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帖”迟发12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2012-08-15
浙江人大 2012年8期
7月初,安徽省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在政府网站上联合发布公告,称“庐江县教育局职工陈某于2000年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按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限陈某于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返回教育局上班或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归将按规定予以开除。”相关负责人称,不在岗12年却没有办理辞退,是因为无本人签字无法完成手续。
网民“司马清”:这一“网络通缉帖”刊发的时间、措词都显得无比滑稽,让人觉得很沉重。为什么在各级政府“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公务员“在编不在岗”现象却依然我行我素、如此泛滥?
网民“范子军”:每每有“吃空饷”现象披露,当事单位或者有关负责人总不难找到种种借口。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牵涉到利益、责任、权力关系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不过是故作姿态、推诿搪塞罢了。不然,岂非大家都可以玩“失踪”,若干年后再回来上班?有关方面不妨再深入调查下,看看这“通缉帖”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网民“杨维兵”:在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一个被“通缉”的人员不要紧,要紧的是应该认真解决这些个案背后折射出的普遍性问题。就该事件本身来说,当地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真查处责任人,追回12年的工资,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