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恢复青岛港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2012-08-04
中国船检 2012年3期
本刊记者 殷 毅
青岛港自建国以来就是汽车整车进出口口岸。1994年国家对进出口汽车口岸进行了限制。2008年国务院批准了青岛前湾港为保税港区,2011年国务院批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打造以青岛为龙头的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依托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拓展港口物流、保税、信息、商贸等服务功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综合性大港和东北亚航运枢纽港。
东北经济区有大连口岸,环渤海经济区有天津口岸,长三角有上海口岸,珠三角有黄浦口岸,而唯有作为沿黄河经济带重要进出口岸的青岛口岸至今还没有回复这一功能,不利于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优化进口结构,适度扩大进口的要求,这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缺陷。目前,世界各大航运公司强烈要求青岛口岸恢复这一功能。
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两次视察山东时指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山东省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恢复青岛口岸汽车整车进口业务,是落实国务院批复“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国际物流中心”的基本功能之一,有利于发挥青岛口岸对沿黄河9省汽车进出口业务及产业的带动作用。
从目前来看,青岛口岸恢复整车进口口岸的条件已经具备,青岛前湾港是国务院批准的保税港,具备汽车整车装卸的集装箱和滚装码头,以及宽阔的堆场,拥有几十年进口汽车的操作经验。软硬件条件具备。特别是,国务院批准允许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在海关监管、外汇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先行先试”,更是给予了政策支持和优惠。
恢复青岛口岸汽车整车进口功能,不仅符合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是国家区域发展的内在需求,而且有利于山东及周边省区“转方式、调结构”发展,提高出口汽车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