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安全危机中,媒体科技传播功能的缺失
2012-08-06于景阳
于景阳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并没有完全唤醒那些不良的生产者和商家的良心,也没有警醒各种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要充分发挥它原本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媒体在科技传播方面存在着不可小觑的问题。本文以食品安全事件为背景,集中讨论媒体科技传播在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中社会功能的缺失问题。
一、绪论
拉斯韦尔、拉扎斯菲尔德等传播学理论在科技传播的学术研究中,有很深刻的影响,很多的相关理论研究都是以此为基础。其中,人际传播、大众传播和组织传播被归类为科技传播的主要渠道。从科技传播中被传播一方的角度来对科技传播的各种模式进行深探和分析,并希望从此处可以得出使科技传播效果最优化的路径和方式。比如,受众者与科技传播者、传播方式和传播效果等等之间的关系,从个例中寻出规律和经验。
二、在食品危机中,媒体科技报道传播的缺失
科技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度不足。食品安全问题,是普通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这就要求相关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的时候应当非常谨慎,以保证新闻报道不失真。但是,在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媒体为了抢先刊登一些所谓有轰动效果的消息,在没有经过核实鉴定相关事实的情况下,以科技新闻的形式曝光所谓食品危机事件,造成了不良后果。例如,2006年夏天,部分媒体对“注水西瓜”的误炒,致使仅海南一地的瓜农经济损失就达3000万元;而2007年的“蕉癌风波”再次袭向海南,因为部分香蕉“有毒”的报道,香蕉价格大跌;2008年秋,四川广源桔子长蛆的传言使得柑桔销量大减。
对于科技新闻的报道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社会新闻,来稿即登、有闻就录,而应当制定严格科学的把关标准和规范,尤其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科技新闻必须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再向社会发布,而不要只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打造噱头去追求异常的、轰动的新闻效果,轻易地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消息,事后再去更正,使媒体逐渐丧失了其应有的社会公信力。
科技新闻报道公正度不足。公正客观的报道一直是新闻专业的主流意识,在科学传播中同样要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但最近几年,在国内许多食品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中,一些科技新闻记者有失偏颇的文章见诸媒体,引起了读者和社会的误解和恐慌。比如,在苏丹红事件中,一些记者在新闻报道中仅提到“苏丹红一号”会导致鼠类患癌,它在人类干细胞研究中也显现出可能致癌的特性,而对“偶尔摄入含有少量苏丹红的食品,引起的致癌危险性不大”这一方面的信息却只字未提,失去了报道事实时公正客观的立场。其原因是一些新闻记者急功近利,浮在表面做文章,不注意挖掘科技新闻背后的科技知识背景,发表以偏概全、夸大事实的新闻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混乱。
有关的食品危机报道,往往也要涉及许多专门的有关科技的知识,如果科技新闻工作者能够扮演好“守门人”这个角色,对于科技新闻报道和传播进行严格把关,再加之读者在这种公正真实的信息基础上,作出选择和判断,就不会出现误导性的、炒作性的科技新闻。
科技新闻报道专业度不足。在我国目前科技媒体从业人员中,仍是以行业内部实践经验丰富者为主,专家和学者所占的比例较小。科技传播作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一种形式,与新闻实践活动具有很大的关联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凡是新闻从业人员都能从事科技传播与科技新闻的相关研究,也不意味着只有新闻从业人员才能从事科技传播与科技新闻的相关研究。从其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以新闻从业人员为主体的现状有其必然性,这与我国新闻学、传播学理论发展相对滞后有一定的关系。但是随着我国新闻传播学科不断地壮大和建设,各类学者、专家应逐渐成为研究主体。
三、原因分析
政府部门对于与食品相关的科技新闻监管、重视不够。据调查,在政府的各级宣传部门中,少有专门人员和机构来负责媒体进行科技报道,导致科技报道无人管、少人问。媒体与科技界之间无法建立合理的信息交流通道,当报道中需要大量或者一定量的专业知识的时候,就变成很棘手的问题。媒体如何进行科技报道,更多取决于媒体自身的判断。此外,政府对媒体进行科技报道缺少有力的政策支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媒体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为了争取第一时间发表,很难指望在很短的时间内既做到真实报道,又不出现科技专业知识方面的错误。
部分媒体过分看重短期经济效益。事实上,媒体对于科技新闻的报道程度往往随着政治和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纯粹的科技新闻属于“市场慢热型”产品,这类报道通常不会造成什么轰轰烈烈的影响,除非长期坚持,才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部分媒体片面追求阅读率、收视率、点击率,把科技新闻掺杂于娱乐社会新闻之中,就很难保证它应有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素养不够。一个行业中,专业人才的道德往往决定了这个行业的素质和水平。一些新闻媒体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给百姓的生活和其他有关人带去了困扰。还有一些媒体人自身专业素质不够,东拼西凑一些所谓的伪科学知识来蒙蔽读者。
四、对策和建议
营造良好的媒体科技传播的氛围。拥有一个良好的科技传播环境,是媒体科技传播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发挥作用的基础。媒体通过参与科技的传播来满足大众对于科学知识信息的需求,监督企业进行合法生产,并在企业、科学家、公众之间架起互通有无的桥梁。因此需要做到:一是政府管理制度透明化,确保信息上传下达;二是科学家应该走出实验室,加入到科学普及的队伍中来;三是企业积极配合媒体,直面事实真相。
掌握准确的科技报道相关素材。新闻媒体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甚至左右普通消费者的偏好、公众的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这就更加要求新闻媒体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在采、写、编科技新闻的时候,要注意事件背后的科技专业信息和知识,努力详尽地了解之后再向大众传播,尽量确保报道真实、准确。不要将个人的感情色彩带进报道之中,影响读者和大众的评判。
建立规范的科技报道准入标准及制度。科技新闻报道可能会涉及很多与科技专业相关的知识,在食品安全之中可能更是这样,媒体人应尽量将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报道的消息能让大众都明白。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可以降低新闻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必要的时候可以请专家来进行审稿把关,不能道听途说再添油加醋,要保证消息来源的权威性与可靠性。
培养专业的媒体科技报道从业人才。我国的媒体在科学传播方面投入较少,在人员配置方面,缺乏科技新闻的专业记者和编辑。媒体行业应该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媒体、基金会应联合起来,集中优势力量,给予在职的科学传播者相应的福利和方便,例如进修学习提高的机会;培养出权威的科技传播方面的记者、编辑和其他岗位的从业人员,以此来提升媒体的整体科学素养。
五、结语
新闻媒体是一种重要的公共资源,是公众百姓表达心声和了解世界的窗口,所以它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效用来增加公众利益,尤其是在食品安全的危机事件中,媒体更应当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要充分利用好媒体科技传播功能,发挥监管和引导作用,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督,对食品科普知识进行有效传播,为百姓能吃到健康绿色的食品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