃种植基地,帮助村里建设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各一个,驻村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口子头村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信访维稳形势进一步稳定。我局高度重视涉军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信访隐患排查,积极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加强思想疏导,凝聚维稳合力,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城镇退役士兵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在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期,没有发生过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八)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照旺台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优抚医院、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五院一体”,总投资1336万元,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10518平方米,床位500个,办公室、食堂、餐厅、浴室等配套用房齐全,为全县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三无”老人等弱势老人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服务。
(九)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在抓好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加强婚姻登记、福利彩票、行政区划、民间组织、殡葬、慈善等工作的规范管理,使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得到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