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学习讲贡献严纪律 打造过硬队伍
2012-08-15中共河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薛永琦
■ 中共河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薛永琦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新的发展变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取得显著效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至关重要。2012年以来,河津市纪委通过比学习、讲贡献、严纪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转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比学习,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学习,是提高本领、增长才干的有效手段。要想更好地调动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多管齐下,建立健全加强学习的相关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针对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重视学习、忽视学习的思想认识问题,河津市纪委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邀请当地社会各界一些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谈学习体会等方式,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切实体会到加强学习的必要性、重要性,进行“自我充电”的紧迫性,促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加压”,使学习成为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投资30余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的集中学习场地,配备了音响、电脑、投影等现代化设施;在党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聘请了一批政治理论水平高、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兼职教师,定期进行授课;紧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由专人负责,及时购买、更新与反腐倡廉有关的理论业务教材和光盘,为开展集中学习提供优质的教课资料,最大限度地保证学习效果。
三是强化激励机制。规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前三天为集中学习日,让集中学习成为常态。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奖惩机制,通过组织学习笔记展评、举办演讲赛、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平时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委领导和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点评,并对学习成绩突出的人员以评先评优、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等方式进行表彰,对学习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这些措施,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了你争我赶比学习的良好局面。
二、讲贡献,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才能体现出学习的价值,也是开展学习的目的。河津市纪委采取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考评考核、坚持论功行赏等措施,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了比贡献、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竞争氛围。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年初,市纪委责成各科室结合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制订出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标准,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在单位目标栏进行公布,这样就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清楚本年度自己的具体岗位职责和担负的任务,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二是严格考核考评。把每一名干部的工作情况都亮在阳光下,通过工作资料公开展评、检查考核公开计分的方式,确保考核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个人都心服口服。
三是坚持论功行赏。把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真正使一批“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脱颖而出。
三、严纪律,变“要我廉”为“我要廉”。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能否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个考验。
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好不好,领导干部是关键。河津市纪委首先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从严要求。要求同志们做到的,班子领导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班子领导坚决不做。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为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了榜样。
二是加强教育筑牢防线。河津市纪委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紧抓思想建设不放松,通过学习右玉精神、学习陈玉芳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利用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等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河津市纪委通过制定完善《请销假制度》、《办案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真正形成了靠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按规矩运作的良好制约约束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要时刻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完善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