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世不变的爱人
2012-07-09柏邦妮
柏邦妮
很长的时间,我都爱着我的父亲。
很长的时间,我都以为我不爱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年轻的时候,是很英俊的。家里有老旧的黑白照片作证:那确实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轮廓分明,浓眉大眼,端正而明亮,有一种坚忍的气质。站在机床前,自信而满足地微笑着,全无磨砺和疲倦的痕迹。
其中有一张,是我从家里箱子底淘出来的,只有拇指那么大,镶嵌在小小的鸡心里,鼓鼓的。妈妈说:那是20年前的玩意儿。可是我偷偷地挂在脖子上,戴了一整个夏天。
妈妈喜欢说他们的情事。如何在大河边邂逅,如何一盘石磨定情,如何慌乱不能自持,如何面对流言蜚语,如何毅然闪电结婚,如何白手起家。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一日午后,她从楼上偶遇他,他瞟过来一眼,于是一日都不能安宁。后来得知,其实他根本没看见她,全只是自作多情罢了。说到这里,妈妈哈哈大笑。
而我,却总是在她一遍一遍的讲述中,恍惚自己就站在夏日的那个楼梯口,心脏激烈跳动好似要蹦出来。想看而不敢看,匆匆一低头走过。
小的时候,总是很骄傲有一个体面的父亲,穿白色长裤、白色袜子,身形挺拔,心灵手巧,无所不能。那种近乎崇拜的孺慕。
而且,我一直都很害怕我的父亲。他很严肃,不苟言笑。不常发火,但不是宽厚,他时常将忍耐郁结在心里,虚火上升,牙龈出血。喜怒不形于色,城府很深。30岁生我,对我期望极高,因此十分严厉。在我印象中,父亲从未称赞过我,即便是那些得奖的或者得意的文章,他也总是看不起,曾经一句“行文下流,像个文痞”的评价,使我伤心良久。妈妈的生气就像晴天下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父亲不一样,他生气是结结实实的,又总是小病不断,记忆中,在饭桌上说话,老是要揣测他的脸色。
随着长大,妈妈的教训对我越来越不管用。家庭教育往往落在爸爸身上。我最最害怕的就是他要给我上思想教育课,只要他说:“我要和你谈一谈”,我就像面临离婚的夫妻一样,倦怠缩避,脸色发白。父亲口才不好,翻来覆去说的无非是那几句,就像坏掉的唱片,跳不过去。我简直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父亲坐在我的小床上干巴巴地训导着我,讲一些要好好学习的大道理,叛逆少女眼巴巴地望着地面,心里想怎么还不快点结束,情景甚为奇特的是现在,再也没有人教导我要怎么做,我的人生完全属于我,我突然却又有点怀念那种场面了。
爸爸揍过我,是高二。一日,我的情书,塞在枕头底下的情书被父母发现。晚自习结束,我回到家中,情书就摊在饭桌上。叠得小小的,从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热烈而亲密的字句。他们一言不发地关上门,然后开始揍我。爸爸抄起一把铁箍的雨伞,打在我的背上,伞的布面破了,里面的铁骨被打断了,拉在我的脖子上,长长的一道血痕。他们叫我跪,跪了6个小时,要我认错,要我发誓再也不见他。血一涌一涌地冲在大腿上,麻木得没有知觉,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我一点也不觉得有错。我在捍卫我的爱情。我的冷漠激怒了父亲。他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的头撞在了墙上……
这是那个从小不舍得动我一根手指头的爸爸啊,那个花了一个月工资给我买一件最洋气的滑雪衫,给我当马骑,给我做蒸汽小火车,一笔一画在自己钉成的小黑板上,教我写“山海关”的父亲啊!
从那个时候起开始恨他。他不懂得爱情,他看《魂断蓝桥》说费雯丽活该。他不懂得艺术。他很世故,他很庸俗。尤其,他不懂得我。
记得那天是去拍护照的照片。一同去的是院子里和我同龄的一个女孩。我寒假在家,不修边幅到了极点,随意穿了件大毛衣就去了,披头散发。照相回来,爸爸激烈地数落我,说我太难看,太不会打扮,同去的女孩多么漂亮多么出众,把我说得一钱不值。我突然愤怒了。那是多么俗气的漂亮啊,难道说,你的女儿竟然比不上这样的女人吗?如果说你的目标,是要把我培养成一个这样的女性,何苦要求我读那么好的书,何苦要浪费这么多年的时光?
我对着他,大吵一架,吵完大哭,委屈极了。
其实,后来,我才明白,我不能忍受的,不过是他竟然用这个社会世俗的男人评判女人的眼光来审视我。世上的男子都可以不欣赏我、蔑视我、冷落我,可是,你怎么可以?你是我的父亲啊!这世上如果只有一个男人可以毫无保留地爱我、欣赏我,难道不该是你吗?
再到很后来很后来,我们拉锯着、撕扯着。他斤斤计较不厌其烦地叫我减肥,叫我穿高跟鞋,满屋子追着我叫我一定要穿内衣,比妈妈关心我的妆容多百倍,我一步一步后退妥协。最后,我终于发现,这个给予我生命的男人,残酷地给我上了第一课,使我认知,确乎世间男子便是如此庸俗而肤浅地看待女人,没有侥幸,没有例外。而我,只要一点点改变,就可以使他们觉得悦目顺眼。我终于可以使父亲满意了的时候,也可以使大多数男人满意了。
可是,在我心底,多么多么希望,他会对我说:“你是我最最美丽的小姑娘、小天使,无论怎么打扮,或者不打扮,你都是最可爱的!”我多么希望,他能这样来宠爱我啊!
在我18岁之前,我和父亲没有交流。日常的对话,都只是事务对白。这在普通家庭中极其普遍。直到我考上了大学的那个夏天。我在高中的成绩烂透;出乎所有人意料,高考竟考了第一名。一整个夏天,家里都在大宴宾客,吃得我倒尽胃口。一个晚上,请的是我们四川的老乡,爸爸罕见的失控,喝醉了,烂醉。他对着我喃喃地,毫不掩饰地说了又说,说了又说:“我们这些老乡的孩子里,就数你最有出息!”他像一个傻透了的老男人一样,口齿不清。
生平第一次,那种自豪席卷了我,我坐在那里,却觉得身体升腾得很高很高。我猛然觉得,其实这么多年以来,我是多么重视他对我的评价,我多么介意他对我的漠视,多么多么希望他能以我为荣,突然觉得,其实我一直努力和叛逆,不过都是为了能得到他的肯定,得不到肯定,那么,只得到注意也可以。
他终于开始正视我了。小时候,我是那个被他抱得高高的小女孩,对视着他的眼睛,后来,我一直想跳高一点,让他看到我,可是他并不,现在,我终于长得足够高了。
我们开始对话、和解、心平气和有商有量。送我去念大学的最后一个晚上,在宾馆里,我和爸爸长谈到夜里3点钟。无所不谈,真正的成人那样的对话。此后,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会征求我的意见。我的私事,也不再干涉。他甚至可以和我的小男朋友喝上一盅。
在我20岁那年,书读不下去了。在电话里,费力地向妈妈曲折表达这个意愿:我不想继续读下去了。一向以为最能理解我的妈妈,却带着她家庭妇女胆小和保守的本色,恐慌地拒绝我、安慰我,叫我忍耐到大学毕业再说。“五一”回家,这个念头没有淡,我打算寻个机会和父亲长谈一次,就像以前无数次他找我谈话一样。一天晚饭后,他却突然叫住我,非常轻描淡写地跟我说:“我想你的书还是不要念了,去北京吧。”
父亲——用他工人阶级朴素的智慧决定,不能继续吃亏,要另寻出路。他比我预料的远远要大胆得多。他说学位和学历都不算什么,学到东西才是真的。他的筹划和远见都使我目瞪口呆,我一言不发听从他的安排,好似又重回那个伏在他膝下玩耍的小女孩,眼光带着崇拜。只要托付给他,什么都不用怕。
就在那个时候,我跟我自己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使他对我不失望。为了这个愿望,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变得不叛逆了,变得无比的听话乖巧。我发现其实很多时候大人都是对的,一味反对无益,他们亦不是没有头脑,或许世界在变,他们显得落伍和弱小,可是,有时那老一套,确实是很管用的。我知道我这就是长大了。
我突然记起小时候妈妈不在,爸爸笨拙地给我梳头、洗头,那一双舒服的大手。考体育要锻炼,每日陪我长跑,回来给我按摩。第一笔大额稿费给他买了一件卡其色衬衫,妈妈严厉指责我浪费钱,那衬衫料子不好,我委屈地哭,爸爸无言安慰我,抚摸我的头。奔忙在那间小小的饭店,扛着煤气罐,50岁了他那脊背开始佝偻。
爸爸,爸爸。
我开始哭起来。
这世上我唯一可以毫无保留去爱的男人啊。
吴淡如的小说里,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三生三世都不得善终,最后一次转世,她决定做他的女儿。父亲,我想,我就是你亏欠了三生的冤孽。
而你,就是我永世不变的爱人。
田龙华摘自《老女孩》(中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