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破双轨制 公务员也要缴社保
2012-08-15何东霞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6期
深圳打破双轨制 公务员也要缴社保
近年来,广受非议的养老双轨制有望在深圳市率先改革。近日出台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提出,将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并统筹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像企业职工一样,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我国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行政序列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其养老金主要由国家财政统筹,而企业员工和社会个体劳动者的养老金主要靠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这造成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与企业员工的养老金差距较大。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此次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改革明文写进政府改革计划书中,被认为是破冰之举。
实际上,两年前深圳已开始探索打破养老双轨制,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和委任制,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社保单独建制。目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而委任制公务员沿袭之前的规定实行退休制。今年,改革将拓展到事业单位,对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取消退休制度,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
(文/何东霞据《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