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任前考廉”不合格者暂缓任用
2012-08-15刘鲲鹏
支部建设 2012年16期
青岛市南区:“任前考廉”不合格者暂缓任用
青岛市市南区实施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最近,16名进入公示阶段的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参加了首场廉政知识考试。该区规定,凡是拟提拔或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在干部拟任公示期间,必须进行廉政知识考试,45岁以下实行闭卷考试,45岁以上实行开卷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一周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刘鲲鹏)
点评:任前考廉使得廉政教育由“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
束,能够促使新任领导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为民,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