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2012-08-15本刊编辑部
浙江人大 2012年8期
7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省食安办、卫生厅、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关于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并就执法检查组赴市县实地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冯明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主持会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次执法检查,促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王永明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督促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二是要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参考国际标准,制定符合浙江实际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某些空白领域,浙江可以先行一步制定标准;三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品转型升级,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四是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法律威慑力;五是要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强化责任追究制;六是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根据计划,7月30日至8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兵分3路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衢州、台州等地进行直接检查,其他地区委托各地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检查,并于8月25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