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分为二看嫉妒

2012-06-24孙清廉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纵容公正竞争

孙清廉

在多数人的眼里,嫉妒心理被视为可耻的,认为它是一种消极有害的思想情绪,对嫉妒心理持批评态度,一般人也不愿承认自己有嫉妒心理。其实这种认识是非常片面的。

心理学研究表明,嫉妒心理的产生源于人的进化,因为人人都有“比别人更强”的欲望。有人曾对128名大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想成为怎样的人?结果90%以上的人都回答希望成为比普通人强的人。而95%以上独生子女的家长,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有出息,比别人的孩子强。由此可见,“高人一等”成了人们有意无意的心理追求,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有人超过了自己,嫉妒心理便会油然而生。

嫉妒产生的本质是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嫉妒是人追求上进、超越自我的一种动力。一个人所追求的目标,往往是他最羡慕和最嫉妒的东西。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并且在竞争中前进,有竞争就有胜利和失败,失败者自然会对成功者产生嫉妒之心。从这一点来说,嫉妒本身并无正确和错误可言。

虽然每个人都存在嫉妒心理,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自己和社会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法国作家拉布吕耶尔把嫉妒分为四种类型:不公正的嫉妒、无根据的嫉妒、公正的嫉妒和情理之中的嫉妒。出于不服与自惭而不甘居下,奋发努力,发展自我,这是积极公正和情理之中的嫉妒,对自身和社会都有益;相反,如果出于不悦与怨恨,总是诽谤、伤害他人,则是消极和不公正的嫉妒。

我们剖析嫉妒,务必一分为二,具体分析。有的人对内心的嫉妒会采取克制态度,力图从多方面理解和超脱;还有部分人采取“你比我强,我要比你更强”的方式来平衡自己的心理,产生一定要超过他人的雄心壮志,表现出更大的努力。这两种人虽然有短暂的痛苦,但往往能获得一定的成功和解脱,对自己和社会都有积极意义。

也有不少人纵容自己的嫉妒心理,恶语中伤他人,或以企望别人倒霉的心理来平衡自己,这种不良心理对身心健康非常不利。更严重的情况是,嫉妒发展成为了一种病态心理,使人走向极端,甚至无视道德与法律,不惜一切手段对他人进行身心伤害和攻击,从而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嫉妒是一种不服、不悦、自惭与怨恨交织的复合情绪,大体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嫉羡”。嫉妒大多发生在关系比较接近、地位相仿的人之间。当对方有了某些成绩或在某些方面超过自己时,就会产生羡慕的情感。倘若心胸狭隘,其羡慕之中就会夹杂妒忌。这时,和对方之间似乎就产生了一层看不见的隔膜。

第二个阶段是“嫉忧”。当对方的成绩进一步发展,受到更多的赞誉时,便开始担心对方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或利益,在精神上产生忧虑和恐惧情绪,在行动上则开始冷漠对方。

第三个阶段是“嫉恨”。“嫉忧”再进一步发展就会失去理智、偏听偏信,甚至不择手段地给对方设置障碍、造谣中伤、诋毁对方的成绩,添油加醋地传播其缺点,在言语上讽刺挖苦,在情感上不愿与对方接近。

既然嫉妒是心理上的自然现象,那么对由嫉妒所产生的种种表现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但是绝不可纵容其发展,特别是对于病态的嫉妒心理,一定要及时化解,使自己从不良心态中解脱出来。

(静静摘自《健康》)

猜你喜欢

纵容公正竞争
迟到的公正
监督中的共谋与纵容
酒店“毛巾门”罚2000元,是惩罚还是纵容?
公正赔偿
感谢竞争
儿时不竞争,长大才胜出
晋武帝纵容腐败留后患
竞争
谁在纵容传统银行野蛮?
弗雷泽的三维公正观