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障碍原因及前景
——来自银行从业人员的问卷调查研究
2012-07-07■文豪
■ 文 豪
在知识产权质押活动中,银行作为放贷机构,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最重要的环节。为了解银行从业人员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相关看法,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
一、问卷调查概况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17份。调查对象涉及北京、武汉、深圳、海南、江苏、浙江等省市的银行从业人员,平均工作年限为8年。问卷调查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8月,共计3个月。
根据我们的调查,受调查对象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非常熟悉的仅占5%;对该项业务有一些了解的占59%;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占32%;还有4%的受调查对象从没听说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见表1所示。考虑到我们的受调查对象主要来自商业银行从业人员,上述结果表明,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并不重视,至少在宣传上还很不到位。
表1 受调查对象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了解情况
二、关于知识产权质押标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质押率的认识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质押标的
目前国内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报道中,主要涉及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质押。根据我们的调查,发明专利、商标权和著作权作为质押标的的认可度最大,分别占受调查对象的84.75%、72.03%和72.03%;认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适合作为质押标的比例达33.05%;认为计算机软件适合作为质押标的比例占30.51%;而选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和非专长技术的比例均未超过30%,选择商业秘密的仅有4.24%。
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类统计后,我们发现,虽然选择适合作为质押标的比例排序没有大的变化,但也显示出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受调查中,认为发明专利、商标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适合质押的比例显著上升;但选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比例有所下降,见表2所示。
调查结果与当前知识产权质押实践中选择的质押标的范围基本符合,同时也表明,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熟悉和了解的受调查对象,更认可专利、商标权作为质押标的。总体而言,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的标的较难得到接受。
表2 受调查者对各种知识产权是是否适合作为质押标的的判断
(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37%的受调查者认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应采用抵押贷款价值类型;32%的受调查者认为应采用清算价值;只有30%的受调查者认为应当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在进行分类分析后,虽然选择各种价值类型的比例排序没有变化,但我们发现,熟悉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受调查者中,选择市场价值类型的比例有所上升,同时选择抵押贷款价值的比例也有所上升,但选择清算价值类型的比例显著下降,见图1所示。上述结果表明,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采用的价值类型存在较大争议,但总体上还是倾向采用抵押贷款价值。
图1 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质押率
知识产权质押时质押率通常用放贷金额占评估价值的比例表示。当前国内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报道中,也多反映出质企业认为银行的质押率太低,放贷金额太少,不仅抬高了贷款成本,也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而银行认为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具有太高的不确定性,因此只能压低放贷率。我们的调查显示,发明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权的质押率可能较高,均有超过30%的受调查者选择质押率可以设定在小于50%,其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质押率,多数选择小于等于30%,甚至小于等于15%,详见图2所示。在进行了分类分析后,选择的比例变化也不大,不影响总体反映的结论。调查结果表明,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很难获得较高的质押率,只有发明专利、商标权和著作权可能获得较高的质押率,这也与前面关于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的调查结论比较一致。
图2 关于各类知识产权质押率的判断
三、影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实施的因素分析
(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施的原因
在回答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这一问题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排在了首位,选择的比例达74.58%;其次是缺乏有效的质权处置途径、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难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所占比例分别为64.41%、62.71%和60.17%;认为缺少中介机构的有效支持的,也占到35.59%;认为中小企业缺少对该业务的了解和银行缺少放贷需求和动力是知识产权质押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的,分别为24.58%和22.88%。在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熟悉和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中,认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缺乏有效的处理途径、信贷风险管理难和中小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了解是质押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的比例有所上升,选择这些因素的比例显著高于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中选择该项的比例;而选择法律不健全、银行缺少放贷需求和动力的比例有所下降,低于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中选择该项的比例,见表3所示。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评估、交易处置难,以及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管理难是导致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难主要是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征导致的。法律不健全和中介机构的支持虽然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实施有影响,但并不是非常关键。而加强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了解,增强银行放贷的需求和动力,对降低知识产权质押实施的难度具有促进作用。
表3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实施难的原因调查结果
(二)不同机构的参与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实施的影响
在回答哪些机构的有效参与能够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开展这一问题时,选择银行、产权交易中心、政府机构和担保公司的比例分别为69.49%、69.49%、65.25%和61.86%,均超过60%;而选择律师事务所的比例为41.53%。上述结果表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多机构的合作,但同时也表明,受调查者认为知识产权质押中的法律问题并不是非常关键。
在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类分析后显示,熟悉和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认为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更加重要,选择该项的比例上升到72.97%,排在了第一位,显著高于不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的选择比例62.79%,见表4所示。
表4 不同机构在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有效开展中的作用
(三)影响银行放贷决策的风险因素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面临各种风险因素,如何化解和减少这些风险,对知识产权质押非常关键。我们根据对相关文献的分析,给出了主要的四类风险因素,并让受调查者对这些风险因素在银行放贷决策中的影响程度进行打分。通过对受调查者的打分进行平均并排序,结果显示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的处置风险和价值评估风险的影响比较重要,而且在分类分析后发现,知识产权的处置风险平均得分有所上升,上述两项的打分结果方差都比较小。此外,出质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对银行的放贷决策也都有影响,平均得分均超过3.5分,但法律风险一项的打分方差较大,表明对该项风险的判断意见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结果见表5所示。
表5 影响银行放贷决策的风险因素的重要性
(四)银行放贷决策中关注的影响因素
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除了关注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本身外,通常还会考虑中小企业的其他一些相关因素。我们从相关文献中归纳了14种因素,让受调查者就这些因素在银行的放贷决策中的关注程度进行打分,然后对受调查者的打分进行了平均并排序,并按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进行分类分析。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银行在放贷决策中,对企业的信用记录和发展前景重点关注,其中熟悉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受调查者中,两项因素的平均得分有所上升并超过了4分;此外,熟悉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受调查者中,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平均得分也接近4分,而对企业家个人素质和企业营销网络的关注度平均得分也有所上升;相反,企业的客户资源、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订单和管理团队能力的平均得分略有下降,其中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得分下降比较显著,见表6所示。上述结果表明,企业家的个人素质和营销网络在实践中受到关注,但由于企业家个人素质的得分方差较大,说明对该项因素的看法存在的差异较大;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在那些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的受调查者眼中关注度下降,表明银企关系在中小企业质押贷款中还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表6 银行放贷决策中关注的影响因素
四、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各种观点的调查讨论
为了解银行从业人员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看法,我们根据当前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各种观点,设计了15个相关问题,让受调查者根据自身的感受和判断,按6分制进行选择打分。我们把打分结果按平均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按每5题一组分为三组,分别对打分的结果进行了分析。问卷列出的15种观点的平均得分,均未超过3.5分,打分情况见表7所示。
表7 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各种观点
(一)获得认同度较高的观点分析
在平均得分低的一组,平均分值范围在2.14-2.47分,并且得分的方差都小于1,表明这一组的得分可信度较高,这些观点获得的认同度较高。其中,“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实施需要政府、银行和中介机构的多方合作”这一观点平均分值最低。“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这一观点平均得分2.32分,这与当前国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践也比较相符。根据我们对国内不同城市的调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活动开展比较好的地方,通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实现的,而作为放贷方的银行并没有太多的主动性,只有在获得了政府的支持和担保后,银行才接受该项业务。调查结果也表明,之所以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是因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市场失灵。
然而,“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是金融机构未来业务创新的一个方向”也获得受调查者的认同,平均得分为2.47分。我们分析认为,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当前存在诸多障碍,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将成为银行争夺的新兴客户市场;另一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化,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将日益受到重视,无形资产的交易市场也将更加活跃,也会逐渐降低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难度。
(二)认同度存在较大差异的观点分析
平均得分处于中间的一组,平均分值范围为2.49-3.01分,但各种观点得分的方差存在较大差异。“市场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才能使该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比其他类型企业更容易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得分方差较小,表明这些观点的得分一致性较高,也获得了认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是银行开展该业务的主要障碍”也获得了认同,平均得分2.53。“银行的观念转变和业务创新是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和“创造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需求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的观点虽然也得分较低,但得分的方差较大,分别为1.36和1.40,表明受调查者对这些观点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获得认同度较低的观点分析
平均得分较高的一组,分值范围为3.14-3.30分,而且得分方差也较大,方差最小的也达到1.16。由于分值3代表有一点认同,这些观点得分均超过3分,表明这些观点获得支持的程度较小。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者认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在短期内并不看好,未来3-5年内难以成为银行的重要业务,但同时也不太认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仅仅是银行应付政策导向的一个权宜之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收益特征不符合银行贷款业务的性质”的观点也得分较高,说明该项业务对银行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内在吸引力,虽然该项业务风险高,但银行仍能从中受益。我们也可从现实的一些案例中发现,有些银行已意识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好处,开始积极主动探索该项业务,例如交通银行的“展业通”业务等。
调查结果也显示,中介机构的高质量服务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作用并没有获得受调查者很高的认同。我们分析这是否表明中介机构的高质量服务只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一个辅助环节,只有在获得政府的支持后,该项业务才会启动。即使该项业务启动后,当前银行还是主要利用自身的力量,而不是中介机构的服务来决策放贷的多少。
同时,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业务关系也未必能够降低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度。这与我们理论研究提出的银行通过发展关系型借贷,并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作为补充,解决中小企业借贷难问题的观点并不一致。我们分析可能的原因是国内的银行在实践中对关系型借贷的认识与理论的研究存在差异。
(四)分组分析后出现的调查结果变化
根据受调查者是否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行分组后,了解组与不了解组的平均得分情况变化不大,基本上不改变未分组调查结果反映的结论。但也反映出一些差异,例如,分组后,“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是金融机构未来业务创新的一个方向”这一观点的得分,了解组与不了解组分别为2.53和2.33分;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叫好不叫座,仅仅是银行应付政策导向的一个权宜之计”的得分,了解组与不了解组分别为3.22和3.49。这种得分变化,表明了解该项业务的受调查者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信心有所下降。同时,我们也发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叫好不叫座,仅仅是银行应付政策导向的一个权宜之计”这一观点的得分方差较大,表明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前景的看法可能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通过对银行从员人员的问卷调查,探讨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面临的障碍和原因,并对该项业务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对银行而言,当前知识产权质押接受的标的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类知识产权,而且可接受的质押率都较低。市场价值类型在知识产权质押中的接受度仍低于抵押贷款价值类型。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评估、交易处置难,以及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管理难是导致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难开展的主要原因。产权交易中心、政府机构和担保公司的有效参与能够促进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的处置风险和价值评估风险对银行放贷决策的影响比较重要,出质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也受到关注。除了对标的知识产权关注外,银行也会对出质企业的信用记录、发展前景和研发创新能力重点关注;同时,企业家个人素质和企业营销网络的关注度也较高。
我们的调查结果对政府制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也有诸多启示。一是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关键,同时发展高质量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政府、银行和中介机构的多方合作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二是解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应当鼓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促进银行间的竞争,从而产生银行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需求和压力。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才能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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