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应纳入国民强制教育体系
2012-08-15郭玉成
郭玉成
2012年9月,全国青少年与学校武术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在银川举行,教育部体卫艺司、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出席,共同商讨青少年武术教育问题,其中,针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提及武术国民教育、刚性教育问题,这使武术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问题再次被提上日程。
从整个社会环境来看,近年来,以“国学热”所带动的传统文化热潮再次将国民教育引入公众视野。从西学东渐引发的“国民意识”冲击促使国民教育在近代首创,到当今文化强国战略提出“文化自觉”重新确定国民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价值意义,国民教育随着历史步伐的推进被赋予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与精神寄托。
国民教育作为一国民众获取国家归属感的重要途径,其不仅体现在民众对所属国家历史与现实的认清,更在于对所属国家民族精神与文化的认同。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在此精神的指导下,200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第四条“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实施途径中明确指出,各学科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提出,意义重大深远。然而,当2012年香港启动国民教育课程规划以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俱进,要求中小学分别在2012至2013学年及2013至2014学年实施国民教育课程过渡时,却在推行之初便受非议。在国民教育涉及政治“洗脑”与呼吁理性看待国民教育,让其回归独立人格培养的强烈社会舆论中,国民教育再次引起人们思考。
我国近代国民教育提倡者蔡元培认为:“国民教育内容应包含:道德教育、识字教育、体育卫生教育、美育。”由此可见,国民教育首先是包含民族精神在内的道德教育,其次是文化教育,最后是国民生存教育,对这三个教育层面的完整把握,只能追本溯源,回顾中国历史文化,追溯中国文化精华。武术作为中华儿女的文化识别符号,全面兼顾到了上述国民教育的三个层面。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的“体育课应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更明确了武术在国民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国民教育所涉的三个教育层面中,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对国人心性的培养,但这个过程却需要经历从“德”到“礼”,再到心性的培养过程。习武之初,“武以德立,德为艺先”、“未曾习武先明德”传达的即是习武的基础与前提,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首要目的——“明德”。其次,“为武师,须教礼”则规范了包括师徒关系在内的武术之礼,由武术道德观念的最初印象建立,到武术礼仪的规范实施,后者突出的是道德教育的实践强化——“表礼”。最后,“十年练功,百年养性”明确了“练功”与“养性”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仅体现在两者时间上“十年”、“百年”所透出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还表现为武术、道德的磨砺需武术之“练”、心性之“养”的完满融合。从“德”到“礼”,再到心性方可最终实现“养性”。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刘梦溪就认为:“国民教育核心就是这种对中国国民心性的最终培养。”此外,国民教育也是保存、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增强国民文化认同的重要方式。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百花园中的璀璨花朵,其自身所融合的中国传统哲学、医学、美学等文化精髓以及对民族精神的彰显已成为不争事实。所以说,武术不仅可传承民族文化,并将民族精神贯穿国民教育始终,还可避免由直接的文化灌输所引起的排斥与抵触。
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李东山认为国民教育有两层含义:其一,它是国家提供给人民的一种教育;其二,它是为一个人适应国民生存,即适应这个社会的一种教育。适应生存的基本条件便是国民体质的不断增强。因此,作为提高国民体质重要的手段,“体育、卫生、教育”被蔡元培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武术,自产生于原始狩猎,到应用于古代战争,再到摆脱军事而独立,健体防身始终是其重要作用。当下,武术健身更是得到广泛推崇。以太极拳为代表的武术国际传播,使得全世界人民共享中国武术健身资源,武术也因此美誉全球。中国人民也因武术的声名远传而增强了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这大概就是武术教育的目的,也是国民教育的旨归。
当今,依附于西方竞技体育理念下的体育课堂,其框定的课程内容与形式,使得武术自身很难发挥传统文化教育的优势,从而在西方体育理念的浸透下与国民教育渐行渐远。所以,无论是划归必修课程,还是学校制度保障,武术所具备的功能与价值必须作为国民教育的一个重要指引。武术只有纳入国民强制教育体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提升国民道德水平、改善国民体质状况、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传统文化思想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