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改革之路
2012-07-11吴新社宋慧明陕西省武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吴新社 宋慧明(陕西省武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在新的形势下,应认真研究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在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工作层次等方面发生的转变,重视并正确对待这些转变,推动防疫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当前,我国畜牧产业正处在快速变革升级阶段,规模化、集约化养殖逐渐取代了传统散户养殖模式并占据主导地位,对在以散户养殖为主体模式下产生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正确面对新的形势,审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存在问题,探索一条改革强身之路,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畜牧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迫切问题。
一、畜牧产业进入高成本养殖时期
目前,我国畜牧产业正处在快速的产业变革升级阶段,一大批集约化、规模化大中型养殖企业不断涌现,广大农村传统散户养殖快速退出畜牧领域,被规模化中小型养殖场户、养殖小区所替代。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和高成本投入已成为当前畜牧产业的明显特征。
二、畜牧产业进入高疫病风险时期
当前,动物疫病已成影响畜牧产业成败的关键性制约因素。疫病状况愈来愈复杂,变异毒株不断产生,亚临床发病病例增高、临床症状和病理解剖不明显,免疫抑制性疾病引起的免疫抗体水平不高、临床诊断必须借助实验室检测,传统手段治疗效果差等问题,都对当前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面临工作转变
1.服务对象主体发生转变。从以服务散户为主体向服务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场户与散养户并重的模式转变。目前,规模养殖存栏量已占到总存栏量80%左右,并承担为周边散养户直接供给种畜禽、仔畜禽、优质精液等功能,做好规模场户的防疫会对整个防疫工作起到关键性推动作用。
2.工作内容重心发生转变。从以免疫为主向免疫与监测并重的模式转变。免疫作为疫病防控的基础手段,目前形势下必须借助更加准确的监测手段,才能更有针对性、准确性。村级动物防疫员应承担起更多的工作职能,认真完成免疫畜禽抗体血清采集送检工作,并在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病原检测、疾病诊治指导、日常检测、防控技术指导等配合性、基础性工作。
3.工作层次从简单技能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工作从低技能层次免疫操作向综合技能服务型转变。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除掌握免疫操作技能外,要尽快熟悉掌握各种综合性技能,发挥其基层主力军作用。
四、重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问题
1.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面临畜牧行政管理机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畜牧兽医站等多头管理,职责权不清,管理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选聘工作无人为继。目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人员主要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基层兽医员,年龄偏大,难以支撑挂标、免疫等强体力劳动,在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几年后相继退出防疫员队伍,出现了选聘无人的尴尬局面。
3.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中50岁以上人员占到80%,初中文化程度占到约90%,人员结构存在问题较大。
4.工作任务与工作补助严重偏离。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除承担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等工作外,还要承担能繁母猪统计、保险、畜牧生产统计等非防疫任务,凡与养殖户能挨上边的事都离不开村级防疫员队伍辛苦工作,工作任务面过宽,任务过重。每年每名人员防疫工作补助仅1000~2000元,按照目前劳动力成本来算补助偏低,防疫员意见较大。
5.人身意外伤害缺乏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在防疫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畜禽意外伤害等事件后,防疫员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和妥善处理。
6.业务素质偏低,难以承担日益增多的技术性工作。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在业务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严重欠缺,无法适应当前更高层次的防疫技能工作要求
7.法制观念不强。缺乏法律观念,对国家方针政策认识不够,实际工作中规章制度难以得到认真贯彻,凭个人经验、意愿办事,工作随意性强,易发生免疫事故和工作纠纷。
8.免疫纠纷无法得到快速、妥善处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在动物免疫操作中发生免疫畜禽死亡时,现有的理赔机制适应性不高,赔偿金额偏低,赔付资金难以快速、足额到位,纠纷无法及时得到处理,影响防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制约防疫工作开展。
9.群众信誉度低。养殖场户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在工作能力等方面满意度不够,认为其不具备解决当前疫病问题的真实能力,对其信任度不高,存在偏见。
五、改革之路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应当从当前我国畜牧产业升级变革的新特点和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出发,充分认识村级防疫员队伍的作用,重新审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职能职责以及应具备的工作技能,适时调整村级防疫员队伍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防疫员队伍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满足当前畜牧生产和疫病防控对防疫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
2.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下疫病防控工作现实需要,制订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加强队伍人才建设,建立人员淘汰更新机制,充实防疫队伍。
3.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认证工作。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内逐步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鉴定认证工作。按照农业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申报技能鉴定,实现持证上岗。
4.重新定位工作职能。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工作职能转变,结合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借鉴当前已有工作经验,重新修订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将一些与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能不符的职责剥离出去。
5.购买集体保险。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购买人身集体保险,保障防疫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时,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避免工作纠纷发生。
6.加强经费投入,提高个人待遇。继续加大经费投入,解决防疫补助经费偏低的问题,加强防疫设施设备配备,改善工作和防护条件,提高个人工作补助,使其工作收入能够与当地人均基本收入持平。
7.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完善业务培训机制,从省级层面出台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培训计划,采取办班形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其工作理论和业务水平,使其与当前防疫工作实践相适应。
8.精简防疫队伍。进一步精简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清退一批工作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责任心不强的防疫员,提高队伍整体人员质量,在原有总补助经费不变情况下,从这一层次实现个人工作补助提高,体现防疫员技术水平价值。
9.完善现有的理赔机制。对原有免疫死亡畜禽赔付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出台新的赔付管理办法,在死亡认定、单头(只)补偿金额标准、县级死亡免疫补偿资金总额核准、资金到位程序等方面加以革新,建立补偿资金预付机制,加快反应死亡畜禽理赔速度,减少免疫纠纷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