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2-08-15繁峙县纪委信访室
■繁峙县纪委信访室
健全制度 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
■繁峙县纪委信访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日益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尤为突出,而且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问题。如何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成为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出现五种趋势
一是信访举报内容反映村级问题呈高比重趋势。从繁峙县今年信访反映的内容来看,基层群众信访中,涉及农村的19件,占86.4%。二是信访举报内容反映问题呈复杂化趋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虽然是“大信访”问题,但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落实,就转变成了部门不作为问题。这类信访件占了整个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一定比重。三是信访举报活动出现多头化趋势。一信多投、重信重访的现象较为普遍,大多数信访群众抱着“东边不亮西边亮”的心态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四是信访举报活动出现组织化趋势。近年来,集体信访在信访活动中较为常见。在干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集体闹访、缠访。五是重大节日敏感点期间上访量呈增大趋势。信访群众常常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给基层施压。
出现以上趋势的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客观地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是相当完善的。比如,繁峙县各乡镇、各部门目前已经基本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组,建立了信访工作网络,明确了信访工作职责,制定了规章制度。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口头上重视,行动上不是全力支持,致使有些问题难以落实到位。当信访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矛盾,特别是信访老户上访时,往往存在相互推诿、拖拉,解决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部分监督对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对其实施信访监督是不信任他,是在“找茬”,让他在单位不好做人,主观上存在不愿配合的思想,乃至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信访反映人认为对他们反映的问题用信访监督的办法去解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纪检监察机关袒护、包庇、查处不力,所以信访群众在主观上倾向于向上反映问题,使事态扩大化,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
2.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落实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力保障,而信访实践中,各项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也是导致信访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如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换届选举、重大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征地拆迁赔偿等。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惠农资金不断增多,村级权力也不断加大,如果制度不完善,管理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监督不到位,势必一方面给干部留下以权谋私的空间,另一方面使群众产生许多疑虑,一旦出现问题,群众就诉诸于信访,这是近年来村级信访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3.信访群众产生信访的根源。第一,信访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参差不齐,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存在差异,少数信访群众凭个人主观感觉和习惯进行信访活动,更有甚者是道听途说或是受人唆使,缺乏主见,致使其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轨道,有的甚至违法,但自己却全然不知。第二,有的信访群众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罔顾公序良俗。一些信访群众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进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聚集群众向政府施压;还有一些信访群众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专打擦边球,认为只要是上访怎么干也不犯法,政府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第三,法制意识不到位。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群众缺乏依法信访的意识,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的现象比较多。一些群众为达到个人目的和得到个人私利,借信访来发泄对干部的不满情绪;有的信访人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心存疑问,就带着猜测进行信访举报,实际信访当中,许多问题都是空穴来风;有的信访问题本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由于信访人缺乏法制意识,习惯于采取传统的方法,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加上问题往往一时无法解决,这些信访人在得不到满意的情况下,就反复信访、一信多投,致使重信、重访量不断上升。
信访工作的对策举措
1.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从信访实践看,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构建新的信访工作机制,首先应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完善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把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把基层主要领导不仅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且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对玩忽职守酿成重大群体事件的,要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真正做到制度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避免责任虚化。与此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工作网络,级级配备信访专职干部或信访联络员,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信访动态。
2.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一个信访问题的解决往往要涉及到多个问题,牵涉到多家部门单位,单靠纪检部门一家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因此,对一些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来共同处理解决。应当由纪检部门牵头处理的问题,纪检部门就应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各部门,做到互通情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共同研究信访问题,制定解决处理方案。实践也证明有些信访问题必须在协作下才能解决。同时,纪检机关内部各职能室之间,也要搞好沟通协调,相互配合。
3.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访和群体访。要加大事前监督的力度,围绕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活动,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村级监督组织,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务、村务、事务、党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4.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宣传教育是导向,普法宣传教育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增强群众依法信访和干部依法办理信访问题意识;二是认真落实纪委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促进建设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三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案件要进行深入破析,以案说法,以案促教,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5.健全信访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首先,坚持逢访必理的观念。规范《文明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岗位责任制度》、《信访案件催办督办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做到快核实、快上报、快批示、快催办、快协调、快处理,人员早介入,服务早开展,矛盾早发现,问题早处理。其次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信访的处理落实情况,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落实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对情况不清楚、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决不迁就。同时,高度重视初信初核。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直查快办的优势,提高信访案件一次成案率,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