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造假官员被免职
2012-08-15云中
支部建设 2012年21期
河津市造假官员被免职
前不久,河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提名免去薛新民的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此前,薛新民11次填报不同出生日期、伪造学历一事,经媒体披露后曾引发热议。
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称,在1981年至2002年间,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先后11次填报不同出生日期,4次虚假填写参加工作时间,甚至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称本科毕业。他填报的出生日期,最大的1960年,最小的1969年。但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薛新民“不降反升”,成为河津市住建局局长。
对此,河津市委高度重视,立即由组织、纪检等单位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5月23日,经初步核实,薛新民原任僧楼镇党委书记,今年2月平职调整为河津市住建局局长,而非升迁。在其担任僧楼镇党委书记期间,有举报反映其年龄、学历等问题,运城市纪委于2010年6月22日至7月6日对此作过调查。
2010年12月5日,运城市纪委核查后认定,薛新民出生日期为1967年9月20日,参加工作时为初中文化程度,后来领取过西安财经学院专科毕业证、西安国际商务进修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证,经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高等教育学籍处确认,其专科学历为假学历,本科学历为国家不承认学历。鉴于薛新民弄虚作假变更自己年龄,通过不正常渠道取得专科假学历和国家不承认的本科学历且多次使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运城市纪委当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河津市委组织部、公安局的4名相关责任人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云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